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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意识保障制度执行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保障首要职责
——在中共海南州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18日)
李 小 琳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2月1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今天上午,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张文魁同志作了讲话,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州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部署要求,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细化措施,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2019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工作全过程,努力在坚守“两个维护”方面做表率,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突出政治监督职责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环节,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真正取得实效。特别是在主题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总目标,紧盯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州纪委监委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4个,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个人查摆各类问题280余条,已完成整改220余条。

  (二)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州纪委四次全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5个州直部门和地区负责人进行了述责述纪述廉并现场民主测评。认真贯彻《海南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记实台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式痕迹化管理机制初步形成。认真贯彻落实《海南州关于开展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努力探索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逐步实现了“六个常态化”。修改完善《海南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海南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海南州关于规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加大纪律作风建设力度。密切关注新形势下“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新形式,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集中检查15次,明查暗访9次,作风纪律专项集中检查6次,重点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问题7条,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和诫勉谈话18人,对3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频、各类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过多、学习类软件泛滥等4个方面问题列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确定6个单位为开展文山会海整治试点单位,抽调人员对各类问题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诫勉谈话8人,并在州县范围内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州13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婚丧喜庆相关事宜,对35名新提任的州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近年来新提任的67名州管干部进行了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得到进一步净化。兴海县在全县57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做出“清单式”梳理规范,有效防范了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腐肃纪力度持续加大。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执纪监督规则》《执法监督规定》《监察法》等党纪国法,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重要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少数”,以违反“六大纪律”为重点,在零容忍遏制增量的前提下对存量分阶段逐步消化,坚持“两个优先查处”,扎实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2019年,累计受理信访举报21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89件(次)。立案2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同比分别增长38.5%、11.9%、120%。州县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41人(次),同比增长61.4%。其中,第一种形态544人(次),第二种形态151人(次),第三种形态24人(次),第四种形态22人(次),分别占73.4%、20.4%、3.2%和3%。其中,第一、第二、第四种形态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85%、22.8%、175%。2019年以来,州县纪委监委先后对1名领导干部及1名相关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共和县探索试行乡镇纪委片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瓶颈”。同德县实行查办案件包案制,有效调动了案件查办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高度关注民生重点领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抓好民生领域的监督执纪作为纪委监委的一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四个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整治。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9件,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中央巡视组向海南州移交的15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对11批19起71人(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州县党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州委张文魁书记领题解决1个重点问题,5名县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6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整治。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件,办结64件,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28人。对1名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公安民警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调离公安系统,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个问责事项中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认真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监督整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整改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贵德县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海南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纪检监察机关配合跟进及沟通联系工作,对群众反映生态环保领域有关问题相对突出的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中央环保督查移交的问题线索涉及的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协调组织全州相关州直部门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对医疗、教育、卫生、交通、食品安全等民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分两批次进行了公示,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实践初心和使命,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

  (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组成8个巡察组,对16个州直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州委第六轮和第七轮巡察。截至目前,州委第六轮巡察反馈的104条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向州纪委监委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中,6件已办结完毕。同时,各县扎实开展巡察,共派出20个巡察组,对63个党组织和单位开展了11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83条、已整改314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51件、已办结28件,巡察利剑作用日益凸显。贵南县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和重点问题开展“机动式”巡察,效果明显,得到了省委肯定。以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统一明确巡察机构工作属性,充实巡察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补充和调整巡察工作组长库和人才库,制定印发《海南州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发挥好巡察监督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全面深化改革,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取得初步成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2019年,州纪委监委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54个驻在单位党组织相关会议170余次,开展各类监督 80余次,受理和查办66条问题线索,建立廉政档案850余份,有力推动了被监督单位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州委巡察工作交叉进行的新模式,凝聚监督合力,派驻监督“派”的权威、“驻”的优势逐步显现。制定出台《海南州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完善州一级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机制、重大问题通报沟通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方向。稳步推进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均组建2至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县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8名。制定下发《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全州各乡镇均挂牌成立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有效推动了监察职能向乡镇一级延伸,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注重预防在先,着力提升廉政警示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对全州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警示教育,年内,先后有106个单位、3800余名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在“清风海南”微信公众平台制作编发微信48期304条。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大对审查调查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2019年以来,州县乡共分18批次对21起67人次违纪违规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组织召开全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全州省管干部(扩大)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全州党员领导干部“不想”“不敢”的自觉逐步增强。

