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黄南州深入学习贯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4日
  
  4月23日,黄南州组织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辅导会。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钟志军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深入解读,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起到重要作用。

  钟志军指出,从2009年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到2013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再到2016年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直至2019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经过不断探索完善,新修订的《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钟志军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时,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精准问责,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一是牢牢把握问责工作的政治定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以强有力的问责,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向、步调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在黄南落地生根。二是切实发挥好在问责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及时听取、研究有关问责工作的情况报告,分析解决问责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在问责启动、调查、作出问责决定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问责严肃、规范、精准、慎重。三是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问责工作上要积极主动,既当好指挥员,也要当好战斗员,敢于较真碰硬,发声亮剑,以敢问责、会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行动共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是党委(党组)要积极推动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提振精神、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贯彻《条例》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中,深刻领会把握内涵,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始终把《条例》的贯彻执行纳入重点工作总布局,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问责前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让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心存敬畏,筑牢思想防线,打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组合拳,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乡镇一级,州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州直及省驻州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党组书记,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州纪委监委各部门负责同志、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副书记在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县委各常委、县政府各副县长,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和驻县各机关单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相关链接
  强化纪律保障 决战脱贫攻坚
  广开言路 理清思路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州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开展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党课暨节前约谈会
  十二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启动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黄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南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黄南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