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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9年6月12日至8月13日对我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视,于9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县委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委关于新时代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中心,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兴海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目标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要求,加强 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提高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本领,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把党的建设抓细抓实。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引导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党员先锋作用,使之成为推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事业的主力军。 (三)坚决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深入领会“两个责任”内涵要求,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班子成员坚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切实把握巡视整改契机,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以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的6大类16个方面42条问题,着力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以抓整改的实际效果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维护团结稳定,确保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委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成立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召开整改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完成整改任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着力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整改报告。注重提炼整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经验,形成抓落实、促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任务 (一)政治建设有差距,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政治站位不高,在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化、具体化上不够有力 问题一:县委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重大决策部署吃透转化不够,调焦对标厘清思路不及时,对如何落实生态优先,实现县域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谋划不透,县委虽提出发展生态农牧业、新型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业和服务业为主导产业,但没有研究制定具体产业发展规划,产业优势不突显。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省委“一优两高”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之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经验、方法和措施。二是努力把新发展理念和兴海实际结合起来,突出生态保护优先,坚持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理念,立足资源优势,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建设,认真谋划县域经济发展举措,形成有机农牧业、新型能源产业、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围绕省委新型城镇化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具体规划,统筹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人口聚集与宜居宜业,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城镇吸纳就业能力,着力把县城打造成民族气息浓郁、产业特色鲜明、综合功能齐全、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特色城镇。四是积极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每年听取各党组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责任领导:张生彪、哇多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党组 责 任 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南部三乡基础设施保障与三江源核心区生态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未得到有效解决,与其他乡镇发展差距不断拉大。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动南部三乡发展问题,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南部三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年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县政府就推动南部三乡发展提出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在巩固提升南部三乡特殊类型扶贫成果的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大民生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着力补齐发展和民生短板,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坚持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原则,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三是加强南部三乡基层政权建设,着力配强乡村干部队伍,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着力引导、培育、壮大畜牧业产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为重点,在发展好生态农牧业的同时,鼓励富裕劳动力走出去从事二三产业,积极融入城镇,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稳固群众收入来源。 责任领导:张生彪、哇多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责 任 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三:实现“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差距大,国内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重要指标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常委会听取“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汇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全面掌握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坚持抓项目,精准把握国家、省、州产业和项目投资动向,紧紧围绕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领域,精心谋划实施一些立当下、管长远、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形成梯次跟进的项目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十三五”期间规划的羊曲电站、通用机场、风能开发等重大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额,带动其他指标增速。四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发展投资环境,支持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兴海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责任领导:张生彪、哇多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责 任 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政治领导力不强,抓县级几大班子和法检党组政治建设用力不足 问题四:县委对政治建设重视不够,领导监督乏力。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虽听取了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党组履职情况汇报,但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认真落实《中共兴海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听取各党组政治建设、履职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督促各党组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党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对各县级党组的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自身建设,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和党组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作为评判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重要指标,确保各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紧压实。