  (九)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活动,深入学习“一报两刊”、中纪委17门课程光盘,选派48名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等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举办3期州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干部达600余人次,组织党纪法规知识测试3次,印发应知应会口袋书240册,实现了干部培训全覆盖。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抽调县纪委监委2名干部到州纪委监委挂职锻炼,5名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为主”要求,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4名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和12名县纪委监委新进班子成员进行了任职考察。认真抓好省纪委监委首轮内部督查后续整改,细化措施,健全制度,着力在提升工作规范化、强弱项、补短板上做文章,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回顾和总结2019年的工作,我们感觉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重大要求的纵深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指引,离不开各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离不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特别是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克服人员紧张、工作任务加重、工作压力增大等实际困难,努力创新、善于作为,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始终讲政治、讲大局,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敢为人先的表率形象和责任担当。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海南州纪委监委,向关心支持海南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来之不易,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从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来看:个别党员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地区、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仍然有少数人不收敛、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而上、逆势而动,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仍然存在;“四风”问题还没有彻底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从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来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监督刚性不足,在精准监督上有差距,对“关键少数”的聚焦不够;问题线索处置、核查等工作还有待加强,有的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不高,调查处置工作不够及时,处理不够坚决;警示教育开展的不经常、不及时,对典型案例和典型问题的研究剖析不够,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效果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对于受诬告或查无问题干部的澄清正名工作不够到位。从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来看: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有的干部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纪在法前、纪法衔接的意识不强,执纪监督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执纪办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依然较低,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依然存在惯性思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党性不够强,作风不实、约束不严,没有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解决补齐这些问题短板,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届海南州纪委监委任期的最后一年,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尤为重要。遵循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州委工作要求,2020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监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引向深入,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拓展、并加强“神”的重铸,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总体目标,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重点任务具体细化为“12345”工作布局。

  (一)加强政治建设,着力突出“一个站位”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个带头”要求,以扎实开展“双学双提”活动为契机,切实把突出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具体环节和各个方面,重点从政治是什么、谁来讲政治、怎么讲政治等三个层面,深入研究和着力解决当前较为典型存在的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不够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督导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在深入推进政治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担负起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建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的具体事项,划出政治红线,推动“政治体检”常态化。

  (二)注重指导实践,深入推进“两个贯彻”

  要深入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会《决定》中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强化制度意识,注重制度执行,着力在深化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和落实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研究制定和完善推动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控制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督促党委(党组)持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要深入抓好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要认真学习把握中央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对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部署和努力方向,重点要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王建军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围绕全省纪检监察工作“1234”工作布局,以及今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在对各项内容和工作措施进行具体分解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并逐条逐项落实到位,确保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三)持续用功发力,扎实抓好“三项整改”

  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短板的有效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动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研究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整改问题常态化。找准问题切入点,下大力气抓好主题教育中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功,长期坚持。继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三个一”,开展一次“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聚焦基层群众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效。

  坚决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深入整改。认真反思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不足、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自觉认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注重整改实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扎实推进省纪委监委内部督查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把抓好省纪委监委内部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推进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推动力,对内部督查反馈的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确保限期整改完成;个性问题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根本“症结”,在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约束,持续发挥作用。

  (四)立足首要职责,扛牢抓实“四种监督”

  抓好纪律监督。着力解决好精准监督不够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的问题,深入研究和思考纪律监督的工作特点,进一步抓好《海南州关于开展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把纪律监督的重点聚焦到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实现年内州县纪委监委对全州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做深、做细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推动党委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在有效发挥纪委协助职责方面下功夫,认真研究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的辩证关系,明确职责界限、找准职责定位,在有效防止纪委越庖代俎、包办代替的同时,主动作为,协调贯通,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建立完善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引导促进党委(党组)主动把握运用自我监督、问责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互相协调、一贯到底。

  抓好监察监督。着力解决好监察监督措施不规范、监察机制不深入的问题,坚持以行使公权力为监督的核心标准,进一步精准确认监察对象底数、实时更新监督台账,严格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紧扣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工作环节、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确保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监察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监察对象,特别是基层监察对象对纪律检查和监察监督的认识,自觉在监督下行使权力,有效提高行使公权力人员警醒和风险意识,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着力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具体和明确乡镇纪委职能,解决基层“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问题,着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抓好巡察监督。着力解决好政治巡察属性不突出、巡察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市州县区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政治巡察标准、优化组织力量、提升巡察能力,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实际问题,采取“一次一授权”和“一托二”“一托三”等方式,探索实践“机动、专项”等模式,开展好对22个地区部门的政治巡察和“回头看”工作,努力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发现问题、监督整改、形成震慑,不断提高州县巡察工作的质效。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州县巡察组组长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力争今年年底前将州县巡察办和巡察组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加强信息互通互联,工作力量交叉配合,业务优势相互支撑,尝试开展拟提任或新提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州县巡察办任前锻炼成长、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的办法,加强巡察力量,提升巡察质量。

