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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同仁市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
未通过防洪评价违规施工的通报
来源:同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3日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同仁市纪委监委对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发现该项目存在未通过防洪影响评价而违规施工的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2月26日,依据黄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同仁县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黄交字〔2020〕55号),由同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286.73 万元,施工单位青海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年6月,同仁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青海岳源水文水资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同仁市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报上级水利部门,因该报告编制内容缺失,未能通过审查。后经专家两次审查,仍未通过。同仁市交通运输局在工程项目未通过防洪影响评价的情况下,安排施工单位实施了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项目,目前该工程已基本完成。

  同仁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对同仁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同仁市隆务镇驾车营地隆务河中桥工程暂停施工的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仍存在对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抓的不严不实,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同仁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内建设项目时,没有取得必要的防洪评价违规实施工程项目,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项目责任单位同仁市交通运输局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同仁市水利局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以上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通报为鉴,坚持依纪依法开展本职工作。特别是项目主管单位,需举一反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跟踪监管制度,既要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完成,更要保障程序合规合法有效。

  

   
中共同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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