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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实施方案
来源:祁连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
  
  根据《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2020年县委巡察工作计划,结合祁连县巡察工作进度,现就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全国、全省市(州)县巡视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二、巡察对象和巡察分组

  (一)巡察对象

  本轮对县委宣传部、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开展常规巡察,对八宝镇拉洞村、拉洞新型社区、阿柔乡草大板村、央隆乡托勒村开展延伸巡察。

  (二)巡察分组及人员抽调

  第一巡察组:

  组 长:王银措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副组长:马贵义  阿柔乡党委组织员

  成 员:王  霞  县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

      熊生燕  县财政局农财科会计

  被巡察单位:县委宣传部、统计局、医疗保障局

  第二巡察组

  组 长:郑发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薛志青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包显金  央隆乡党委组织员

      马伯文  县法院工作人员

  被巡察单位:八宝镇拉洞村、拉洞新型社区

  第三巡察组

  组 长:杨发虎  县人大财政和经济专门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才让多吉  峨堡镇党委组织员

  成 员:晁玉龙  县林业站站长

      东柱才旦  县公安局科员

  被巡察单位:阿柔乡草大板村、央隆乡托勒村

  三、巡察内容

  县直部门单位巡察“三个聚焦”监督: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否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面;二是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情况和对本系统工作的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学习、传达,结合实际是否紧密、具体、到位;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学习贯彻省委“一优两高”战略是否扎实,特别是对省州县委提出的一些涉及本行业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是否研究、落实;四是推进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认真、深入,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重视,整改是否到位。

  2.查看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对省州县委关于本行业工作方面重要部署,是否联系本单位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并抓好落实;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是否重视,意识形态观念是否淡薄、责任缺失;三是政治意识是否强化,在危害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思想和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四是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否严格,是否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越权决策、擅作主张。对抗干扰巡察,不如实反映情况,甚至隐瞒不报、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五是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是否重视,落实扶贫政策是否打折扣,对贫困户有无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六是对本单位相关的风险防控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具体;七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否重视,是否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是否到位,本单位是否建立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是否对所负责的环境区定期清扫,是否深入联点村进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否积极参与“六清”行动,是否有效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九是对分管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和突出性问题不主动研究解决,监管缺失;十是是否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监督 推动“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提出的15项监督内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认真监督。

  3.查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一是查看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能力,是否研究本部门本系统长远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事项;二是对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是否搁置不解决,存在只出政策不抓落实的问题;三是查看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工作研究情况,是否落实省州县委有关要求,是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是否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执行党组织决定情况,是否擅自作出重大决策事项,是否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项目等制度;五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是否存在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领导班子不团结,甚至严重失和的问题,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是否宽松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查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精神情况,是否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具体措施。二是调查研究是否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三是学风是否扎实,是否编造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学习台账。发文搞“拿来主义”,照抄照搬,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开会仅为留痕,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是否随意发通知、提要求,报材料过多过急。

  2.查看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一是与下属单位或基层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是否流于形式,与岗位职责结合不紧密,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二是是否存在主动研究解决下属单位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够,搞矛盾“上交”,对上级交办的“重、难、险”任务,不带头推动落实的问题。

  3.查看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一是是否深入联点单位、联系群众,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现状是否不查看、不清楚,关心帮扶不够,解决问题不及时;二是是否存在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专项资金的问题;三是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

  4.查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一是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宴请,甚至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二是是否以婚丧喜庆、乔迁等名义,收受礼金、财物等,造成不良影响;三是是否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四是办公用房是否超标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五是是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变相公款旅游,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等。

  5.查看“三资”管理廉洁情况。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挪用截留财政资金,国有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6.查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情况。是否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吃喝现象,是否制定完善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等,是否发出“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倡议并签订承诺书,是否在食堂墙壁悬挂宣传标语温馨提示,是否设立“制止餐饮浪费监督员”,对用餐人员文明用餐进行引导,监督鼓励机关干部养成厉行节俭的好风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查看党组织建设情况。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二是是否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三是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是否淡化、不发表意见,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否走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是否有力。四是党员监督管理情况。是否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相关规章制度缺失,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五是是否存在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

  2.查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一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对薄弱环节不闻不问的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是否到位;二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规违纪问题是否“轻拿轻放”、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三是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不力,推诿拖延。

