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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兴海县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9年6月12日至8月13日对我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视,9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县委及时认领反馈的所有意见,以对省委和全县各族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跟踪督导,全面投入整改工作。目前,工作推进顺利,整改成效逐步显现。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县委对巡视反馈6大类16个方面的意见照单全收,并向省委巡视组做出承诺。9月24日,县委58次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王建军书记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对巡视工作的认识,并就制订整改方案、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了专题部署。会后由主要领导牵头,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对16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为42条具体问题,并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10月8日、15日,县委常委会议两次审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期间专题报省委巡视办进行了审定。10月17日召开巡视整改部署推进会,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合力抓好整改工作。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各县级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认领整改事项,并及时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从严从快整改,确保整改质量。三是由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认真对照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督促各党委、党组对标销号,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达到督促推进的目的。四是各牵头单位也根据各自实际,通过定期研究、听取汇报、合力推动的方式,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三)严督实导,推进落实。一是充分发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督查组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进度及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推进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及时反馈主管县级领导,由主管领导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充分发挥联乡工作组作用,督促乡镇党委紧盯整改问题,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促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三是县级各党组党委认真把握整改时限,定期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了全县整改情况汇报,县级各党组党委就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向县委常委会作了检讨说明,从而实现了认识问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的目标。四是结合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将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巡视整改问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各党组党委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准施策,强力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经过全县各级党组织2个月的共同努力,省委巡视反馈的42条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其中已整改完成36条,占反馈问题的86%;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5条,占反馈问题的12%,正在和省上协调的1条,占反馈问题的2%;因问题复杂且需省州部门协助整改1条,占反馈问题的2.4%。建立完善各项制度38条,修改35条。整改期间,县委以严的态度、实的措施紧盯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县委常委会听取各党组党委检查说明8项,县委主要领导集中约谈县级领导干部1次32人;各县级党组书记、分管县级领导和其他各党组书记逐级约谈相关责任人60人,作出检讨34人,诫勉谈话11人,函询3人、通报1人党内警告22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调整重要岗位1人,免职4人,降职8人,取消待遇1人,降低岗位等级4人,留党察看两年4人,开除党籍4人。以县委名义就反馈的5项问题向州委报告说明,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就抓好相关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对需进一步查实后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3个具体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程序,正在有序推进中,将视具体情节及违纪违规事实给予问责处理。

  (一)政治建设有差距,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政治站位不高,在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化、具体化上不够有力

  问题一:县委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重大决策部署吃透转化不够,调焦对标厘清思路不及时,对如何落实生态优先,实现县域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谋划不透,县委虽提出发展生态农牧业、新型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业和服务业为主导产业,但没有研究制定具体产业发展规划,产业优势不突显。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全委会精神,通过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县委常委会重点学、围绕主题研讨学、个人深入思考学,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学新理论、新思想、新理念的浓厚氛围。特别是紧扣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注重理论学习的转化运用,把“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使之成为了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具体遵循。整改期间,共组织县委中心组学习16次,县委常委会5次,集中研讨7次,进一步转变了学风。二是为进一步调焦对标理清思路,县四大班子全体县级干部在县委常委会的带头指引下,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分管工作,聚焦新思想、新理念,紧盯巡视反馈问题和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问题确定调研课题,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乡镇村社、寺院、工地等一线,掌握具体情况,注重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先后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26篇,为县委结合县情实际精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提供了依据。三是县委11月6日召开61次常委会,专题研究 “发展生态农牧业、新型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业和服务业”事宜,会议要求县政府在结合县委2016年出台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意见》,紧紧围绕“四个扎扎实实”“一优两高”“新型城镇化”要求,认真谋划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形成符合县情实际的有机农牧业、新型能源产业、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思路举措。四是县政府按照全州四大产业联盟发展规划,分别制定出台了牦牛、藏羊、青稞、油菜产业联盟发展规划,主动融入全州乃至全省产业联盟,全力推动四大产业规模化发展、规范化运营。现已建成11家农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千头牦牛出栏养殖基地,建成1个藏羊高效养殖示范点,存栏藏羊1425只,生产羔羊1274只。在河卡镇、唐乃亥乡为主产区,种植的青稞8.4万亩、油菜6.3万亩。

  问题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南部三乡基础设施保障与三江源核心区生态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未得到有效解决,与其他乡镇发展差距不断拉大。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召开6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南部三乡基础设施建设与三江源核心区生态保护工作事宜,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基础设施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要求县政府党组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州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解决南部三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二是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就切实解决南部三乡基础设施与生态保护矛盾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推动南部三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并责成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和水利局及县扶贫开发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促进南部三乡发展的工作措施,积极争取项目,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短板,并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前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到州赴省加紧项目争取工作。三是通过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已对南部三乡无法在国土绿化空间及生态红线中落地如曲什安至中铁至龙藏的公路项目情况做了调处,待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后,将为落地项目创造便利条件,基础设施保障与三江源核心区生态环保工作之间的矛盾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对南部三乡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贫五年规划(2014—2018)实施工作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对投资15.28亿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到2018年底,南部三乡政府所在地实现100%通沥青(水泥)路,所有行政村100%通公路,贫困户住房难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21个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实现网络全覆盖,大网覆盖率由2013年的10%提高到82%。通过一系列项目工程的实施,南部三乡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问题三:实现“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差距大,国内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重要指标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及时召开经济工作推进会,对今年全县经济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快“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额,带动其他经济指标增速。目前,规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分布风能开发、满丈岗金矿开发等,正在加紧办理相关手续,兴海县通用机场已得到西北战区批复,正在进行可研编制。二是在紧盯重点项目进展的同时,积极谋划项目,以扩大投资范围。目前,已编制完成2020年项目计划草案,储备项目34项11亿元,并积极向省州部门申报衔接项目落实,为加快实现预定目标打好基础。三是对照全州“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关指标要求,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因客观因素影响对无法完成的指标进行了科学测算,现已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调整为4%、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调整为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调整为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调整为8%、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年均增调整为8%以上,并按程序报县人大批准执行。四是县政府及时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兴海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就涉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进行了核查,并加强对纳税人政策宣传,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经济发展中来。五是县政府党组就“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的问题向县委常委作了出检查。

