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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7月7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全力监督推进县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任务落实,乌兰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在 “六到位”上下功夫,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一是在组织领导到位上下功夫。结合乌兰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至2023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监督办公室,针对我县在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定了2021年专项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监督的部门及完成的时限,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护航监督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职尽责。 二是在宣传引导到位上下功夫。县纪委监委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优势,利用微信平台在全县范围内转发了乌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线索举报受理通告,公开了举报的地址、电话、网址等,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引导检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员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转发通告2轮次300余条。 三是在检视问题到位上下功夫。聚焦“四个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对照“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着力发现查纠政治方面、担当作为方面、作风方面、腐败方面“四类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将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的整改及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处理抓紧抓实抓细。目前,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检查5次,其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5条,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 四是在调研督导到位上下功夫。按照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工,实行班子成员对联系单位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包片调研督导制度。班子成员深入联系单位调研督导生态护航工作开展情况、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掌握相关工作和有关整改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盯紧盯牢发现的问题,强化督促整改,对存在的整改督促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成效到位。目前,开展调研督导3次。 五是在压紧压实责任上下功夫。按照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4月29日至5月20日,县委巡察办配合州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县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州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了立行立改的问题,我县及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实行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制和县级领导牵头整改,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确保生态环境整改质量。县委巡察办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纳入了巡察内容,正在开展第七轮巡察工作。 六是在整改落实到位上下功夫。针对我县贯彻落实州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方案,县纪委监委对29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项正在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将每年度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纳入了对各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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