  延伸巡察村(社区)“三个聚焦”监督: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查看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一是村(社区)党支部政治意识是否强化,在危害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二是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否严格,是否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越权决策、擅作主张。对抗干扰巡察,不如实反映情况,甚至隐瞒不报、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2、查看脱贫攻坚战和中央及省州县委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一是对脱贫攻坚任务是否重视,落实脱贫“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监督”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出现返贫现象,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情况。二是贫困户识别及扶持政策、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三是村级合作社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情况,是否“名存实亡”,作用发挥不明显、能力不强;四是村级项目实施的监管和后续管理到位情况,是否工程质量不过关,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后续产业发展滞后,返贫现象突出。五是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公开是否到位;六是落实粮食“直补”、草原补助、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执行是否到位;七是落实五保政策情况,对底数掌握是否清楚,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是否严格、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是否适时增减。

  3、查看“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一是发展思路是否清楚,能否有效结合本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二是是否盲目跟风上项目,缺少风险评估和充分论证的问题;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收入来源是否单一,造血功能和带动能力不强;四是人居环境治理情况,工作上是否不重视,环境卫生脏乱差,治理效果不明显。

  4、查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是否积极,对本村(社区)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是否制止、上报,是否存在放纵、包庇的问题;二是对本村(社区)的社会治安、乡村治理、教育民生、寺院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是否进行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

  5、查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是否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王建军书记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情况;二是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是否到位;三是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得到落实,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是否有效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四是是否加强对生态管护员的教育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出勤、考核等各项制度。

  6、查看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情况。一是乡村(社区)文明建设情况,村规民约是否形同虚设,对婚丧嫁娶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不制止、不引导;二是对宗教活动进行慰问或支付相关费用,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长期放任不管,信教群众宗教负担过重,截留或挪用国家补助资金用于修建、维修宗教活动场所;三是党员管理要求不严,混同于一般群众,对危害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及不良言行不制止、不报告,甚至“人云亦云”;四是对村(社区)内发生的危害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引导不到位,甚至发现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查看在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一是救灾物资、补贴补助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征地补偿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是否违规操作、挪用,或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二是在危房改造、五保、低保等民生事项办理中,张冠李戴的问题;三是利用掌握审核权、盖章权的便利,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时牟取私利,甚至直接索要好处。

  2.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一是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底数不清,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制度不健全,监督缺失。不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或不规范;二是以村集体名义为个人或亲戚朋友贷款、经商并作担保、拆借资金;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白条列支费用、无人签字等问题;四是村集体大额资金支出,不经集体研究决定,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损害村集体利益的问题。

  3.查看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一是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保障民生等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二是违规发放手机通讯费补助,违规接待、公款吃请送礼,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并收受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

  4.查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情况。是否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村干部是否厉行节俭,作出表率,是否发放“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倡议书及宣传册并签订承诺书,宣传引导村(居)民树立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

  5.查看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一是“三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设置地点不科学,公示内容不全面,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没有及时公布,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落实;二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拖,不主动作为、不耐心解释,导致群众不满、矛盾激化的问题。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查看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一是村党组织在村集体发展中是否起到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是否起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是否忙于自身发展,只想带头富、不想带领富的问题;二是村干部参与党组织和村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是否长期不参与村内工作,成为“挂牌干部”;三是“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四是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缺乏民主集中制观念,存在“一言堂”的问题;五是发展党员是否严肃、规范,是否长年不发展新党员或只发展本家族的人;六是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滋生不稳定隐患。处理矛盾纠纷不积极,敷衍应付,导致矛盾激化的问题;七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员履职不力、监督缺位、错位、滞后的问题。

  2.查看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一是不执行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长期不组织最基本的党内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的问题;二是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甚至长期失联的问题。

  3.查看换届选举情况。一是违反换届纪律,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干扰影响选举并搞“近亲繁殖”的问题;二是违反程序参与选举,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的问题;三是利用宗教、家族、家庭势力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流程

  (一)时间安排

  本轮巡察工作自2020年9月下旬至2020年11月底结束,历时2个月。

  (二)主要流程和工作方式

  1.动员学习。一是召开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第七轮巡察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由县委巡察办负责,根据本轮巡察任务和要求,对巡察工作抽调人员进行巡察业务培训。

  2.巡察准备。一是由巡察组组长负责,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审计局、人事局、信访办等部门单位征询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反映、信访举报等资料信息,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为开展巡察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各巡察组进驻前广泛了解被巡察单位(村、社区)的职能定位、工作特点、任务等各类情况,做到对被巡察单位(村、社区)情况全面掌握。三是结合巡察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内分工。