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向州委汇报情况、作出说明,并深入反思,查找原因,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如何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 责 任 人:索南才让、哇多、拉贤、东智加、项欠太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五:县级几大班子和法检党组接受县委的领导不够主动自觉,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不研究,履行政治责任普遍缺失,党组政治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未能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县人大党组2018年因党组书记生病住院不在岗,一年未召开党组会议;县政府党组三年来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均未向县委请示汇报。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党委(党组)认真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增强服从县委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自觉,不断强化各党组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二是规范各党组请示报告程序,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各党委(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切实规范请示报告的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在县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三是督促各党组严格落实“党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的要求,及时研究“四重一大”事项,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针对“县人大、县政府党组”存在的问题,要求县人大、县政府党组书记要认真反思,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四是各党组认真对照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并在年底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主要领导对各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要求。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 责 任 人:索南才让、哇多、拉贤、东智加、项欠太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长期坚持 3.政治责任担当不够,职能部门政治机关作用不突出 问题六:县委职能部门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履行尽责担当精神不足,削弱了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使学习教育覆盖到每名干部、每名党员,做到学思践悟、弄通做实。二是县委职能部门要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检视反思,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紧盯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优化考核方式、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强化协同配合、主动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对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视情节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各部门围绕中心,抓好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县委领导能力。五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结合主题教育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反思,就如何发挥好职能作用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并在年底常委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县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责 任 人:项秀、吴永飞、马海山、李春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七: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近三年部务会没有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对基层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视而不见,失职失察。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至少1次。按照“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对全县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基本工作台帐,做好督促换届,依规撤并,及时组建。二是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要求,把严肃组织生活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实行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联系基层支部机制,直属机关工委委员联系基层支部,加强现场指导,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效。三是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全县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程序不严谨、手续不全等情况及时叫停,进行补课。及时制定印发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图,要求各党组织从严执行。同时,采取集中办班的形式于10月底前对全县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进一步提高党组织书记的业务能力。 责任领导:马海山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议德吉、才太本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八:县委宣传部对落实县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意识形态责任制缺手段、缺方法、缺举措,督查推动工作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现状及问题,主动谋划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引导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责使命。二是进一步厘清“四个责任”,加强工作跟踪问效,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县年度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传导工作压力,推进责任落实。三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建设各个环节,着力抓好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两巩固”“三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吴永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 任 人:高国录、万玛仁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九:县委统战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能力不足,宗教事务管理不到位,致使私自认定活佛达16名。 整改措施:一是在着力提升统战干部队伍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加强理论学习、班子建设、培训锻炼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和统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掌握《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注重实践运用,不断提高政策、条例、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干部学习管理制度,督促干部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工作的积极性。二是针对之前全县“私自认定活佛达16名”的问题,积极与省州宗教部门衔接,按活佛认定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对未取得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同时,按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青海省“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南州活佛转世具体办法》相关规定,从严把好认定关口,规范活佛认定程序,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责任领导:项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宗教局) 责 任 人:李秀、华再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问题十:县委政法委对“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认识不到位,没有从政治任务高度去落实,深挖线索能力不足,打击战果和震慑作用不明显。在县委书记被中央督导组约谈后,工作力度依然不大,至今仍未实现案件线索零突破;对整治传统陋习“赔命价”“出兵费”“退兵费”等违法行为“前紧后松”,持续发力不够,结合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宣传教育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对虫草采挖资源“一山二卖”“一地多卖”等现象,打击不力,成为新的不稳定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按月抓好分析研究、听取汇报、部署任务。