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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0日 | |||||
“眼前出现的这些河道垃圾,倒塌的电线还有坑坑洼洼的路面,不仅对环境产生了破坏,对牧民群众的生活产生了影响,还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发展理念”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斗格表示。今年5月,在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中,4名职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这是河南县纪委监委以政治监督为主线,推进派驻监督,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的一个缩影。 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河南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以省州相关精神为指导,立足本县实际,制定印发《河南县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从整合资源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发力,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转变,彻底解决派驻工作“架子大工作空”的问题,真正推动派驻监督发挥实效。 减少机构数量,使派驻监督“有形有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综合考虑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人员搭配等,通过压减机构数量和调整监督范围,对派驻机构设置进行结构性调整,实现“形”的重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原来的3组调整为2组,每一组设置组长1名,组员2名,其中组长和1名组员为在编在岗人员,另外1名组员为县级层面调剂,进一步精干派驻力量。2022年,将进一步落实落细省、州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部署要求,计划在10家单位探索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分别是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含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 调整干部结构,使派驻监督“兵强马壮”。在干部调整过程中,统筹考量派驻人员与岗位适配性,做到人岗相宜,通过岗位调整、交流任职等途径,合理调配干部,坚持“老中青”搭配,实现每个组既有“业务通”、也有“干劲大”,更有“经验足”。 完善管理制度,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的信访室、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等部门及派驻巡察机构,实行归口管理,有效改变了多头请示汇报、管理责任不落实、重“室”轻“组”等问题。截止目前,两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10次。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规定了派驻监督的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保障等,进一步细化职能职责,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性显著提高。 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委员”监督新模式。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协调沟通,调取各县直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建立纪检委员库,制定完成《关于加强县直机关纪检委员与派驻机构沟通联系的指导意见》,不断整合监督力量,促使纪检委员更好发挥作用,协助派驻机构做好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促进有效履职。截止目前,两个派驻机构列席各部门、各单位会议50次,开展疫情防控、粮食购销领域、供暖领域、生态环保等领域监督检查9次,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效果明显。 今年来,河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州要求,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牢牢把握监督的根本目的和重点,进一步健全体系,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在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上下功夫,推动“四项监督”有效衔接、融会贯通,创造性地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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