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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3日 | |||||
2023年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共和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节点”,坚持监督关口前移,采取“三个一”举措筑牢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印发一份严明纪律作风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十严禁”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过节不过线、纪律挺在前。 召开一次节前廉政提醒会议。按照县委安排,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乡镇纪委书记100余人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要求必须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廉洁自律,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要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守好廉洁关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各项廉洁自律要求落到实处,杜绝“节日腐败”。 开展一次作风问题明察暗访。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要求,整合监督力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督察组,聚焦节日期间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消费、公车使用等“四风”突出问题进行督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县党员干部紧绷节日“廉政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截至目前,共对4个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并对餐饮企业、烟酒特产销售点等进行督查,并对纪律作风不严明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督察工作节前、节后持续开展,从源头上铲除节日期间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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