  2.政治领导力不强,抓县级几大班子和法检党组政治建设用力不足

  问题四:县委对政治建设重视不够,领导监督乏力。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虽听取了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党组履职情况汇报,但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组织专题学习会,就《中共兴海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合理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听取1次各党组政治建设、履职情况汇报,督促各党组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党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常委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现已深入所联党组掌握工作情况1次,督促工作落实,促使各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党内请示报告相关规定,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党组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三是已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和党组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作为评判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重要指标,确保各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同时全面推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工作,从而达到监督指导、推进工作的目的。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会深刻反思,查找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时向州委做出了检查。并在县委常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常委就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省委巡回指导组、州委指导组到会指导,作了点评,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开出了高质量。五是12月23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县委各常委指出了短板和不足,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督促各党组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全面落实党组工作职责,确保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可不扣得到落实。

  问题五:县级几大班子和法检党组接受县委的领导不够主动自觉,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不研究,履行政治责任普遍缺失,党组政治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未能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县人大党组2018年因党组书记生病住院不在岗,一年未召开党组会议;县政府党组三年来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均未向县委请示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11月6日与22日,县委召开两次常委会,听取了县级几大班子和法检党组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县级各党组和法检党组立足本职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把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重大事项研究好。二是县级各党组分别召开会议,就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入反思,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程序,切实增强服从县委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自觉,不断强化各党组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三是县人大党组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了《人大党组学习制度》等六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个办法,切实规范了党组工作,现已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13次,研究重大事项7项。在县委常委会上,人大党组书记向县委做出了检查。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就存在的问题做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县政府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兴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兴海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定,确保政府党组各项工作规范运行。针对反馈的问题,县政府党组书记向县委作了说明,并就政府党组重要事项请示县委程序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向常委会进行了深刻检讨,提出了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县政府严格按照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项。

  3.政治责任担当不够,职能部门政治机关作用不突出

  问题六:县委职能部门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履行尽责担当精神不足,削弱了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特别是通过学习系列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常委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县委责成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就相关问题向县委做出了检查,查摆了问题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县委书记对各部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约谈提醒,就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三是县委各部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各项党内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各自职能要求,逐项对照、逐项梳理、逐项整改,切实提升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的意识。

  问题七: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近三年部务会没有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对基层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视而不见,失职失察。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部长就出现此类问题向县委作了检查,并责成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在部务会上作了检讨。同时,及时修改完善了部务会议事规则,明确部务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对全县基层组织进行摸排,共排查出只有书记没有委员的党组织22个、没有纪检委员党组织55个、任期已满未改选党组织30个,县委组织部及时督促各党组织进行整改,建立基本工作台账、及时动态监测,着力解决应建未建、应设未设等问题,做到了组织设置健全。三是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要求,把严肃组织生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联系基层支部和直属机关工委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关支部机制,加大平时督查力度,督促指导 各党组织实现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档案资料排查工作的通知》,以党支部为单位排查、党员进行自查、组织部门抽查的方式,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出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12人、资料不全37人、组织关系丢失17人问题,根据摸排情况温泉乡、教育局等支部、单位进行补课,现已按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同时印制藏汉双语的党员发展流程彩图,印发各党支部遵照执行。并组织全县12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题授课,有效提升了党的发展。

  问题八:县委宣传部对落实县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意识形态责任制缺手段、缺方法、缺举措,督查推动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宣传部结合主题教育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了全县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部分党委(党组)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截止目前,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查找出问题19条、制定整改措施19条,班子成员查找出问题12条、制定整改措施18条,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深入扎实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宣传部召开部务会2次,对反馈的问题及其根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从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五大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细化印发了《兴海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兴党宣〔2019〕75号),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列出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强化了干部职工的主责主业意识,从而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三是县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督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目前正在开展的6个部门的巡察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在检查验收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必评条件,县委宣传部直接督查县直机关单位24个、乡镇4个、省垂管单位5个。通过对接协调,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从5分提高到10分。

  问题九:县委统战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能力不足,宗教事务管理不到位,致使私自认定活佛达16名。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寺院管理、充分发挥好驻寺干部作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兴海县驻寺管理干部管理办法》即将印发,对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发挥好寺管干部作用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一是按照省、州有关活佛认定的管理办法和细则,对全县2016年之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系统进行全面核查甄别,经查,巡视反馈的16私自认定活佛,虽没得到政府批准,但传承系统清晰,寺籍和寺院清楚,信教群众也都认可。二是县委统战部门再次向省委统战宗教部门汇报情况,省上明确表示此类问题属共性问题,目前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现已报上级备案,待上级部门政策、措施出台后,严格遵照执行,逐步推动遗留的问题彻底解决。同时,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十:县委政法委对“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认识不到位,没有从政治任务高度去落实,深挖线索能力不足,打击战果和震慑作用不明显。在县委书记被中央督导组约谈后,工作力度依然不大,至今仍未实现案件线索零突破;对整治传统陋习“赔命价”“出兵费”“退兵费”等违法行为“前紧后松”,持续发力不够,结合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宣传教育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对虫草采挖资源“一山二卖”“一地多卖”等现象,打击不力,成为新的不稳定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协同配合,紧紧围绕“破零”目标,加大宣传教育、线索搜集、案件侦破力度,努力取得专项斗争新突破。二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同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等工作结合起来,10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草原法》《劳动法》等为主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扫黑除恶等重点宣传内容开通了“兴海县扫黑办”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3条,制作了《虫草的诱惑》法制宣传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围绕重点整治部位,深入开展“利剑一号”集中行动、市场整治“百日攻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专项活动,深挖各类线索19件(其中涉恶类2件),办结17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为89.5%,扫黑除恶工作实现“破零”目标。四是对《兴海县坚决禁止赔偿“命(血)价”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回头看”,认真排查并严厉打击“赔命价”“出兵费”“一山二卖”及草山地界纠纷等影响地区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对12起相关案件进行了就地调解处理,2起案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达到了预期目标。五是按照“三清零一突破”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与青海省委第一、二次对接会反馈问题,主动对标认领6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制定印发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与青海省委第二次对接会反馈问题兴海县整改方案》,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目前已完成整改16条,整改率为100%。近期,根据省州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兴海县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再次督促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报告已报州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4.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差距,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专项”治理不彻底

