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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纪委监委机关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
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中办发〔2017〕63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18〕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青发〔2017〕21号)、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的27条措施》(黄发〔2018〕5号),结合州纪委监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守政治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做党的忠诚卫士。

  2.恪守政治规矩。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始终做到“两个必须”,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州委作出的决策部署,必须无条件服从和坚决贯彻执行;州纪委常委会议和州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服从并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按规定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发表、散布、传播不当政治言论和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打听、过问、干预案情,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得违规与被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得对群众来信来访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得在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饮酒;不得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接受不健康陪侍服务。

  二、改进调查研究

  3.严格调研制度。州纪委书记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州纪委副书记每年调研不少于45天,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不少于30天。每年深入扶贫联系点不少于4次。

  4.改进调研方式。到基层调研时,除州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调研时不听取县纪委监委工作汇报。重要调研活动和州外调研的,调研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州纪委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报告调研情况。调研工作倡导不打招呼、不作事先安排,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个点或一条线调研。

  5.减少调研陪同。州纪委书记到基层调研,随行的州纪委监委机关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县上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机关部室人员不超过1人,县上只安排1名相关负责人员陪同,与调研任务无关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6.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每年到州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开展接访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1天,并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按要求定期到联点地区、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情况、帮助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定期与机关干部谈心交心,及时了解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提倡运用新媒体、探亲休假等机会了解社情民意。

  三、压缩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活动。以州纪委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工作会议,应当在年初提出计划,报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不超过1天,与会人员一律不带随行人员,杜绝陪会现象。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准召开,确需增强的应当报请州纪委书记批准。以州纪委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工作会议,以州纪委监委部室组织召开的全州性专题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以州纪委监委名义举行的重要活动,举办部室须报请州纪委书记批准。

  8.严肃会风会纪。坚持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议。开至县或乡镇一级的会议,凡不涉密的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会议确需交流发言的,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和时间。重要会议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会议活动现场布置一律简朴,不摆放花草,减少主席台就座人数。会议材料一律简装,不提供高档文件袋、书写用具和笔记本。严禁以会议活动名义旅游参观,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

  9.规范考核评比。以州纪委监委名义组织的全州性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年初应当提出计划,报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准进行,确需开展的须报经州纪委书记批准。从严控制州纪委监委机关内部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实行考核评比归口管理,报州纪委书记审批。

  10.严格报批程序。邀请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州纪委监委举办的活动,须经州纪委书记同意后,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各县和州直部门邀请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有关活动的,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班子成员个人不得直接接受邀请,确需出席的原则只安排1名班子成员参加。未经州纪委书记批准,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及各类论坛,不参加颁奖、揭幕、剪彩、奠基等活动。

  11.规范外出活动。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州考察调研时须按程序报批。州纪委书记离州外出,向州委书记请假;州纪委副书记离州外出,向州纪委书记请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离州外出,报分管副书记同意后,向州纪委书记请假,并严格执行报备制度。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休假和外出。外出请假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离州。

  四、精简文件简报

  12.减少发文数量。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州委州政府发至县级的文件,州纪委监委一般不再发文。可用电话、电报、便函、网络传输等手段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印发文件不得照抄照搬,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工作督导和检查评比,不得将是否开会发文、发文多少作为硬性指标,严禁弄虚作假搞“材料政绩”。

  13.提高文稿质量。州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工作重要文件稿一般不得超过5000字,安排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得超过3000字。报送省纪委、州委请示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报告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编印的简报信息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减少纸质文件简报,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14.规范文稿发表。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州纪委监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事先应当报州纪委书记审批。未经批准,个人不得公开出版著作(纯学术作品除外)、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州纪委监委领导同志讲话不能表述为“重要讲话”、提出工作要求不能表述为“重要指示”或“重要批示”。

  15.严格新闻报道。州纪委监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新闻报道稿不超过1000字,黄南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州纪委书记出席的会议活动新闻稿件不超过500字,黄南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州纪委监委及部室组织召开的一般性会议,一般不作新闻报道,确需报道的,须经组织宣传部审核同意,并严格控制字数和时长。

  五、厉行勤俭节约

  16.规范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州接待有关规定,州纪委监委机关人员赴基层开展工作,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从实从简,严禁上烟上酒;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严禁在住宿房间内摆放烟酒、饲料、水果等,按规定标准缴纳食宿费。接待上级来人原则以自助餐为主,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一律不上烟酒;上级来人在10人以下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陪餐对象的三分之一。

  17.严格待遇规定。严格执行用房、用车、交通、休假等待遇规定。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办理调离或退休手续后,办公用房应当在1个月内腾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等,严禁多头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18.树立良好家风。严格履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严禁大操大办或采取分期分批宴请、少报多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严禁通知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参加,严禁接受任何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接受任何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治家,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9.强化监督落实。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办法在机关的贯彻执行,各县纪委监委参照本办法执行,党风政风监督室每年年底负责对县纪委监委贯彻执行情况开展1专项检查,组织宣传部负责对违反本办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调查。

  20.本办法由办公室商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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