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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
下访工作制度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9日
  
  为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和规范化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直面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上访的问题,有效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要求,积极开展下访工作力争做到“五个一批”,即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当场办结一批;对一些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耐心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一批;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带回来研究讨论一批,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和答复,并实行全程跟踪、全程督办; 对一些无理上访户则严肃批评、明确立场、加强教育,使之息访一批; 对发现带有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同时,线索具体且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立即组织调查一批。

  二、下访工作安排

  1.班子成员每月必须安排2-3天的时间,主动走到“田间地头、牧家草场”、社区单位倾听干部群众意见和呼声,按有关规定做好接访工作。

  2. 预告公示:委办公室将班子成员下访安排情况,包括接访领导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等,通过海晏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和公告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三、工作要求

  1.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主动与干部群众见面,倾听干部群众诉求,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合理的诉求,对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釆取有效措施指导督办,推动基层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2.下访工作要做到热情、文明接待,耐心倾听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自行取舍;接访时,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问题,并且做好保密工作。

  3.下访工作实践中,要不断探索经验,丰富内涵,完善制度。4.下访期间,干部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属业务范围外的,经主

  管领导审批后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答复,下访人要做好跟踪备案工作。属于业务范围内的及时按程序转相关部室处置。

  5.下访期间,通过开展信访举报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学法守法意识,引导信访干部群众通过合法程序,依法依规反映信访问题,提倡实名举报,对诬告者严肃追责。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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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晏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