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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南州监察委员会简介: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州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负责全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海南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行使全州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受州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同时,州监委对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在党中央、省委和州委的统一领导下,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州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制订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贯彻意见、实施办法和细则等。

  (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各县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配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十)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党建、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等;负责机关外事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的统一管理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州委巡察办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因私出国(境)备案或办理等工作;负责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各县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由州纪委州监委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海南州警示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深入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及监察对象的警示教育;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对州纪委监委机关网站信息的发布、维护,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清风海南》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的编辑和发布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具体工作措施、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统筹协调州直单位和各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综合协调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管理服务及相关制度建设。

  

  信访室:归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州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和各县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州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州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受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调办理州管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州委组织部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治赃和防逃工作;协调办理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等。

  

  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地区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纪检监察工作。

  

  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州纪委州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州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州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州纪委州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相关链接
  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南州监察委员会 关于公布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监督执纪问责举报联系方式的公告
  关于王玉肖同志任职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关于林学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南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南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