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2月14日 | |||||
【编者按】 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奋斗的一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牢牢把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治理效能,全州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即日起,海南州纪检监察网站、“清风海南”微信公众平台推出专栏“亮点工作·2021海南州纪检监察工作回顾”,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系列报道。 |
|||||
海南州立足职责定位 做实做细监督见成效 海南州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首责、放在首位、挺在前面,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融合贯通、形成合力、有序有效。 一是协助党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协助党委分析、研究和解决涉及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纠正偏差,推动同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年内,向州县两级党委请示报告84次,专项汇报38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坚持“四责协同”,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融合,梳理责任清单53条。安排59名党委(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州委和县委全会、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强化履责监督。二是注重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实行派驻监督月工作例会制度,按月安排监督任务,进一步发挥派驻“探头”“前哨”作用,强化对驻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对“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将约谈提醒作为有效监督“关键少数”,管住用好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做细做实监督,年内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及其他相关会议41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320余条,处置问题线索48件,约谈“一把手”及班子成员213人(次)。三是着力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州委派出2个巡察组和1个财务专项巡察组对4个州直单位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发现各类问题63条,已全部整改。对州广播电视系统开展了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发现各类问题14条,已全部整改。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2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4件问题线索。同时,修改完善了《中共海南州委巡察工作办法》,制定了《十四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海南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和《海南州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8项配套制度,为推动州委巡察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