  问题十一:工程领域项目招投标专项治理不到位,县民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项目前期的地勘、设计等仍不做招议标或询价。“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法院、交通局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牵头,督促民政、住建、教育、公安部门对2015年至2018年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等委托服务行业资料及合同进行自查,对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标准,巡视查出的项目资金都在50万元以下,涉及的项目未达到金额要求,因此未进行招投标,不存在违规问题。2015年至2018年实施的民政局儿童福利院等9项建设项目前期地勘、设计等合同价均在10万元以上,达到省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标准,但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属采购程序不规范。针对此项问题,县政府及时组织、督促建设项目单位全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掌握条文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的9个项目,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和资料,并督促建设项目单位对建设项目前期地勘、设计等工程服务依法依规进行招议标或询价。二是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民政、住建、教育、公安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在县政府党组会议上,各项目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建设项目责任人分别作了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的问题,责成财政、审计部门认真核查,经查不存在“小金库”问题,县法院、交通局账户资金为罚没款,未及时上交财政国库。目前,县交通局已将罚没款5.5万元上缴县财政国库,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积成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县法院已将罚没款1.7万元上缴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对主管财务的副院长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并在法院党组会议上深刻的检讨。纪检组长和副院长对财务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作出深刻检讨。

  问题十二:干部档案造假问题整治不彻底,有个别档案存疑,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整改情况: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干部档案造假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在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处理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基础上,安排专人对干部人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审核程序进行了指导。通过对全县18个(县委组织部13个、人社4个、教育1个)干部人事存疑档案的再次查核,并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确认18名干部人事档案确有造假问题。目前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4人免职、11人降职、1人取消副科职级待遇、1人诫勉。事业编制人员降级5人。

  (二)思想建设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缺乏力度和深度

  问题十三:县委学习新时代创新理论重形式轻实效,中心组学习以传达学习文件为主,结合实际讨论交流少,学习方法不活,效果不好,在全县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明显;班子成员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被动应付的多,结合实际主动学习的少,学习缺乏系统性;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学风不正,为应付检查以会议记录代替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还停留在十八大之前,没有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巡视组组织的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应知应会政治理论测试及格率仅为42.43%,在学懂弄通上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层面上,对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有收获”“政治思想受洗礼”的具体目标,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领学+研讨+点评”集中学习、组织观看电教片、“线上学+线下学”、理论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四讲”活动,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整改期间,共组织学习41次,其中集中学习26次(其中“领学+研讨+点评”15次)、专题讲座10次、观看电教片4次、参观了省委党史展示馆、贵南县门合党性教育基地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展示馆等,进一步坚定中心组成员不忘初心使命、敢于担当干事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在机关干部层面上,充分利用远程教育、青海省干部学院网、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我学习教育,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建10个指导组对各级党组织实行主题教育全面指导,分层次组织了知识测试竞赛,努力推进政治理论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在日常督查、干部培训、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采取理论测试、现场问答等方式掌握了解干部学习理论的实际成效。目前,已进行理论测试5次。更加注重推进“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全县共建立38个“学习强国”四级组织,注册率达92.8%,学习率90%,党员干部人均学习积分4000分,使该平台成为全县党员干部学理论、悟原理、强党性、提素质的重要阵地。三是针对“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学风不正,为应付检查以会议记录代替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还停留在十八大之前”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对存在问题的哇多、索南才让、才让太、刘福元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就如何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并持续监督落实。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问题十四:县委对“我省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稳定,关键是涉藏舆论斗争,核心是争夺人心”的认识不足,把方向管导向的责任扛的不牢,责任落实虚化。近三年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过研究和部署,“三个纳入、四个同步”工作制度落实不力,分管领导履职缺位,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怎么做、做什么不清楚,从上到下责任“空对空”,使省委关于地方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落空。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向州委做出了检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要求县委宣传部长向县委常委会作出检查,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7个乡镇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坚持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经常性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确保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宣传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就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从全局上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可管可控。三是严格落实 “四种责任”,坚持做到“四纳入”,全面落实“四同步”工作要求,发挥好常委班子成员“三带头、三亲自”的示范引领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日常督查、巡察工作范畴,加强对党委(党组)的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追究,树牢党组织“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全面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

