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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地区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
来源:大柴旦行委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柴旦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对象

  各部门各单位新提任的领导干部。

  二、谈话内容

  (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做到两手抓,一岗双责;

  (二)要加强理论政治学习,勤于思考,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

  (三)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管好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四)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属不能违反的事情,自己首先不能违反。对自己严格要求对下属要严格管理、监督,共筑反腐倡廉坚实围墙;

  (五)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三、谈话要求

  (一)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听取谈话意见,牢记自身职责。

  (二)谈话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提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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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大柴旦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大柴旦监察工作委员会
    承办部门: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