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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有力亮点纷呈
——海北州委巡察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4日
  
  近年来,海北州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强化政治监督、彰显巡察利剑、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州委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能够及时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巡察各项决策部署,特别对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建军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系列指示批示组织学习扎实,执行坚决、落实有力。二是州委主要领导真正把巡察工作当成“天字号工程”,扛在肩上,落实在了行动上。每轮巡察切实做到了“七个亲自”即: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审阅巡察方案、亲自把关巡察人员、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提出具体要求、亲自阅批每件巡察文件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从不委托副职领导代听汇报、代为办理,以较高的政治站位体现了责任担当,充分落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三是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至少开展两轮以上回访检查,同时,州委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将巡察整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进行考核,有力促进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做好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高度重视巡察机构建设和巡察人才储备工作。州县委千方百计克服人员编制紧等困难,优先配齐配强了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为各级巡察机构解决了办公场所,足额保障了各项工作经费。同时,建立了由高素质人员组成的巡察人才库,把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到了巡察人才库和巡察队伍中,使巡察岗位成为了年轻干部成长历练的重要平台。目前,州级层面已建立巡察组长库19名,巡察人才库55名,四县层面共建立巡察组长库66名,巡察人才库101名。州县巡察队伍中优秀年轻干部占有一定比例。

  三、建立了与多部门协作的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州委巡察机构与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内设部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派驻组织人员等的经常性联系。巡察监督、纪检监督、组织监督、派驻监督等融会贯通、通力协作作用发挥充分、效果显著。

  四、不断探索创新、巡察反馈方式日臻完善。自2019年起每轮巡察反馈州委要求除巡察组、巡察办、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外,还要求被巡察部门上级主管领导和巡察期间调离工作的被巡察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参加反馈会, 要求主管领导要切实发挥好整改期间的督促作用,调离工作的被巡察单位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好配合协作作用,这些举措有效促进了巡察问题整改,为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参照省委巡视办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海北实际创新制定出台了《十二届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北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后评估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及制度规定,为有的放矢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各项政策及制度遵循。

  六、服务到位、指导有力,巡察办职能作用发挥显著。州县巡察办在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担使命、履职责,特别是州委巡察办近两年积极主动作为,经常性深入各县巡察办和州县委各巡察组既广泛开展座谈交流、开门纳谏,又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由于指导有方、监督检查到位,使我州巡察工作政治定位一轮比一轮精准,巡察报告质量一轮比一轮高,巡察成效一轮比一轮好,得到了上级巡察机构的认可和兄弟有关地区的赞同。

  七、深入实践、积极探索,创新创造出了许多具有海北特色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州委巡察办通过采取“紧扣一个总体要求”、实行“两项突破”、突出“三抓”、发挥“四个作用”、狠抓“五大工程”的12345工作法,祁连等县通过灵活运用1334工作模式、一体推进四个监督、积极采取三力齐发等措施既全面提升了政治巡察水平、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落实、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又助推巡察工作迈上了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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