对《兴海县坚决禁止赔偿“命(血)价”的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回头看”,认真排查“赔命价”“出兵费” “一山二卖”及草山地界纠纷等影响地区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法规,蓄意制造矛盾,破坏经济发展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举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各级扫黑除恶专干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督导考核力度,县扫黑办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反馈,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三是以“破零”作为主攻方向,整合办案资源、调配精干力量,通过多种手段深挖彻查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从严从快侦办、起诉、审判,力争年内实现 “零突破”。四是政法部门和各执法单位密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下乡调研、结对帮扶工作等,深入乡镇、村社、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责任领导:项秀、李春红 责任单位:政法各部门、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4.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差距,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专项”治理不彻底 问题十一:工程领域项目招投标专项治理不到位,县民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项目前期的地勘、设计等仍不做招议标或询价。“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法院、交通局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长期挂账。 整改措施:一是住建、发改、审计等部门牵头,对近几年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进行详细检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三是财政、审计部门牵头,坚持自查自纠从宽、检查发现从严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定性评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行为。针对巡视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由县纪委监委核实后依纪进行追责问责。针对巡视发现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由县财政局核实后按程序收缴,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达哇旦周、李春红、银措吉、孔祥鸿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责 任 人:黄宏、王安伟、官却才让、才郎东主、力兴、王佐忠、秦建新、华角才让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问题十二:干部档案造假问题整治不彻底,有个别档案存疑,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严把初复审关口,把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核定作为重点,严格按照专项审核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档案信息不误定、不错判。对基本信息认定不实不准的,经初审复审核实后,重新认定,还原档案的“真实面貌”。二是仔细甄别核实,坚持将篡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行为与“填写不一致”“信息勘误纠正”等情况区分开来,对情况复杂、存有疑问的,安排专人深入调查核实、综合研判、集体讨论作出认定结论。三是严格材料收集,针对档案缺失材料追补慢等问题,通过采取定人、定时、定责的方法,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补交完善相关原始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人员培训指导,为解决专项审核遗留的难点问题和档案造假等突出问题提供工作指导和方法遵循。五是对存疑档案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进行查核,并视情况按照问题档案处理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马海山、孔祥鸿、银措吉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责 任 人:议德吉、才旦、王佐忠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5日前 (二)思想建设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缺乏力度和深度 问题十三:县委学习新时代创新理论重形式轻实效,中心组学习以传达学习文件为主,结合实际讨论交流少,学习方法不活,效果不好,在全县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明显;班子成员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被动应付的多,结合实际主动学习的少,学习缺乏系统性;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学风不正,为应付检查以会议记录代替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还停留在十八大之前,没有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巡视组组织的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应知应会政治理论测试及格率仅为42.43%,在学懂弄通上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采取“学习+研讨+点评”的方式,切实加强和改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安排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研讨交流不少于3次,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充分利用好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以及“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网上平台,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注重抓好“三有”“四落实”(有记录、有笔记、有感悟或体会,落实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养。三是加大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督查指导力度,对学习不认真、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开展批评教育。把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晋优的重要条件,切实激发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四是在主题教育期间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党员讲故事、典型讲事迹的“四讲”活动不少于4次,实现以讲促学、以讲促改的目的。 责任领导:吴永飞、马海山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 责 任 人:高国录、才太本,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问题十四:县委对“我省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稳定,关键是涉藏舆论斗争,核心是争夺人心”的认识不足,把方向管导向的责任扛的不牢,责任落实虚化。近三年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过研究和部署,“三个纳入、四个同步”工作制度落实不力,分管领导履职缺位,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怎么做、做什么不清楚,从上到下责任“空对空”,使省委关于地方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落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 “四种责任”,坚持做到“四纳入”,全面落实“四同步”工作要求,发挥好常委班子成员“三带头、三亲自”的示范引领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坚持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经常性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从全局上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可管可控。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日常督查、巡察工作范畴,加强对党委(党组)的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追究,树牢党组织“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全面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四是县委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向州委作出说明,各分管领导向县委作出说明和检查。并在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部门由分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 责 任 人:吴永飞,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十五: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不多,对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清,没有对兴海县意识形态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网络舆情和涉藏维稳网安案件时有发生。2017年国庆前期,扎西达塘寺个别僧侣利用手机发布影响藏区稳定的有害信息;2019年3月至7月,县公安局处置了11起涉藏维稳的网安案件;2017年3月,县教育局在未向县委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邀请四川阿坝籍学者在兴海教育系统教师和学生中分批次进行讲座,不当言论被网络炒作,在社会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县委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未能作进一步的分析研判和采取应对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总体安排,在推进社会治理、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注重发挥好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定向、凝心聚力的优势和作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与党同心同德、同行同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在全县维稳分析研判会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板块和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同向协作、同心发力,全面耕好“责任田”。