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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 | |||||
2023年以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环节,自觉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点线面”三位一体工作法,持续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从“点”上发力,以“三项举措”为抓手着力破解信访难题。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化解信访难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班人马、限期办结”的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包案牵头、第一审查调查室主要办理的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经核实该反映问题属实,拟立案。二是强化业务外信访联动处置工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及时将业务外问题精准剥离移交“大信访”和属地单位,推动各职能部门将专业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监督效能;对各职能部门报结件,经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室、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和主要领导五笔审签了结,防止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际问题解决。2023年,业务外审签了结51件;向市信访局通报重点人员6人次,参加信访联席会议10次。三是推动落实检举控告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流程,重点聚焦检举控告办理的专业性、研判处置的精准性、文书表述的规范性,对照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信息全程留痕、实时跟踪,着力解决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23年,平台基层版共录入信息共计2574条。通过办理子平台向本委移送39件次,转送下级42件次,线上签收比例达100%。 从“线”上深化,以“三项举措”为重点推动信访查深查细。一是内部协作联动。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信访室主动作为、积极履职,聚焦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医药卫生领域等专项治理,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渠道,不断完善线索接收、移送、反馈机制,与委机关相关科室加强沟通联系,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发展。2023年共形成专项台账5个,筛选出医疗卫生和工程项目领域有价值的问题线索2件,经查实移送审查起诉3人,挽回经济损失192.86万元。二是上下贯通联动。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城区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以上下承接、纵横贯通、协作配合,以电话、视频等方式,“一对一”答疑解决各平台工作人员因人员变动等实际问题导致的“不会用”问题20余人次,并对录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问题顺畅、解决问题迅速。2023年通过基层版平台向乡镇(街道)移送问题线索42件(次),办结率达95%以上。三是横向协同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多办少转”原则,对业务范围内的,第一时间登记录入信访举报台账,第一时间报主要领导批示,做到即收即报即批,共处置123件(次);对业务范围外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置,实行限时“交账”、适时“销账”、定期“对账”的动态管理办法,坚决防止只流转不处置或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共处置129件(次)。 从“面”上拓展,以“三项举措”为载体推动信访案结事了。一是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对实名举报办理前先告知、办理中勤联系、办结后速反馈,及时倾听诉求、疏导负面情绪,找准问题症结、引导合理预期,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复举报,对因线索质量不高、关键证据缺失等客观原因一时无法查实的做好解释说明,避免产生偏袒包庇误解。2023年,对14名实名举报人拓展实施办信过程阶段性反馈,增进承办单位和举报人的良性沟通。二是构建信访信息互通机制。紧盯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一年一分析、年度一总结,通过对受理信访举报件的来源渠道、问题种类、人员类别、系统领域等各类数据进行横向分析和纵向比对,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部门等,深入挖掘信访变化的原因,及时提炼有价值的简报、分析、总结,为领导决策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有效参考。三是健全源头化解机制。针对夹杂业务范围外个人诉求的信访举报,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市纪委主要领导主动担当,对容易造成案结事难了、结案仍在访的,大力开展“四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解决,不合理诉求得到化解。2023年解决返贫检测户收入低问题2件,化解拆迁历史遗留问题1件。 下一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和流程,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参谋部”的作用,把好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做精做细监督执纪执法“头道工序”。一是紧盯“办理流程”,着力解决程序不规范问题。聚焦检举控告件办理程序的规范性,依托检举举报平台规范受理流程,严格按照何时、何人、何事、何地、何物等要素录入反映问题,精准界定问题性质类别,通过关联比对、关键词勾选,做好检举控告标签化分类,深化运用信访举报的数据分析。二是紧盯“办件质量”,着力解决核查不深入问题。聚焦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联合把关、逐级审核,结合查结报告、审核意见、回访情况开展“一案一评”,按照“查清且化解”、“查清回访但未化解”、“未查清”三种情况,定期催办,动态掌握办理进度,确保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三是紧盯“实名举报”,着力解决反馈不到位问题。建立“全周期”告知反馈机制,从签收、受理、办理到办结全过程、各环节与实名举报人密切沟通联系,争取信任支持。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合理运用当面反馈、联合反馈等多种形式,既注重答复处理结果,也注重解开举报人“思想症结”,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四是紧盯“上级交办”,着力解决压件不办问题。按照“谁首办、谁负责”的原则,将上级交办件按程序移送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全面梳理、定期督办、逐级审核”三项措施,建立专门台账动态管理,严格办理时限和结案标准,提高按期办结率和结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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