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1日 | |||||
今年以来,天峻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作用,严防“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提高处置水平,夯实基础。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培养干部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引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抓手。围绕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和研判,做好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报核对、及时提出分办意见和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质效,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基础。同时综合运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等,实时同步各平台信息,加强信息化平台运用,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效。 规范审核程序,精准反馈。将“严”字贯穿始终,坚决将自我要求不严、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人挡在门外。案件监督管理室与信访室进一步规范回复内容和程序,明确回复范围,针对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所有监察对象,主要审查被征求人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问责处置等情况。按照工作流程,对来函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及时回复。今年以来共进行廉政审查366人次,其中提拔任用87人次、评先选优73人次、其他206人次,提出暂缓意见5人次。 压实主体责任,公正回复。始终坚持依规依法、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泄露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痕迹管理原则,对工作不细、把关不严导致错误、拖沓,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真的,坚决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