三是建好宣传队伍,按照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工作队伍标准,全面调整配齐基层宣传专兼职干部力量,发挥好队伍抓方向、管导向的作用,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对于在网上通过微信、QQ、快手、抖音、微博等散布谣言、非法组织活动的,迅速落地查人,依法打击处理。县委宣传部做好举办论坛讲座、发布网络信息等的审核把关,及时有效处置好网络舆情和涉藏维稳事件。 责任领导:项秀、吴永飞、扎西拉旦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 责 任 人:桑杰、高国录、秦建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十六:维稳工作中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差,县委统战部维稳涉密文件在打字复印店联网电脑打印并长期留存,存在泄密和网络传播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负责制,举办全县保密知识培训班,通过深入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增强提升各级干部保密意识。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涉密文件的专人管理机制,特别是纸质的涉密文件要求档案柜专柜管理,严格执行登记、传阅、复印制度,对含有密级的电子文档严格执行存储、拷贝、保密制度。三是由县机要和保密局牵头,公安、市监等部门配合,对全县打字复印店进行集中排查,对有涉及保密事项的门店重点整顿,消除泄密隐患。严格落实《泄密案件查处办法》,对泄密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和通报。 责任领导:项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责 任 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思想教育引导不够有力,推进贫困群众“精神脱贫”工作滞后 问题十七:各级党组织在党的扶贫政策宣传上,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把党的宣传工作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更好推动工作落实作为不够,在如何教育引导群众把国家支持与个人努力相结合上用力不够,“精神扶贫” 的有效措施没有跟进,多数贫困群众将脱贫寄希望于国家扶持,缺乏通过自身努力脱贫的意愿,“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近三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人员仅为23名,占全县贫困人口的0.23%。 整改措施:一是将“精神扶贫”作为巩固提升扶贫成果的主要抓手,坚持管肚子和管脑子并重,扎实推进贫困群众“扶志班”教育培训常态化,针对性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活动,激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精神力量,破除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二是围绕机关和农牧民党员 “六个一”活动要求,帮助农牧区党支部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困难问题,推进产业发展,使结对帮扶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三是着力提升扶贫干部的业务能力,通过培训、观摩、交流等方式,督促帮扶单位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队员等切实树立起正确的扶贫导向,转变思想观念,真情实意投入帮扶工作。四是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根据市场和农牧民实际需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整合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注重培训效果,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能掌握1门致富技能,防止出现就业和培训“两张皮”现象。五是加强对口支援地区和省、州相关部门衔接,逐步拓宽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渠道,让富裕劳力走出去增长见识、学习本领、增加收入。 责任领导:项秀、达哇旦周、孔祥鸿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责 任 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十八:乡风文明推进不力,引导群众自觉进行观念转变,树立正确价值观、新的发展观、文明生活观成效不明显。干部群众反映,部分村的群众虫草收入每年多达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巨额资金到手后,消费欲望膨胀,在西宁等地入住高档宾馆、出入娱乐场所肆意挥霍,畸形消费问题突出;一些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各村村规民约指导把关不严,有的过于笼统,有的脱离实际,缺乏制度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如中铁乡民族村村规民约中规定婚嫁彩礼不超过1000元,女婿见面彩礼礼金不超过500元,而实际费用远超规定标准。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宣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宣讲、“百姓宣讲团”上门宣讲的分层次宣讲活动,大力宣讲乡风文明行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群众发挥好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坚持指导群众实践活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各联点部门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协助村级组织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平台建设,指导并推动“传政策、传道德、传思想、传科技、传文化、传法制、传文明”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三是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发挥好各乡镇的指导引导作用,推动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建设,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由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局和联点帮扶单位主动督促引导,及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开展广泛讨论,由群众参与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的全过程,切实增强村规民约可行性、针对性、操作性,提高执行力。年底前全部完成57个行政村7个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寺院寺规僧约修改完善工作,并付诸实施。 责任领导:项秀、吴永飞、马海山、李彦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责 任 人:高国录、才太本、李秀、才郎东主,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组织建设不规范,基层党建基础不牢固 1.党建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问题十九:抓党建责任落实不用力。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没有对基层党建进行过专题研究,落实党建工作“五项制度”不到位,“书记抓、抓书记”和抓基层党建的格局没有形成。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点乡镇党建工作不管不问,履行党建“一岗双责”责任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将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县委书记“一把手”工程,常委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 “五项制度”,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每半年县委常委会听取党委(党组)基层党建专题汇报,每年至少向全会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事项。二是将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落实《关于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层层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压实县级联乡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分管部门和联点乡镇党建工作指导情况作为县级干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联乡县级干部所联部门和乡镇党建工作汇报,切实提高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向州委作出说明,并在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和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 责 任 人:马海山,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巡视发现,全县141个基层党组织中,32个未设委员,67个未设纪检委员,特别是县教育工委、县委“两新”工委只有书记,没有委员。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县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根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要求,督促党组织及时按要求设置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按组织程序和时限要求组建、调整或撤销党支部,清除“空转”支部,实现组织设置规范。二是根据省州委有关要求,配齐教育工委委员和“两新”工委委员,并制定议事规则,推动工作规范运行。 