  抓好派驻监督。着力解决好派驻监督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向基层延伸不够的问题,认真贯彻《关于深化海南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细化实化“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推动州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同时,要在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优化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协作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盯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驻在部门党组织会议,以及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总结把握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规律特点,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真正做到有效管用。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和省编办《关于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抓实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按照各县至少设立2个综合派驻机构,每个综合派驻机构至少保证3名工作人员的要求,配齐配强各县派驻机构及人员,并与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相融合,通过巡回监督、驻点监督、点穴式监督等方式,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我们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工程项目、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发现、解决和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进一步讲求监督实效,做到各种监督的有效融合,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同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使各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五)聚焦高质量发展,做实做细“五项工作”

  持续推动纪律审查工作从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延伸。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3+1”信访举报台账管理效率,认真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问题线索了结审核和审查调查等三项专题会议制度,有效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规范化水平。突出办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工程项目、生态资源、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改进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方法,扎实做好问题线索初核工作,有效提高成案率。探索实践州县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异地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工作机制,集中优势开展办案攻坚,有效排除办案干扰,增强查实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适时组织相关部室对全州查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海南州留置场所建设和陪护队伍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检查监督,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化制约监督,确保办案人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办案安全。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有效遵循,在精准上下足功夫,做好贯通运用、相互转化工作,不断深化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深入贯彻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不断深化对新时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注意发现、查处和防范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等新形势下“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定期通报机制,着力营造作风建设持续从严的浓厚氛围。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突出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协助州县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领导,重点围绕失职失责不作为、违规决策乱作为、精准留痕假作为、庸懒怠政慢作为、文山会海走形式、虚多实少打折扣等典型问题,善于从专项督查、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着力解决查处难、认定难问题。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专项核查,加大抓典型问题执纪问责的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取得长效。

  确保各项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继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工作落实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各项具体工作中,瞄准问题,抓实整改。加大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落实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继续抓好县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工作的落实。继续实行重点问题线索州纪委挂牌督办、重要复杂问题线索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办、省纪委交办的重要案件直查直办等模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查实问题的能力。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工作,及时跟进全州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及黑恶案件侦破工作,坚持把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同基层“拍蝇”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反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的“三同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同步协调、相互推进。继续推进生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跟中央、省州委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安排部署,紧盯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与生态环境、财政、农林牧等相关部门联合督察机制,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加强5个示范省建设的监督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活动,聚焦突出问题,惩防并举,严肃问责,确保实效。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投身到抗击新冠肺炎战役当中去,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加强内部管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开会抗疫”“材料抗疫”“摆拍抗疫”“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现象,以及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实、执行防控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切实为做好海南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委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明确职责任务和协作配合的措施办法,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办法(试行)》,精准分析研判,区分不同情况,进一步用活用好用实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和机制制度建设,督促有关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举报人员,为因受到不实反映而造成影响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和顾虑,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明确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由案件审理部门协调负责研究分析发案原因、找准查实问题核心和漏洞缺陷,协助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要求,推动以案促改。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功能和促进作用,调整优化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及时更新完善教育内容,有效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四风”问题、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方面的典型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开曝光,加强警示震慑,努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的浓厚氛围。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推进会”精神,组织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强对各县工作的指导,建立州纪委监委部门负责同志联点包县制度,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州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县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加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范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专业化建设力度。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对《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18个光盘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深入开展“实战练兵”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州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法治思维,进一步透彻掌握纪与法之间联系区别,坚持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对推进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倒逼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州县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探索建立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新时期“三转”定期排查机制,坚决做好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后续清退工作,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机关奖惩激励机制和后续后备干部培养锻炼机制,继续深化抓实,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内生动力,提升团队整体凝聚力。协调组织部门提前做好2021年州、县、乡三级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认真落实内控机制,发挥好干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力边界,组织开展文明规范执纪执法年活动,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反对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盲目表态、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指手画脚等问题,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强与江苏省纪委的沟通联系,引进江苏省纪检监察干部来我州帮助指导工作,并适时在江苏省举办2期业务培训班,拓展视野、开拓思路,切实把对口资源用好用足。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同志们,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进行着努力抗击新冠肺炎的艰苦战役。面对突发疫情,党和政府勇于担当、周密部署,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沉着应对疫情;众多共产党员亮明身份、带头作为,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医护人员不惧危险、不辞辛劳,逆行奋战在抗击疫情最前线;包括武汉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牺牲自我、凝心聚力,努力与疫情进行坚强斗争。这些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既体现了朴实纯真、守望相助的人性光辉,让我们深受触动,心生希望;更向全世界展示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让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的伟大胜利!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这种中国精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的具体实践,进而转化为政治担当、工作责任和内心动力,在州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要求,坚决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把握形势、保持斗志、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向祖国说一声: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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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南州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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