     问题十五: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不多,对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清,没有对兴海县意识形态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网络舆情和涉藏维稳网安案件时有发生。2017年国庆前期,扎西达塘寺个别僧侣利用手机发布影响藏区稳定的有害信息;2019年3月至7月,县公安局处置了11起涉藏维稳的网安案件;2017年3月,县教育局在未向县委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邀请四川阿坝籍学者在兴海教育系统教师和学生中分批次进行讲座,不当言论被网络炒作,在社会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县委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未能作进一步的分析研判和采取应对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兴海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宣传、政法、统战部门定期共同交流研讨、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机结合。截止目前,借助第三方监测平台共监测到涉兴网络舆情11条,转办11条,办结11条。二是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通知》(兴党宣〔2018〕34号)《兴海县社会宣传阵地建设方案》(兴党宣〔2018〕44号),全面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报备制度,严格管控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对发生事件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各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报备6次,清理整治“两微一端”公众号并执行备案登记26个,确保了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三是庆祝“两个70周年”活动前后,组织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扫黄打非”行动和网吧、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整治力度和监管力度,大力清查各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环境,切断传播途径,堵住传播源头和渗透渠道。期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10 余人次,检查相关服务经营场所282家次,取缔无证经营摊点3个、电子游戏经营户2户。四是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传输安全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共排查纠正安全隐患6处,确保了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五是针对“县教育局在未向县委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邀请四川阿坝籍学者在兴海教育系统教师和学生中分批次进行讲座”的问题,县教育局局长王佐忠在县委常委会上作出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问题十六:维稳工作中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差,县委统战部维稳涉密文件在打字复印店联网电脑打印并长期留存,存在泄密和网络传播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委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10月21日召开全县保密工作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压实保密责任,提升各乡镇、各单位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二是结合2019年度保密工作责任制专项考核,对全县41家机关单位进行保密自查自评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涉密载体、涉密人员、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管理情况,期间共抽查文件3200余份,计算机186台,现场反馈督查意见41份。三是由县机要和保密局牵头,文化、公安、市监等部门配合,对县城及乡镇文印店进行了保密执法专项检查,共检查文印店28家,联网计算机77台、笔记本电脑1台,收缴问题硬盘35块,签订责任书28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四是 “县委统战部维稳涉密文件在打字复印店联网电脑打印并长期留存”的问题,对涉事打印店电脑硬盘依法收缴,县委副书记项秀对统战部副部长李秀进行了约谈,对赛宗寺管委会主任夏智尖措进行了约谈。并在县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具体预防措施。县委统战部已建立了遵守保密规则的具体工作制度并遵照执行,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思想教育引导不够有力,推进贫困群众“精神脱贫”工作滞后

  问题十七:各级党组织在党的扶贫政策宣传上,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把党的宣传工作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更好推动工作落实作为不够,在如何教育引导群众把国家支持与个人努力相结合上用力不够,“精神扶贫” 的有效措施没有跟进,多数贫困群众将脱贫寄希望于国家扶持,缺乏通过自身努力脱贫的意愿,“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近三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人员仅为23名,占全县贫困人口的0.23%。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开展扶志扶智工作,各乡镇先后举办“扶志班”336期,坚持开展“明理、感恩、自强”教育,培训贫困农牧民27876人。加大对“贫困懒汉”教育引导,释放扶贫不扶懒、扶干不扶看、扶志不扶靠的明确信号。二是严格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任务,省、州15个单位和部门218名干部联系贫困户266户,县、乡1628名干部职工和2473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督促落实单位帮村、干部帮户的帮扶措施,实现贫困户帮扶全覆盖。三是各乡镇及各帮扶单位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结合开展“六个一”活动和10个专项整治,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回头看”,了解掌握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进一步加大脱贫及发展产业的政策宣传,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致富信心,逐步转变了群众“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四是针对外出务工建档立卡户人员少的问题,今年以来,加强用工平台建设,开展“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和睢宁·兴海劳务协作对接大型公益就业招聘活动,积极培养各领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致富能手等乡土人才。截至目前,全县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523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14人,跨省转移就业141人。

  问题十八:乡风文明推进不力,引导群众自觉进行观念转变,树立正确价值观、新的发展观、文明生活观成效不明显。干部群众反映,部分村的群众虫草收入每年多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巨额资金到手后,消费欲望膨胀,在西宁等地入住高档宾馆、出入娱乐场所肆意挥霍,畸形消费问题突出;一些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各村村规民约指导把关不严,有的过于笼统,有的脱离实际,缺乏制度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如中铁乡民族村村规民约中规定婚嫁彩礼不超过1000元,女婿见面彩礼礼金不超过500元,而实际费用远超规定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六个一”活动,采取县乡干部下乡宣讲、领导干部登门宣讲、百姓宣讲团进村宣讲等方式,开展政策教育、成就教育和爱国教育,提升广大党员群众对法治的认知、政策的理解、文明的认同。期间,召开座谈会和宣讲会102场次,参与群众达2600人次;80余名县科级领导干部亲自深入村社进行了宣讲,受教育群众达1.2万人次。“百姓宣讲团”深入20个行政村、7个社区及31座寺院进行宣讲,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次。二是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十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破除陈规陋习活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寺规僧约进行再讨论、再修改,切实提高“三约”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发挥村“两委”班子和其他村级监督组织的作用,加大村规民约执行的监督,督促村民遵照执行,逐步改变陈规陋习。三是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不断夯实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统筹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建设,努力打造融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为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实践平台。目前,11个村(社区)试点站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和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五方面深入推进,共开展理论大讲堂18次,环境卫生服务18次,文体活动11场次。

  (三)组织建设不规范,基层党建基础不牢固

  1.党建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问题十九:抓党建责任落实不用力。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没有对基层党建进行过专题研究,落实党建工作“五项制度”不到位,“书记抓、抓书记”和抓基层党建的格局没有形成。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点乡镇党建工作不管不问,履行党建“一岗双责”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将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县委书记“一把手”工程,常委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 “五项制度”,按照县委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每半年县委常委会听取党委(党组)基层党建专题汇报,每年至少向全会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事项,整改期间,常委会已听取了整改情况的报告。二是以开展“基层党委书记话党建”活动为抓手,将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落实《关于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层层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巡视以来已开展党建活动4次,督促落实党建责任3次。三是压实县级联乡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分管部门和联点乡镇党建工作指导情况作为县级干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县委结合主题教育已由7名联乡县级工作组开展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排查指导60余次,3名副县长对分管6个部门的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常委会随时听取联乡县级干部推进所联乡镇开展党建工作汇报,切实提高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委组织部门基层党建工作整改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委就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州委做出了检查,并在县委常委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照检查。县委书记对全县32名县级干部进行了集中约谈提醒,对从严从实履行党建责任制进行了安排。

  问题二十: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巡视发现,全县141个基层党组织中,32个未设委员,67个未设纪检委员,特别是县教育工委、县委“两新”工委只有书记,没有委员。

