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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为全面建成小康兴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共兴海县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
工作报告
(2020年3月4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春红
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4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兴海县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以及十五届县委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州政府副州长、县委书记张生彪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州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勤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全国省市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列入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机关集体学习重要内容,真正学深悟透,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

  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定位,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严管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保证政令畅通。

  (二)强化明责述责问责,不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日常工作定期汇报,重大事项随时请示,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不越位。协助县委与各党委(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内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紧盯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针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纪委监管问责跟进不及时等情况,县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党委(党组)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等领导干部29人次,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严明了纪律。健全完善了检查考核、约谈、诫勉谈话、“三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推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履责情况,“两个责任”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各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县委调配2名派驻纪检组组长,弥补了派驻监督的短板,实现了对37个县直机关单位的监督全覆盖,做到了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继续巩固“正风肃纪”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制发了《兴海县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29项重点整治内容。年内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给予党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约谈3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全县298名科级干部作出自查申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作风建设、公车标识张贴、办公用房使用、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卡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次,明查暗访3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对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对30名新转任和提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回复县委组织部对102名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惩腐肃纪力度持续加大。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遏增量、减存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64件次,受理信访举报35件,其中立案11件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追回违规资金上缴国库28.6万元;追回资金返还村民5.89万元;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件3人,随案移送款13.6万元。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监察建议书4份。反腐协调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3件。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7件,其中立案4件,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13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3人次占24.08%、“第二种形态”66人次占48.18%、“第三种形态”34人次占24.82%、“第四种形态”4人,占2.92%。利用“阳光政务”“廉洁兴海”微信公众平台及兴海电视台《廉政兴海》栏目,广泛宣传廉政文化,推送廉政信息90条,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8起,制作印发《以案说纪》内部刊物5期。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党的执政根基。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态势,开展调研并形成了《兴海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专题分析报告》,分析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成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推进工作规范运行,有效堵塞风险漏洞。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扶贫、住建等部门2018年以来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情况开展督查3次,发督查通报1期。年内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7件,其中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件2人。有效避免相关职能部门对扶贫项目监管责任缺位、重拨付轻监管的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件,处置案件14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

  (六)着力深化政治巡察,继续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根据省州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要求,制定下发了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调整充实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配备巡察办专职副主任、巡察组副组长共3名,巡察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得到加强。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开展第五、六轮常规巡察,由4名县级干部分别任巡察组组长,对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党委等10个单位进行巡察,发现问题60条,移交问题线索4件。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县委巡察工作反馈的4项12条问题和纪委牵头督促整改的17条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七)努力提升自身建设,进一步彰显忠诚卫士政治本色。纪委监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中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共同提高。及时发现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中涌现出的好干部好经验好做法。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围绕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2期,受教育183人,组织党纪党规知识测试2次,选派37人次参加省州纪委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纪检干部能力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以党建为统领,在提高工作规范化、强弱项、补短板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的原则,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得益于县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事业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不懈努力。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常态化的日常监督还不够到位,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发现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问题线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执纪审查力度还需加强,遏制腐败增量、减少存量的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仍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三是问责工作尚未真正形成工作合力,问责实施主体仍存在单一化问题,相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问责相对较少;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能力亟待提高,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反腐败协作配合、收集研判问题线索、审查违纪行为等方面,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县纪委监委重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第十五届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三不”,完成“七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根据总体目标,2020年重点抓好七项任务和19条具体措施的落实。

  (一)坚持学深悟透致用,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使命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勇担使命,把“两个维护”见诸行动,融入血脉。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奖惩办法,抓好《海南州关于开展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执行,制定《兴海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兴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督促协助县委履行全面监督责任,推动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压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大集中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考核成果运用,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用好问责利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继续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纪述廉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纪述廉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扛稳抓牢压实责任。全面推行乡镇(社区)基层站所向乡镇纪委定期报备工作制度,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机构改革实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严肃执纪问责,重拳打击“软腐败”、“微腐败”。切实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真正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持久战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围绕省纪委“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要求,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着力查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特别是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着力纠正“痕迹管理”走调跑偏、“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现象;大力整治弄虚作假之风,既追究谎报情况、虚报数字、夸大成绩、包装典型等问题,又追究不顾实际、不察实情,盲目下指标,层层乱加码等行为,严肃执纪问责、曝光典型案例。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在抓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意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抓出习惯、化风成俗。继续守住关键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变通变异新表现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纪律信号,坚决防止回潮复燃。要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和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树牢宗旨意识,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四)落细落实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纪律监督着眼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重点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完善谈话函询工作,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定期梳理分析信访举报、党风政风、案件审查、巡察监督等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地方和部门政治生态。加强对县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增强派驻纪检组与党委(党组)纪检员工作合力,调整充实重要部门单位纪检员和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派驻纪检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单位)重大议事会议,纪检员(联络员)列席本单位“四重一大”会议,建立台账逐季上报,定期研判等制度,做深做细监督职责,不断织密监督网络。

  监察监督务求提高实效。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深入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各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明确专员职责,逐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对法定监察对象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巡察监督重在保持震慑。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42项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高质量完成2轮常规巡察,有序推进村级党组织的巡察监督,统筹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巡察,认真做好州县联动巡察,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与推动整改相统一,实行巡察整改工作检查、监督等制度,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健全巡察与审查调查高效对接机制,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督办力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试行巡察整改建议书、通报制度,督促主管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建章立制到位。强化督查督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派驻监督着力全面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明确人员、机构和职责,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完善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通过报备审查、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参加会议、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有效方式和手段,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建立与驻在单位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对派驻监督对象的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五)突出“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紧盯土地征迁、金融领域、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实行片区办案制度,实践县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工作机制,集中优势开展办案攻坚,增强办案实效。严格执行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在标准上精益求精,在程序上严格遵规依法,在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上不踩红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发挥纪委监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方法,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针对一些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补齐制度短板。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加强纪律教育,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使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为标杆。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引为镜鉴。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宗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三不”建设。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亮剑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落实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严肃查处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又要严肃追究在扶贫政策落实中严重失职失责,扶贫资金低效浪费、扶贫项目烂尾,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紧盯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与生态环境、财政、农牧、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督查机制,抓好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聚焦突出问题,惩防并举,严肃问责,确保实效。

  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和腐败案件,重点对发生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腐败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全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责任制,完善村级各项事务,明确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让村干部行使权力有章可循,倒逼村干部正确行使职权。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监督工作。

  严格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纪律保障等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深挖彻查涉黑涉恶和腐败“保护伞”案件。紧盯对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协调不力、处置不力、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努力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

  加强政治建设。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促进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理念、工作、文化深度融合。

  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完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精通本职工作,努力争当行家里手。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强化六种意识、提高六种能力”, 紧盯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在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以案代训”,由办案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传授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办案要求、办案方法和技巧,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加快推进覆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和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树起标杆、当好表率,带头弘扬担当精神、“钉钉子”精神、奉献精神,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正做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奋发有为,着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兴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相关链接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兴海县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共青团兴海县委开展常规巡察 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兴海县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局党组 开展常规巡察情况的报告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贵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南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贵南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