责任领导:马海山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才太本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多数机关党支部“走在前、作表率”意识不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党员大会、支委会、局务会、工作例会混开混记现象普遍,“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县委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中铁乡、温泉乡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未召开支委会;县民政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简单采取发放评议表、填表打“√”的方式,评议党员全部为优秀。 整改措施:一是紧扣省州“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和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各领域党建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实行“三重”工作法(重软件建设、重制度执行、重实践锻炼),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并落实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常态化联系党支部机制,加强指导支部工作,提高组织生活实效。三是通过补短板、抓弱项,把抓机关党建与推进单位内部团结、领导班子发挥作用、干部遵守纪律、部门依法行政和抓好业务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严明“六大纪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解决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四是针对县委办、发改局、民政局等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各支部要向县委组织部作出说明,组织部长对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做到全面整改提升。 责任领导:马海山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工委 责 任 人: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工委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二:村级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部分村党支部自我管理不严,村务公开、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不足,群众意见大。比如子科滩镇日干村、纳洞村因村干部作风、村级收益分配不公等问题引发群众连续越级上访。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聚焦中央确定的5类问题,认真落实“四个一”整治措施,县级领导联乡工作组深入每个村,全面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一“过筛子”,盯住持续用力,扎实开展整顿工作,努力实现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优化升级的目的。二是加强村级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民主议事规则和村规民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实现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三是针对子科滩镇日干村、纳洞村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核查,对确因村班子成员作风问题引发群众上访的,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马海山、才让太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责 任 人:才太本,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三: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确定某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发展党员登记表等材料造假,公安局支部2018年7月6日发展的6名预备党员中3人无入党介绍人,县教育局2018年2月28日发展的5名党员政审材料缺失,温泉乡机关支部2017年确定预备党员转正不上会研究等。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发展党员“一库两推三审四制”制度,实行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定,严把政治审查关,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对入党材料造假的县政府办提出严肃批评,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责令县政府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认真研究材料造假的问题,做好发展党员的补课工作。教育局、公安局、温泉乡机关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养,对政审材料缺失等问题,责令支部重新研究。 责任领导:马海山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王永禄、秦建新、王佐忠、久买旦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 问题二十四:县委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7年10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一次性研究干部29人,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人数超过核定职数10%;有时在参会人员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有时讨论干部任免未进行逐个表决:2018年县委第30次常委会违规研究试用期未满的干部为县妇联副主席;干部考察期间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时,未落实党组织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制度规定,把干部提任、交流、转任、调动、退休等人事议题全部纳入总基数,在从严执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人数超过核定职数的10%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预审制度,在征得上级组织部门的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做到由组织部建议、书记专题会研究、常委会讨论决定。通过严守程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三是以“2018年县委第30次常委会违规研究试用期未满的干部为县妇联副主席”为例,责成县委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相关制度,确保试用期内不上会、不研究、不讨论。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双签字”制度,乡镇干部选用由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履行“双签字”制度;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干部选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副书记履行“双签字”制度;政府部门干部选用由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双签字”,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由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履行“双签字”制度。五是对于程序不规范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向州委组织部汇报,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并在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责 任 人:马海山、李春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二十五:县委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将严肃政治生活作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抓住“关键少数”和带动“绝大多数”相结合,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二是要求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严落实“主题党日”和党员领导干部“三个一”活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以及“机关+”基层党支部联合组织生活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和监督,对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措施不具体,以学习、无实质内容的聊天代替组织生活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 责 任 人:项秀、马海山、李春红,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书记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六:县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征求意见走过场,意见表一发了之;谈心谈话未落实“三个必谈”的要求,会中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辣味不足,谈工作建议的多、触及思想直面问题少,红脸出汗不够。会后整改措施不具体,没有制定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2016 年县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通报意见内容不一致,相互脱节。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动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并主动邀请州纪检、组织部门对民主生活会的全程指导、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扎实开展。二是把找准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环节,一方面通过班子成员之间座谈、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充分征求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另一方面通过领导点、自己找、下级提等方式主动认领问题,确保意见建议全面准确。