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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 |||||
为深入开展乌兰县纪委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6月22日,乌兰县纪委监委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对2022年委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乌兰县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的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是行动利器,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要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牢记“国之大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作用,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对受理的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信访举报件依照管理权限及时交相关单位办理并跟进办理结果,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内容,不断构建良好政治环境,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始终在纪律和法治轨道上正确前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贡献纪检力量。 会议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引下,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和“为民办实事”等活动相结合,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大对民族政策及民族理论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等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交融交流交往,凝聚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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