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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班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4日 | |||||
“感谢党的温暖,感谢干部们为我们捐款捐物,虽然家里的三层木房都烧完了,但我一定不会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会努力从困难中站起来。”班玛县灯塔乡班前村受灾家庭单亲母亲娃娃(音译)激动的表示。 2021年2月24日4:10左右,灯塔乡班前村三社一户单亲家庭发生火灾事件,三层藏家碉楼基本全部烧尽,受灾者家中只有一位单亲母亲和两个孩子,无劳动力,火势虽被控制,没有发生伤亡事件,但是家具、粮食、衣物全部被烧毁。目前,受灾者一家三口居住在亲戚家,无固定住所。 得知情况后,4月14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高淑洁深入灯塔乡班前村受灾者家中,在确定其家庭主要困难后,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发筹款,将筹得1600元人民币交给受灾者,为受灾者解决当下实际困难。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为民服务意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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