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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门源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
(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6日)
来源:门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6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十六届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青海省十三届纪委五次全会、海北州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和十六届县委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我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主要任务。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任务,县纪委监委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聚焦主责主业,以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为抓手,积极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压实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有力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政治素养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和县委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发生系列腐败案件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际集体研究讨论2020年工作重点,细化任务清单,全面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年内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16次,研究工作39项,提请县委常委会、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19项,定期或不定期向州纪委监委汇报案件工作10余次,向县委汇报重点工作5次,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强化压力传导,在年初县委和县纪委全会上,对29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个党组织和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对年终考核排名末尾的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抄告各单位县级分管领导,由县级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在县委巡察反馈会上,要求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并签收了《巡察反馈意见》,压实县级领导督促分管单位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层分级传导整改压力。在全县重大项目开工仪式上,对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行了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各责任单位筑牢廉洁从建意识,“严防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强化舆论引导,以“清风门源·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采取“廉政文化宣传月+检举控告宣传周+廉政文化下乡巡演”的形式,廉政文化进乡镇巡演14场次,期间共展出展板100余块,悬挂横幅70余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以点带面,打造了“东川镇小微权力“334”清单、青石嘴镇家门口的“小纪委”等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年内对4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全县33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延伸巡察村党支部2个,巡察过程中督促完成立行立改问题87条,发现并反馈问题129条,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22条,整改完成率达94.6%。制定出台了《选用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实现了干部成长与促进巡察工作“两不误、双提升”。该办法得到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高度肯定,并以工作动态的形式抄送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同时,该办法还得到了州委尼玛卓玛书记的肯定,批示要求“在全州四县推广,州委巡察办总结固化为长效机制”。派驻监督成效初显,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15次,发现问题148条,完成整改148条,督促完善内控制度40条,开展个别谈话31人次,办理问题线索7件、立案2件。

  (二)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强化监督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县委统筹安排部署后,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紧盯关键环节,通过“监”“帮”“促”进一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责任网、宣传网和防控网,为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保障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年内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小金库”治理、“厕所革命”、制止餐饮浪费等14个专项治理工作累计开展监督检查4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53条,提出整改建议7条,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处置并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件,其中县委书记领办1件,乡镇党委书记领办1件。2018年以来受理处置的35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务处分13人,其中双处分12人,取消退休待遇2人,诫勉谈话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累计收缴违纪款59.49万元。推动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对中央和省州各类反馈问题的监督检查,有效倒逼各党委(党组)责任和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厕所革命等重点领域反馈的103条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尤其是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门源县巡视“回头看”问题反馈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程,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办、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和州纪委监委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把关整改成效。全年涉及我委牵头整改的12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精准“画像”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为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年初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形成了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了依据。为科级领导干部精准“画像”,规范健全270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一年来累计回复廉政意见1519人次。强化换届选举纪律保障,紧紧围绕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督促指导,组成3个监督检查小组,先后对12个乡镇109个村和8个社区开展了全覆盖式的督导检查。为换届选举划出红线、亮明底线、拉起“高压线”,依托 “门源纪检监察”“门源党建”等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布严肃换届纪律信息80余条,阅读量达5万余次,发放“十严禁”宣传册5000余份。严把村(社区)“两委”候选人政治关、廉洁关、纪律关,对1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取消了资格。同时,为提高新一届支部委员的角色认知、党性认识和履职能力,以“微党课”的形式对联点乡镇各村党支部班子提出了要求,上好任职第一课、扣好履职第一粒扣子,并督促各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全面完成了新任职村支部委员任前廉政谈话。

  (三)持续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省、州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紧盯“三个清单”,强化监督检查,四个督导检查组累计开展督导检查5轮次,发现问题22条,提出督查建议22条。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按照“边学边查、边学边纠、边学边改”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累计查摆班子作风突出问题154条,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累计查摆问题600余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有效的整改助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持续纠治“四风”,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州县若干措施规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及时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严防“节日病”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年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5条,下发通报7期,进一步严明了节假日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使纠治“四风”成为常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64人次,在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推送节前廉政提醒信息16条,提前预防,早提醒,早警示,全面筑牢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腐败蔓延势头得到遏制

  突出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20年,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总量52件。受理问题线索65件,处置问题线索60件(其中:了结3件,函询了结14件,初核35件,直接立案7件,复审1件);立案审查调查22件(其中:直接立案7件,初核转立案9件,省委巡视和州纪委质量评查交办立案6件),结案6件,正在办理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其中党纪处分10人、政务处分2人、双处分4人。诫勉谈话15人,谈话提醒3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同时,积极配合省州纪委监委办案,顺利完成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金融领域腐败案1件,并移送司法机关。全面提升案件查办的质效,以州纪委监委对我县2016年以来的58件立案案件进行复查复审为契机,深刻反思,分析原因,强化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完成整改56件,正在整改2件。加强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对2016年以来79名受处分干部开展了覆盖式的回访工作。切实从根源上抓好对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帮助和教育鼓励,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重拾干事初心。突出警示教育治本效果,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持续拓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宽度和深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多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县级层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达737人次;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9场次,受教育干部1100人次;各党委(党组)召开警示教育活动108场次,接受教育干部达3607人次,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狠抓以案促改工作,派员全程参与各党委(党组)“深入反思系列腐败案件,着力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党委(党组)举一反三,深刻检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压紧压实以案促改工作责任。以苏廷玺、冯永茂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督促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标本兼治。