    整改情况:根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要求,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及时下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的通知》,对全县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台账,督促各党组织按要求配备了委员和纪检委员。全县141个基层党组织中,除县人大机关、县生态环境局、唐乃亥乡寄校等21个党支部,因正式党员不足7人未设委员会,其余120个基层党组织全部配备委员和纪检委员。根据省州委有关要求,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已调整教育工委成员单位和工委委员、组建县委“两新”工委委员,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督促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抓好教育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

  问题二十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多数机关党支部“走在前、作表率”意识不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党员大会、支委会、局务会、工作例会混开混记现象普遍,“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县委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中铁乡、温泉乡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未召开支委会;县民政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简单采取发放评议表、填表打“√”的方式,评议党员全部为优秀。

  整改情况:紧扣省州“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和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召开了兴海县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推进会,在机关党组织中建立实施了“重软件建设、重制度执行、重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建立县直属机关工委委员常态化联系党支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县委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中铁乡、温泉乡6个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下派联系点指导员,对党务工作者手把手指导,现场对党员进行重点工作辅导,6个党支部精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县民政局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检讨,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要求及程序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部长对以上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问题二十二:村级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部分村党支部自我管理不严,村务公开、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不足,群众意见大。比如子科滩镇日干村、纳洞村因村干部作风、村级收益分配不公等问题引发群众连续越级上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基层党支部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组织部长认领课题,就村党支部如何发挥政治功能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已形成调研报告,正在制定出台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的意见,着力提升村级组织领导能力。二是制定完善乡村民主议事规则和村规民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推动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上水平。三是分藏汉两期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由县委书记、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6名县级领导和县委党校教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授课,并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发挥进行了指导,切实增强了各村党支部书记推动村级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各县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点乡镇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对排查确定的5个软弱涣散村,认真落实“四个一”整治措施,盯住持续用力,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现已全部整顿完毕。五是针对子科滩镇日干村、纳洞村存在的问题,县委专题安排部署,子科滩党委、县纪委组织力量开展了整治工作,整治过程中对10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3名给予党内除名,5名给予训诫,2名做了谈话。并就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分析,形成了整治情况报告通报全县学习借鉴。

  问题二十三: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确定某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发展党员登记表等材料造假,公安局支部2018年7月6日发展的6名预备党员中3人无入党介绍人,县教育局2018年2月28日发展的5名党员政审材料缺失,温泉乡机关支部2017年确定预备党员转正不上会研究等。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相关乡镇和部门因工作不细致,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确实存在程序把关不严、记录不完整、混开混记等问题,县委组织部已责成相关部门和乡镇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所发展10名党员符合入党条件,已纳入正式党员行列。二是制发了《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档案资料排查工作的通知》,以党支部为单位排查、党员进行自查、组织部门抽查的方式,责令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相关支部、单位进行了补课。同时结合兴海实际,按照主题教育要求举办了全县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班,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培训。三是针对温泉乡、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长对以上单位4名党支部书记逐一进行了约谈,相关乡镇和单位向县委组织部做出了检查,具体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和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作了检查。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

  问题二十四:县委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7年10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一次性研究干部29人,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人数超过核定职数10%;有时在参会人员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有时讨论干部任免未进行逐个表决:2018年县委第30次常委会违规研究试用期未满的干部为县妇联副主席;干部考察期间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时,未落实党组织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了新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通过再学习使各常委熟悉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内容,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扎实、不规范问题。二是县委组织部就“一次性研究干部29人”“违规研究试用期未满”的问题向州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告,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预审制度和试用期未满干部不上会要求,并就相关问题向县委作出了检查,主管干部的副部长在组织部部务会做了检查。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关于兴海县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7月5日召开的县委第30次常委会研究了龙藏乡切藏卓玛同志(女,藏族,2017年8月参加工作)为兴海县妇联第10届执行委员会挂职副主席人选,9月5日下发了《关于切藏卓玛同志任职的通知》,切藏卓玛同志任兴海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挂职),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两年,挂职期间不改变身份,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四是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强化协调沟通,按照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会议记录。五是针对“未落实党组织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度”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与州委组织部进行了沟通,向县委作了情况说明,并从2019年8月份开始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先后对22名提拔任用干部执行了“双签字”制度,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有序。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二十五:县委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要求,强化指导督促检查,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规范。正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措施。二是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问题涉及相关部门进行了约谈,听取了汇报说明,提出了改进要求,县委主要领导就有关情况向州委作了检查。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环节,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初心使命等,查找自己在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期间,县四大班子共检视出问题36条,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做到立行立改。

  问题二十六:县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征求意见走过场,意见表一发了之;谈心谈话未落实“三个必谈”的要求,会中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辣味不足,谈工作建议的多、触及思想直面问题少,红脸出汗不够。会后整改措施不具体,没有制定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2016 年县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通报意见内容不一致,相互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以实际成效检验会议质量。二是在检视问题的基础上,县委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从领导干部、老党员老干部、政法统战领域等层面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64条意见建议,常委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能立行立改的22条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坚持的42条问题已纳入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当中。严格落实“三个必谈”要求,为常委会班子及成员找准找实问题、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在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对进一步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保证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针对2016 年县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通报意见内容不一致,相互脱节的问题,县委向州委作了情况检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意见建议与整改一致。四是在省委第四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县委常委会高质量召开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目标明确、程序规范、“辣味”十足,得到了省委巡回指导组和州委指导组的充分肯定。会后,常委会班子成员将会上的相互批评意见及时补充纳入了个人剖析材料中,并按规定上报省委巡视组、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报备。

