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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期间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良好
巡察氛围的通知
来源:玉树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
  
  为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三届市委首轮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巡察的影响力、参与度,现就巡察期间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乡镇(街道)、村(社区)时督促做好的有关事项

  (一)充分利用当地广播、工作联系群、公示公告栏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巡察组入驻情况,包括巡察组巡察时间安排、信访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巡察期间,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所属各单位的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巡察组办公地点、信访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在公众聚集场所的信息公示栏、办公场所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巡察公告,做到广而告之。

  二、巡察市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时督促做好的有关事项

  (一)充分利用各单位门户网站深入宣传巡察组进驻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巡察公告应当始终处于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

  (二)巡察期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等连续播放巡察组办公地点、信访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充分利用工作联系群每周次发送巡察组巡察公告、信访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通过集体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将以上内容告知干部群众。

  (四)在办公场所出入口、信息公示栏等醒目位置,特别是便民服务窗口等接触群众多的地方广泛张贴巡察公告,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各巡察组在督促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在巡察组驻地显著位置(不在电子监控范围内)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

     

   
中共玉树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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