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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0日 | |||||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海南州税务局党委制发了《海南州税务系统以案促改工作管理办法》,主要从以案说教、以案促治、建章立制、组织保障等几个方面以制度形式形成了管理办法。 突出重点,建立精选案例库。一是针对典型案件建立规范的精选案例库,重点选取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纠治“四风”等方面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动态调整充实典型案件。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发挥典型案件和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反面警示作用,做到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增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做好案例查摆剖析,对选取的典型案件,就存在问题、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进行全面剖析。 融合实际,推动以案促治见实效。一是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突出整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同步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求实求效。二是对发生的典型案件,及时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根据案件所暴露的问题确定以案促改工作的范围和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问题线索的主动挖掘,转变被动等靠信访举报思想,灵活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风险筛查、数据整合。 建章立制,保证制度刚性约束。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督责、追责等事项,就查摆剖析、专项治理、延伸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达到执行主体明确、权力制衡科学、程序设置适当、监督责任明晰、内容严谨规范、措施有效管用。 统筹协调,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明确党委、纪检机构以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党委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党支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大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力度。党建部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工作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述廉有机结合,同时列入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税教育中,按照相关学习要求,组织好本单位警示教育活动。纪检机构做好警示教育资料的收集工作,加强以案促改档案管理,按照安全、保密的要求,一人一档,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海南州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将按照以案促改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动态调整典型案例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此办法将与即将制定的《海南州税务系统纪律检查建议实施办法》《海南州税务系统统筹调配纪检干部管理办法》形成一整套具有海南州税务特色的纪检制度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海南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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