  问题二十七:县委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县人大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和谈心谈话记录均造假;2018 年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在应到会人数只有半数情况下召开;县政府党组书记连续三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四个方面查摆的问题表述基本一致;县纪委常委班子连续两年不召开民主生活会;多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成为“特殊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各县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三个一”活动要求和上级党委(党组)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带头参加和指导联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参加支部主题活动、带头讲主题党课,并选派指导组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确保会议程序规范,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在今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各党组、党委落实民主生活会情况及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县级领导干部都按要求参加了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针对县人大、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存在的问题,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听取了情况说明,县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就召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对3为县级负责人向县委作了说明和深刻的检讨。三是在今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政府党组、县纪委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进行深入剖析。在确保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前提下规范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存在的问题在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组织部、纪委、县委指导组派员到会全程指导,确保了会议质量。

  (四)作风和纪律建设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

  问题二十八:县委没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具体要求开展深入的自查自纠,整治工作满足于开会安排走过场,督促检查流于形式,整治工作“挂空挡”。巡视发现,兴海县干部普遍认为兴海在海南州自然条件最艰苦,能在兴海坚守工作岗位就是奉献,因此,县委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不严不实,干部工作动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工作纪律松弛、弄虚作假等现象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甚深。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党员讲故事”“典型讲事迹”的“四讲”活动纳入到干部思想教育中,并分层次、分领域组织观看“五场情景党课”,从强化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励担当入手,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教育引导兴海干部奉献基层、奉献高原,县委出台了《兴海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措施》。二是结合开展的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8月份以来,提拔任用干部9名,调整交流12名,对1名精气神不足,患得患失的干部进行了免职并调离了重要岗位,对3名因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报备不及时的干部进行了函询,对3名长期请病假的干部执行了病假工资。三是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县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和整治。并结合实际,明确了6个方面30项重点整治内容,建立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台帐,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对巡察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做到了快查快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约谈3人。

  问题二十九:人大、政协部分调研报告直接套用部门的调研材料,“拿来主义”严重;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部长基层党建调研报告内容雷同,调研走过场,县纪委监委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责机关,自身作风漂浮,主要领导党课网上下载,内容出现“把精力集中在新常态下云南旅游的加快转型发展上” 的表述。县司法局从未下沉到各村去考察、掌握调解员情况,只简单通过村两委推荐名单确定人选。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县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围绕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和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内容,确定26个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已形成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二是制定完善了开展调研的具体办法措施,要求每位县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选1至2个调研课题进行调研,切实提高调研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党组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做了检查,县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就下一步做好调研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人大、政协党组书记对调研报告套用部门的2名进行了提醒约谈。四是针对县司法局从未下沉到各村去考察、掌握调解员情况的问题,由县司法局牵头成立调研工作小组,深入7个乡镇对91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494名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排查,改选调整了61名不能胜任调解工作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调解员,补充完善了人民调解员档案资料,切实提升调解员整体素质。

  2.纪律规矩意识淡化

  问题三十:县委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缺乏敢抓严抓的决心和韧劲,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一些单位执行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以单位“一把手”意见代替会议决策,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接待等违规事项。发改局“北环路二期”等3个项目,未经会议研究,将大额资金直接支出。巡视期间,政协党组对个别班子成员离省外出不知情,未按要求向县委报告。信访局、城管局在承办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事项时主要负责人仅作电话安排,未亲自组织人员深入核实,对上报材料也未亲自审核把关,便草率上报巡视组。政府办、民政局、曲什安镇机关党支部以党建记录本丢失为由对巡视工作“软对抗”。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及各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纪检等部门强化衔接沟通,从严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党组(党委)该请示什么、请示谁、怎么请示等事项,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工作事项清单,推动请示报告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在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上,县政协、检察院党组存在的问题向县委作了检查,县委书记对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县委对政协副主席先才友同志离省未按要求向县委报告事项给予了全县范围内通报。四是针对信访局、城管局存在的问题,主管县级领导对信访、城管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了整改要求,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深刻检讨,信访局、城管局对承办的信访事件进行了重新复核,现已得到妥善处理,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今后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针对发改局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将此项问题与三十一条中“个人借款挂账111万余元”的问题并案处理,已启动问责程序。五是针对“政府办、民政局、曲什安镇机关党建记录本丢失为由对巡视工作‘软对抗’”问题,县委、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县委组织部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约谈,提出了整改要求。

  3.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问题三十一:县委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视不够、抓的不紧不实,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不多,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不深入。政府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在控辍保学中抵制官僚主义不彻底”的问题,2018年仍然以召开6次会议形式落实已查摆出的问题,以会议落实工作。发改局自1997年以来个人借款挂账111万余元,个别借款长达22年,历任局长“新官不理旧账”。住建局2013年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结余681.6万元,至今在账户“趴窝”。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通过边查边整边改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针对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经常开展,提醒谈话成为常态。二是针对“在控辍保学中抵制官僚主义不彻底”的问题,县政府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2019年下半年教育系统教育扶贫及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对六大项、十九小项及时部署,通过实地察看、清点人数等方式,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抓实抓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8年的95.18%提高到了目前的96.14%。三是针对发改、住建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成立了工作组,开展核查、追缴工作,发改局个人借款挂账111.9万元已全部追回,县纪委针对此项问题已启动问责程序。住建局将2013年奖励性住房结余资金681.6万元已按存量资金相关规定上交国库,此项工作的具体情况由县政府向县委作出具体说明,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主管县长对相关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县政府党组就相关问题向县委作了检查,县委书记对县政府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明确了工作要求。

  问题三十二:领导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不力,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巡视期间,群众上访上诉多达45件,且多数是重复上访。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住建局对2018年发现的223户保障性住房存在借住、转租或转卖的问题,至今未完成整改任务;县“三江源”办、游牧民办对个别村干部和少数群众重复享受定居房项目问题不予纠正。

