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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0日 | |||||
2019年2月26日,州纪委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组对我区2019年春节节后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5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委根据州纪委《督办通知》(西纪督通〔2019〕9号)要求,组成调查组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违规报销西宁至大柴旦差费780元。2017年7月10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违规报销西宁至大柴旦出差伙食补助20人次共780元(本应按60元/天补助标准报销,实际按70元/天补助标准报销); 2.办公用品支出未附原始清单,重大开支未附会议记录; 3.在报销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时,报销凭证未做到“四单合一”(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餐饮发票、接待清单),存在虚填菜单、虚列开支问题; 4. 2017年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中“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本单位未自行开展干部能力提高培训的情况下,整改报告谎称能力培训已结束,存在欺上瞒下的问题; 5.2018年12月14日从大柴旦名流化妆品店虚开2924元办公用品发票;从无办公耗材的大柴旦黄山茶庄开具金额为4315元的办公耗材发票。 以上问题,反映出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在差旅费报销执行规定、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对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公务接待未严格履行审批和“一事一结”制度;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开支、虚开发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财务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不正确履职,对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人员疏于监管;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职工日常教育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严,作为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支部组织生活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处理措施 为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明党纪党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纪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对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对以上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纪工委;对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陈永玉进行责任约谈;对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洪山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责任人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三、有关要求 从原行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我区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还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体现了工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高度警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主动自查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教育, 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注重加强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突出加强“两准则四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党纪党规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要组织财务人员突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海西州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海西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落实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真正做到按纪律规矩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对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整改情况于5月25日前报纪工委和行委财政局。 三要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被通报单位和人员要正确对待此次问责,吸取教训,深刻反省,认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按照工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解决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了事、被动应付、以“形式”整治形式主义等问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以良好精神状态、务实工作举措推动全区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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