三是注重会议质量,常委班子带头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实现发言开门见山,直接讲问题,不绕弯子、不兜圈子,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四是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会后的制定方案、通报和资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特别是按规定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县委主要领导监督落实。在今年年底召开的常委民主生活会上,以2016年常委民主生活会为鉴,认真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委常委会 责 任 人:县委各常委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问题二十七:县委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县人大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和谈心谈话记录均造假;2018 年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在应到会人数只有半数情况下召开;县政府党组书记连续三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四个方面查摆的问题表述基本一致;县纪委常委班子连续两年不召开民主生活会;多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成为“特殊党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县委选派督导组,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对谈心谈话、查找问题、对照检查、会议程序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鲜明、程序规范,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严格按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报告制度,督促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对不落实规定的发现一次,查处一次。县人大、政府党组存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认真对照检查,向县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县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人大、政府党组书记在今年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整改,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度中“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在制度执行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四是县纪委就连续两年不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向县委作出说明,县委主要领导对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进行约谈。并要求按照组织程序,规范召开县纪委监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张生彪 责任单位: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 责 任 人: 索南才让、哇多、拉贤、马海山、李春红、东智加、项欠太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作风和纪律建设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 问题二十八:县委没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具体要求开展深入的自查自纠,整治工作满足于开会安排走过场,督促检查流于形式,整治工作“挂空挡”。巡视发现,兴海县干部普遍认为兴海在海南州自然条件最艰苦,能在兴海坚守工作岗位就是奉献,因此,县委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不严不实,干部工作动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工作纪律松弛、弄虚作假等现象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甚深。 整改措施:一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县委领导班子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具体措施,带头发扬新青海精神,不断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兴海县关于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活动过程开展跟踪问效,抓住典型,集中曝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强化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的内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从严格请销假、提高工作效率等细节入手,把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责任领导:马海山、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 责 任 人:优拉太、才太本,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书记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二十九:人大、政协部分调研报告直接套用部门的调研材料,“拿来主义”严重;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部长基层党建调研报告内容雷同,调研走过场,县纪委监委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责机关,自身作风漂浮,主要领导党课网上下载,内容出现“把精力集中在新常态下云南旅游的加快转型发展上” 的表述。县司法局从未下沉到各村去考察、掌握调解员情况,只简单通过村两委推荐名单确定人选。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调研的具体办法措施,要求每位县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选1至2个调研课题进行调研,切实提高调研质量,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调研报告内容雷同、网上下载等问题,认真核查核实,相关责任人向县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严防以后发生此类问题。三是责成县司法局对现有的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对合格的人员继续使用,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并按照考察程序重新选用,并对进村入户宣讲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作出具体要求。 责任领导:索南才让、拉贤、项秀、王拉加、马海山、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 责 任 人:县级四大班子各成员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2.纪律规矩意识淡化 问题三十:县委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缺乏敢抓严抓的决心和韧劲,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一些单位执行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以单位“一把手”意见代替会议决策,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接待等违规事项。发改局“北环路二期”等3个项目,未经会议研究,将大额资金直接支出。巡视期间,政协党组对个别班子成员离省外出不知情,未按要求向县委报告。信访局、城管局在承办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事项时主要负责人仅作电话安排,未亲自组织人员深入核实,对上报材料也未亲自审核把关,便草率上报巡视组。政府办、民政局、曲什安镇机关党支部以党建记录本丢失为由对巡视工作“软对抗”。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提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并以党组工作条例为抓手,督促各单位制定完善议事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四重一大”事项,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工作机制,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权力集中的部门严格要求,加强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三是督促县检察院、发改局就产生的问题及时作出说明,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县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视情节进行处理。严格请销假制度,针对政协党组成员请销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在政协党组会议上作出检查。针对巡视期间发现的信访局、城管局报送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和政府办、民政局、曲什安镇存在的问题,要求对县委作出说明,由县纪委监委认真核查,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责任领导:项秀、达哇旦周、李春红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工委及各党支部 责 任 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工委及各党支部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问题三十一:县委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视不够、抓的不紧不实,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不多,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不深入。政府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在控辍保学中抵制官僚主义不彻底”的问题,2018年仍然以召开6次会议形式落实已查摆出的问题,以会议落实工作。发改局自1997年以来个人借款挂账111万余元,个别借款长达22年,历任局长“新官不理旧账”。