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监督曝光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关于2起典型违纪案件处理的通报
来源:玛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各群团组织,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狠抓基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1、玛多县交通运输局九级管理员罗万玛才让同志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罗万玛才让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理应有较高的政治站位,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完成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但其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中仍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不负责任,敷衍应付,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抄袭其他单位征求意见函,并向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违反了工作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罗万玛才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扎陵湖乡多涌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理事长拉麻同志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问题

  扎陵湖乡多涌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未按照要求变更农民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随意改变业务范围,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职权形同虚设,合作社无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无内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期间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够,且停止营业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挽回,致使合作社资产闲置、国家资金浪费,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损失。拉麻身为扎陵湖乡多涌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理事长,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行理事长工作职责,违反了工作纪律,拉麻同志应负直接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扎陵湖乡党委给予拉麻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是说明个别党组织未能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少数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强,乡镇基层干部勤廉履职意识不够牢固,二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重视不够,少数部门和党员干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识不到位,导致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要心中有责,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首责、主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刀刃向内找问题、有的放矢抓整改,务必以案为鉴,汲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履职尽责,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定期对村集体经济开展清产核资,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玛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相关链接
  审查调查室职责简介
  玛多县召开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
  关于对扎陵湖乡政府等3家单位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玛多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玛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玛多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玛多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