  (五)突出监督治理,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派驻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落实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机构和编制,配备了3名副科级组长和6名干部,并积极履行职责,实现了对45个县直机关和党政部门派驻监督的全覆盖。配齐配强巡察力量,按照“办+组+库”模式,配齐配强了县委巡察工作力量,核定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4名,调整充实巡察组组长库干部15名,副组长库干部25名,工作人才库干部60名。稳步推进纪检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投入10.4万元,按时间截点高质量完成了县级来访接待系统和基层版业务应用系统。同时,以全县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设立了县纪委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全力保障了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注重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性“体检”,扎实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视查摆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突出问题21条,完成整改21条。突出培训实效,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州纪委监委培训班8期,选派3批7名干部到海东市化隆县纪委监委进行为期各一个月的跟岗培训;选派5名干部到省纪委监委参加 “8·23”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违纪违法审查调查专案。同时,组建门源纪委监委工作专班承办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6·26”省信用担保集团李某某职务犯罪专案,分两批抽调4名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专案组安全员工作,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口支援成效显著,加强与山东威海市纪委监委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援建资金50万元,选派1名办案骨干赴山东临沂市纪委监委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跟案学习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在办公室设置干部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内部监督的基础上,从全县范围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聘请了14名特约监察员,探索纪检监察系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新路径,消除对纪检监察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自由空间,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严管“自己人”,严防“灯下黑”,实现了纪检监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得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发现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比较单一,精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独立办案经验和能力缺乏,办案质量不高,自办案件少;大部分单位能够把全面从严治党充分贯穿到工作中,但仍有个别单位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在具体工作中,一般性的部署多,在抓落实方面缺乏长久抓、抓仔细的措施;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本领恐慌愈加凸显,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青海省十三届纪委五次全会、海北州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治理效能,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持续深化“五个海北”建设内涵、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开了新视野、部署了新任务,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贯彻落实好五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找准履职尽责切入点和着力点,带头把承担的任务一项一项落实到位,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要求,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创新驱动、问题导向等工作方法,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省纪委监委提出开展的“双学双提”活动为依托,以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系统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进一步深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换届选举及落实“六稳六保”等的重点工作,分领域、分系统、分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实际行动彰显“两个维护”。

  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纠正和查处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史中品读初心,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端正态度、全力以赴投入到党史学习中去,在精神洗礼中汲取力量,把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持续震慑,保持“不敢腐”的高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查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完善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以案促改,健全“不能腐”的机制。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等手段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白、责任缺位,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对下发的所有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加强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觉。持续推进“清风门源”品牌创建工作,在全覆盖、常态化、更精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和“廉政文化宣传月”平台,创新拓展宣传方式和方法,以宣传为导向,以纪委常委到联点乡镇宣讲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等方式,进一步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量。做实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推广工程,适时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注重挖掘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案例,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县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内容。探索打造“廉政之声”广播栏目,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气

  持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深入纠治“察”“治”不到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问题及其新变种,防止死灰复燃、纠而复生。

  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与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解决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及为基层减负等工作结合起来,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内化为行动自觉。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运用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过程,从情形表现、定性量纪等方面加强案例指导。

  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盯紧盯住重要节点,既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又深挖细查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的问题,认真检视制度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明确政策要求和执行标准,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运用好容错纠错政策机制,为敢担当、敢作为的干部撑腰,树立鲜明的正向激励导向;进一步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抓好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爱。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细化诬告陷害行为认定标准和处置流程,明确澄清正名的情形范围和方式程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聚焦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持续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持续强化“四不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惩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广“监评会+N”“小微权力清单334工作机制”等创新工作举措,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加强对村“两委一肩挑”后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持续查处生态环保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职担当、真抓实干,确保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两月见型打基础、当年建制强保障、两年见绿出形象、三年见效成公园”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力、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协调整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检查力量,加大对生态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监督执纪执法力度,确保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守好筑牢祁连山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五)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做到有形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把巡察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切实把抓好巡察工作与抓牢意识形态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紧扣“三个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稳步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有机统一。对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确保下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合理、推进有序有力。

  抓实巡察反馈整改。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县级分管领导参与巡察整改工作职责规定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县级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巡察整改指导督导责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健全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两公开”工作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全县各党委(党组)印发《巡察通报》。对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解决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巡察建议书》,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向县委报送《巡察专报》,汇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健全巡察制度机制。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加快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巡察干部队伍,继续选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接受锻炼,对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巡察干部,向组织部门优先推荐使用成为常态。研究制定《关于在巡察工作中做好问题线索信息通报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规范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六)全面履行专责机关职责,围绕权力运行各类机制融会贯通严密监督

  提升日常监督质量。明确党风政风统筹监督的综合协调职能,着力探索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系统完备、衔接贯通、同向发力的权力监督新格局。进一步完善2021年日常监督工作要点,制定每月监督清单,明确常态化、阶段性监督任务,不断提升日常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问题,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推动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在州纪委的指导下,应用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实现党内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衔接。

  用好用活“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审慎稳妥运用每一种形态。推动各党委(党组)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小错误演变为大问题。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在谈话函询中的比例。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发挥第四种形态的威慑作用,筑牢反腐败斗争的“后墙”。

  提升问责精准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权责一致,压实各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等各类问责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建立问责会商机制,准确界定问责情形,严格规范问责程序,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着眼2021年县、乡换届,配合县委加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乡镇纪委班子建设。持续深化巩固“三转”成果,坚决纠改偏离“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的问题,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三化”建设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管理运行的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

  健全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要健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衔接的机制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审计等机关的统筹协调,建立与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完善检举控告和办事公开等机制,注重发挥好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四项监督”相互贯通机制制度,派遣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组织派驻机构开展交叉监督,实现力量互补协作。

  (八)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践行初心使命,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示范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着力建设高素质监察官队伍的要求,继续做好省州纪委上下双向挂职、以案代训、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打造办案团队,以实践培养骨干;发挥好山东援青对口帮扶工作平台,拓展挂职帮助工作、选派干部到山东跟班学习,加强全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本领。

  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以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重点,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约束。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担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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