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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尖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2月4日 | |||||
今年以来,尖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处分决定宣布方式方法,采用“三个一”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用活用好处分决定宣布会,把处分决定的一张纸变成受处分人所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的一堂课。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警示、以案明鉴的目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处分决定宣布的“后半篇文章”。 一次典型案例通报强曝光。县纪委监委针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办理的违纪问题,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违纪案件在下发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不留任何情面。通报内容包含违纪人基本情况和违纪事实、案发经过、处理结果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典型案案例和作风问题共6期,县教育局在本系统内涉及违纪违法问题通报1次,让违纪者无处藏身,让曝光更具震慑力,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通过曝光典型问题,提前敲响警钟,不断放大警示教育效应。 一次处分决定宣布会强认识。有效推进受处分人员和所在单位总结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单位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中的漏洞与短板。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受处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刻剖析问题生产的原因,坚持问题导向,自我解剖、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刻汲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做到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真正达到将一纸教训转化为心中敬畏的效果。 一次警示教育课强廉政。在宣布处分决定时,纪检监察干部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提醒,就如何正确行使公权力,如何保持好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等方面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和职工,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充分利用身边的“活教材”,全面分析违纪违法原因,用身边的案例说纪说法,用身边人教育人,用身边事敲警钟,让党员干部接受最为直接和真实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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