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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项机制 搭建八个平台
海南州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协调贯通路径
---海南州制定出台《海南州“四项监督”统筹协调贯通意见(试行)》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6日
  
  近日,海南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海南州“四项监督”统筹协调贯通意见(试行)》,《意见》充分借鉴了江苏省及其他发达省市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有益经验,认真梳理分析纪检监察工作脉络和四项监督相互衔接沟通的各种关系,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和搭建八个平台,将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四项监督工作,推动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遵循。

  建立三项机制。认真分析纪检监察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分工和内在联系,寻找共同的发力点、连接点,为力量融合和职能贯通建立互动机制,建立了监督重点共谋和基础信息会商预判机制、监督力量共融和问题查核印证机制、问题整改定向和督办研判机制。

  搭建八个平台。为确保三项机制的顺利实施,按照确定目标、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四个阶段,树牢系统思维和集成理念,认真分析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力量职能贯通融合需要、探索性地搭建了目标任务共制、基础信息共享、监督力量共融、发现问题共证、问题线索共查、整改方案共提、问题整改共督、政治生态共判八个统筹贯通的平台,通过八个“共”,扭转条块工作“惯性”和各自为阵、信息不通畅的局面,最终达到由点串线、由线到面、减少监督成本、节约问题处置时间、加快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成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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