  3.巡察进驻。一是研究提出具体巡察进驻时间,与被巡察部门单位(村、社区)沟通落实具体事项,指导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设立巡察意见箱,开通邮箱、信访联系电话等。二是召开见面沟通会,向被巡察部门单位(村、社区)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三是召开进驻动员会,巡察组组长作进驻动员讲话,被巡察部门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四是做好进驻宣传。巡察组与被巡察部门单位(乡镇)共同做好进驻情况的宣传工作,公布巡察组进驻信息和联系方式,让干部群众充分参与巡察监督。

  4.巡察查看。一是听取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被巡察部门单位(村、社区)的情况汇报,汇报人员和汇报方式由巡察组研究确定。二是开展个别谈话。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研究确定巡察谈话对象,要结合政治巡察要求和谈话对象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谈话时,巡察组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谈话记录要确保完整、原汁原味,原始记录要归档备查。三是受理信访。各巡察组对受理的来电来信来访,建立台账,逐件登记;向社会公开邮箱和联系电话时,明确受理信访范围,对反映的不在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巡察期间不作深入查看,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四是召开座谈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层级、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查看情况、听取意见。召开座谈会应明确主题、目的和对象,确保会议实效。五是延伸查看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被巡察部门单位内部科室或下级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延伸查看情况。六是调阅资料。根据需要,调阅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有关会议记录、财务账目、审批文件、审计报告,以及巡察组需要查看的其他资料。调阅资料要统一归口,防止多头重复要资料,原则上调阅资料要给对方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巡察组调阅的资料应安排专人登记、妥善保管,并履行签收、清退手续。坚持“两不”原则,即不干预被巡察部门单位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5.督促立行立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可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情况要写入巡察报告。通过立行立改,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巡察组要严格执行立行立改有关规定,规范程序、严守权限、防止越位。

  6.起草巡察报告。一是起草巡察报告。巡察组按照被巡察部门单位分别形成巡察报告。巡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二是报送巡察报告。各巡察组在现场巡察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将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情况报告、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巡察工作数据统计表、边巡边改统计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保质保量报送县委巡察办。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凡是写进巡察报告的问题,一定要有具体的人和事做支撑,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判断,既要有面上情况的总体分析,也要有典型事例和数据佐证。对写进报告的问题都要做到有时间、有事实、有数字,问题程度表述清,问题性质定性准。

  7.巡察汇报。一是向领导小组汇报。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及相关统计表进行核稿,提出修改参考建议,巡察组修改完善后,各组组长具体汇报,副组长、联络员和报告起草人参加。县委巡察办协调确定汇报时间,提前通知巡察组做好汇报准备。二是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巡察组配合县委巡察办起草综合报告,提交县委常委会。

  8.巡察反馈。巡察汇报后,根据县委听取汇报时的有关要求,做好巡察反馈工作。巡察反馈意见经县委巡察办主任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由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反馈巡察情况。村、社区巡察反馈工作,要根据巡察发现问题情况,由乡镇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人员及社区负责人、工作人员,在乡镇所在地召开反馈会。由县委巡察办负责将巡察情况在“走近祁连”“清正祁连”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接受党员干部社会群众监督。

  9.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乡镇和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对于问题复杂、涉及面和影响面广,乡镇自身难以整改解决的,由相关县级负责同志率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共同整改。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县委巡察办(组)做好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审核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责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审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

  (二)抓住主要矛盾,精准发现问题。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在不同领域、不同时期、不同层级的阶段性特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监督。

  (三)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党组织立行立改,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引导鼓励群众有序参与巡察监督。

  (四)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实监督。要做到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严格执行巡察报告底稿制度,确保巡察发现和报告的问题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组工作规则办事,不干预被巡察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质量。不断提高巡察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制,重要情况、敏感事件和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超越权限工作,不擅自对重大问题表态,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督促其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巡察机构的协调配合,充分用好相关监督力量和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

  (六)认真履职尽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责和巡察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对巡察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巡察组要严格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平等待人。不得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情况和反映材料内容;不做其他可能影响巡察工作的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借巡察之机谋取个人私利。对于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相关链接
  关永峰同志简历
  虎生措吉同志简历
  关于召开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会的通知
  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职责简介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祁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祁连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祁连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