  整改情况:一是在主题教育中,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认真检视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通过督促检查4个方面19项突出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救助等手段,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巡视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件33件,其中移送州纪委1件,办结18件,其他信访件正在办结中。三是针对住建局对2018年发现的223户保障性住房存在借住、转租或转卖的问题,县住建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清查方案,联合社区、物业等相关人员对223户保障性住房进行了清查,共清查发现违规承租户144户,其中109户按期完成清退,35户逾期未办理清退手续承租户进行了强制收回。制定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现精细化。四是针对县三江源办、游牧民办对个别村干部和少数群众重复享受定居房项目问题不予纠正的问题,由县政府牵头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查,三江源生态移民项目工程不存在群众重复享受项目房和房屋倒卖问题,对3户重复享受游牧民定居房问题,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并追缴违规享受款12.9万元。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问题三十三:县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没有做到一以贯之,抓得不紧不实。少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县财政目前依然沿用2008年州财政预算安排意见,每年按9万、8万、7万、6万定额安排县级领导干部包干公用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县各单位财务主管和财会人员就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活动费用的管理,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列为重要议事内容和督查重点,定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督导力度,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查严惩态势。今年以来,对2个乡镇和2个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文件资料照搬照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给予党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约谈3人。三是按照《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青财行字〔2014〕1288号)、《海南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南财行字〔2014〕793号)文件精神,下发《关于补充2020年预算编制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公务接待费,申报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年度预算公用经费的5%以内。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库对账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开展了国库对账工作,从第四季度开始县级领导干部包干公用经费不再执行,2020年将县级干部公用经费列入单位预算据实核报,不再编制包干经费。

  问题三十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加班费、津补贴等问题多发,县人大、检察院、公安局、法院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加班费202.1万元;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子科滩镇使用工作经费为职工定制服装;县法院将江苏援建资金违规用于食堂补助27.3万元,并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县教育局、农牧和水利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超标。巡视发现,兴海县出现财政预算中不列公务接待费的不正常现象,但打字复印费却居高不下。如2018年公安局、农牧局打字复印支出分别达18.28 万元、15.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财政局牵头,对照《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兴海县党政机关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州县相关制度规定,对县人大、检察院、公安局、法院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加班费202.1万元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县法院、检察院2016-2018年度符合政策规定共发放补贴10.18万元、超标准发放4.23万元,县公安局2016-2018年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补贴176.49万元,超标准发放10.317万元,县人大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1.53万元。目前,“两院”超标准发放补贴已上缴省级主管部门,县人大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和县公安局超标准发放补贴已上缴县级国库。二是针对“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子科滩镇使用工作经费为职工定制服装” 的问题,相关部门违规资金已上交国库,其中:县委组织部1.28万元,县检察院3.13万元,子科滩镇5.99万元。三是针对“县法院将江苏援建资金用于食堂补助27.3万元,并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 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县法院党组将援建资金27.3万元用于食堂补助,符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南州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4年)规定,购买职工商业保险7.08万元违背了《意见》要求,违规资金已收归至本单位账户。四是针对“县教育局、农牧和水利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超标”的问题,县教育局、县农牧和水利局干部超标办公用房采取办公室合并、调整等方式对超标的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五是针对“兴海县出现财政预算中不列公务接待费的不正常现象,但打字复印费却居高不下的问题”。按照《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青财行字〔2014〕1288号)文件精神,近年来我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接待费用逐年下降。由于相关财务人员对政策制度理解不透,加之公务接待范围内接待基本都由政府接待中心和单位廉政食堂接待,出现了不列公务接待费的不正常现象,现已明确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5%以内的要求。农牧局、公安局打字复印费用与其他部门支出规模相比略高,一方面是由于所设下属机构较多,农牧局统一核算下属机构18户,县公安局下属机构10 户,日常办公费用花费较大,另一方面是由于2018年以上两个单位工作宣传量大,制作展板、宣传栏等费用较高,出现了打字复印费较高的情况。经核查,农牧局、公安局开支均属日常办公费用合理支出,相关费用支出的结算方式符合财经法规规定。县委副书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就进一步规范使用公用经费提出了要求。六是县人大、检察院、法院、组织部、公安局、子科滩镇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作了深刻检讨,县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待核查完成后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为防止此类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支出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

  1.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三十五:近三年县委常委会议很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重点工作、组织保障等工作研判分析不够,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并督促落实乏力,以签订责任书代替责任落实,以年终述职代替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事规则,明确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相关要求,确保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组织、两办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督办和监督检查职能,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和明查暗访的形式,着力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中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深化成果、强化震慑,促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三是县纪委监委规范“三述”报告制度,分季度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报告工作,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四是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县纪委整改情况说明,县委书记对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明确工作要求。县委主要领导就相关问题向州委作了说明,问题已纳入主题教育边检视边整改清单。

  问题三十六: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监督不力。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普遍失职缺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近三年,县委常委会未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将巡察工作等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没有体现政治巡察要求,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协助各党组党委在年初的纪委全会上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明确了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职责,并作出了廉政承诺。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和奖励办法,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确保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管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利用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落实干部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通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落实“一岗双责”不力、不到位等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0年),进一步完善年度巡察计划和工作方案,县委书记经常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提要求、交任务,并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要线索见人见事提出明确处置意见,推动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将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5次。五是严格落实《中共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巡察情况的规定》,向书记专题报告巡察情况的同时,探索建立向党政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通报巡察情况机制,进行督导和跟踪落实。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向被巡察党组织县级分管领导通报23次,对2个部门、2个乡镇19人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县委主要领导就相关问题向州委作了检查,问题已纳入主题教育边检视边整改清单。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问题三十七:扶贫领域案件查办不力。2018 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力,信访举报中涉及扶贫领域案件13件,但查办案件为“零”,在全省范围内被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县纪委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和纪检系统干部会议,认真分析主观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州纪委书记对县纪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县纪委副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对县纪委其他班子成员层层进行了约谈提醒和压力传导,切实提高了纪检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围绕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创新办案方式,实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领办包案和乡镇纪委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制度,集中力量攻破重点、急难案件。2018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件,立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3人;2019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7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对初核了结的线索,认真分析原因,针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向部门和乡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注重抓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对2016年和2017年涉及扶贫领域的16件“查否件”进行了复查“回头看”,查出问题2件,并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问题三十八:执纪问责宽松软,河卡镇红旗村将扶贫收益分红资金用于修建活佛府邸和玛尼康问题未予立案;中铁乡干部才项南杰利用工作便利,冒用村民姓名违规占用游牧民定居房指标,安排给其亲属,致使该村民未享受到国家政策而反复上访,对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县纪委监委只是给予党纪轻处分,村民反映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河卡镇红旗村将扶贫收益分红资金用于修建活佛府邸和玛尼康问题未予立案”的问题。经县纪委复查,红旗村“两委”班子在未将租金和自筹款共计48万元(除去税金和开会等其他开支37859.59元)发放到村民手中的情况下,征得全村村民同意后,用于维修村里的玛尼康和活佛府邸事实存在。目前,县纪委拟对该村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立案,相关责任人责任正在追究中。二是针对“中铁乡干部才项南杰违规占用定居房指标”的问题。县纪委及时进行了核查,鉴于调查期间才项南杰同志积极配合、态度诚恳,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才项南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针对未享受到住房项目的村民尕日玛住房困难问题,经中铁乡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县城安多民俗村项目房中,为住房困难户尕日玛解决一套45㎡住房,由尕日玛缴纳自筹款40000元,2018年7月23日已安置县安多民俗村218号住房困难户项目房一套。

  问题三十九: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滞后,2019年6月份才启动工作,印发方案,目前人员未到位。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6个乡镇纪委书记仍然分管其他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各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了《关于设立兴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实施方案》,坚持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派驻机构建设。目前,政府部门16个党组已派驻纪检组2个,配备纪检组长2名,整合纪检员2名,落实了办公地点,挂牌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其余部门和乡镇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系监督,确保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县委主要领导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调整工作分工,明确乡镇纪委书记职责,各乡镇已按要求完成了分工调整事宜,保证了乡镇纪委专职专责。

  (六)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的问题依然突出

  问题四十:整改生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不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仍有4项没有整改到位,抽查8个建设项目,4个没有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全部未做环保竣工验收,县生态环境局在发现供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后,仍以“还在供暖期”为由拒不立案查处,严重影响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仍有4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通过核查发现,县域自行整改的1项为河卡集中供热环保问题,按照《河卡集中供热脱硫脱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计划2020年5月份开工建设,10月份投入运行,并按要求时限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配合整改3项中,赛什塘铜矿已全面完成生态恢复工作,通过县级自查验收及省州级初审,争取年底前完成省级复审及整改销号工作。党村水电站、班多水电站问题,正在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推进,争取早日通过国家林草局和国家黄委会审批手续。二是针对“抽查8个建设项目,4个没有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问题。经核查整改,其中5个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手续,其余3个建设项目中子科滩镇街道建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因达不到环评执行等级,确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龙藏乡日旭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处罚罚金4983元,并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黄河羊曲水电站兴海县环城东路移民安置点房屋建设项目因属于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部分,已于2017年4月由原省环保厅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罚1207万元,按照一事不能两罚的原则,县级层面不予处罚,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办理环评手续。三是针对“发现供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后,仍以“还在供暖期”为由拒不立案查处”的问题,已对县城集中供热站主体工程未进行“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问题正式立案查处,于11月11日对项目实施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发改局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发改局党组会议上作了书面检查。

  问题四十一: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力。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只从面上推动,没有举一反三找差距。如项目资金监管缺失,扶贫领域执纪宽松软、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发展破题措施少等3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中央、省州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反馈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督查反馈的71条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局牵头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情况及2016年-2018年金融扶贫“530”小额贷款使用及逾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三是把生态环境与发展现代生态农牧业、增收农牧民群众收入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新型农牧业,推进牦牛、藏羊、青稞、油菜四大产业联盟发展,通过打造特色种植业,逐步形成种植优势明显、品种结构合理、经济效益显著的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生产格局,进一步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增收互促双赢。今年以来,新增家庭农牧场7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5个,建成省级示范社8个,州级示范社12个,筛选、评定11家农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为11个千头出栏养殖基地。四是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衔接,定期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实行督查督办、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调研督查等措施办法,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有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做到了快查快办。2018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0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通报典型案例4期4人。

  问题四十二: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提出的个别村干部整改要求重视不够,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整改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未按要求对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通报的9项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财政、县农牧、县审计等部门围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等台账是否完善,开支是否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会计人员是否规范审核记账凭证等11项内容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活动,制定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二是把党员、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的脱贫攻坚、各种涉农补贴补助、低保五保资金、“一事一议”事项等热点问题作为重点进行了公开,并组织全县7个乡镇170余名财务人员举办了村级财务清理整治规范化培训班,有效提升财会人员业务能力。三是针对唐乃亥乡下村村委会主任涉嫌克扣村干部报酬等问题,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对唐乃亥乡党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主管财务副乡长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唐乃亥乡党委、政府向县政府作了书面检查。并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对全县57个行政村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规范了民主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民主决策机制,增强了村“两委”班子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四是针对2015年省委第二轮巡视从9个方面提出了需要对标自查自纠的问题,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按照县委指示,下发了《关于对照省委巡视发现突出问题进行对标自查自纠的整改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上报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2019年11月初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组成督查组对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农牧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各单位9项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结合整体成效来看,与省、州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对因客观因素制约,需延期整改的问题,将加强跟踪督办,成熟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县委将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压实各整改单位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切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整改滞后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县委将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机遇,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继续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全面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向省州委交上合格的政治答卷。

  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以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力度抓好其他各类工作的有效落实,努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视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是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充分用好用活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县委带头就存在问题的短板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制度措施,逐步推动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县各级党组织作出示范。同时要求各党组党委充分挖掘梳理本单位本系统巡视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规范工作行为、堵塞工作漏洞的制度措施,使巡视整改成为完善机制、提升工作质量水平的具体实践。
相关链接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兴海县 巡视公告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为全面建成小康兴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关于对共青团兴海县委开展常规巡察 情况的报告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贵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南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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