住建局2013年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结余681.6万元,至今在账户“趴窝”。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加大对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二是从严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贯穿于工作各方面,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及时纠正出现的不良行为。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会而有议、议而有决、决而必行。并通过“710”督办制度,对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责任人员,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将精力放在推进工作落实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党组就民主生活会查摆出“在控辍保学中抵制官僚主义不彻底”的问题向县委作出说明,并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对照检查。三是由县纪委牵头,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对发改局个人借款挂账问题,整改期间全力追缴。针对住建局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结余问题,调查组负责认真核查,及时纠正,督促住建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达哇旦周、李春红、孔祥鸿、银措吉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责 任 人:优拉太、官却才让、魏琦、王佐忠、王安伟、 力兴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问题三十二:领导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不力,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巡视期间,群众上访上诉多达45件,且多数是重复上访。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住建局对2018年发现的223户保障性住房存在借住、转租或转卖的问题,至今未完成整改任务;县“三江源”办、游牧民办对个别村干部和少数群众重复享受定居房项目问题不予纠正。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目标,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领导干部重点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的要求,加大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力度,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救助等手段,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二是由县政府牵头,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保障性住房借住、转租,个别村干部和少数群众重复享受游牧民定居房项目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确有问题的,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游牧民定居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制收回被转卖保障性住房,取缔转卖当事人享受保障性住房资格,并追缴非法转卖所得。对重复享受的依法收回项目房屋及相关补偿,按照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人员确定的申报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定责任主体,认领责任清单,强化整改落实。县纪委对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达哇旦周、李春红、孔祥鸿、扎西拉旦、王启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优拉太、王永禄、力兴、华青太、南措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问题三十三:县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没有做到一以贯之,抓得不紧不实。少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县财政目前依然沿用2008年州财政预算安排意见,每年按9万、8万、7万、6万定额安排县级领导干部包干公用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再学习、再强化。二是要求县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关于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活动费用的管理,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最新财政预算规定,进一步规范县级干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将县级领导干部公用经费统一纳入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不再另行安排县级领导干部包干经费。 责任领导:哇多、达哇旦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官却才让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三十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加班费、津补贴等问题多发,县人大、检察院、公安局、法院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加班费202.1万元;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子科滩镇使用工作经费为职工定制服装;县法院将江苏援建资金违规用于食堂补助27.3万元,并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县教育局、农牧和水利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超标。巡视发现,兴海县出现财政预算中不列公务接待费的不正常现象,但打字复印费却居高不下。如2018年公安局、农牧局打字复印支出分别达18.28 万元、15.9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对相关单位差旅费报销、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违反《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兴海县党政机关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州县相关制度规定的,全部予以收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二是对县委组织部、检察院、子科滩镇使用工作经费为职工定制服装的支出额度进行核实并责令原渠道归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对江苏援建资金的用途进行核实,严格按照对口援助协议资金使用要求,督促县法院组织干部职工如数退还援助协议中无明确规定可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费用。四是针对巡视反馈办公用房均超标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及时清退。针对巡视反馈打字复印支出居高不下的问题,公安局、农牧局向县委作出情况说明,财政、审计部门认真进行核实,若存在违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五是针对公务接待费用列支不正常现象,由县财政局负责,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加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财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经纪律执行水平。 责任领导:哇多、达哇旦周 责任单位: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农牧和水利局、县公安局,子科滩镇 责 任 人:尕藏多杰、议德吉、黄宏、仪晓英、官却才让、魏琦、王佐忠、扎西当周、秦建新、周加才让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完成 (五)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 1.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三十五:近三年县委常委会议很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重点工作、组织保障等工作研判分析不够,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并督促落实乏力,以签订责任书代替责任落实,以年终述职代替工作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县委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为全县党员干部做好廉洁的表率,督促常委会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而形成由被动履职向主动担当、由原则性部署向具体指导协调转变。二是按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全面落实约谈提醒、廉政谈话、履责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四是充分发挥纪委、组织、两办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督办和监督检查职能,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和明查暗访的形式,着力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中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深化成果、强化震慑,促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五是县委主要领导就相关问题向州委作出说明,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确保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责任领导:张生彪、李春红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 责 任 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三十六: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监督不力。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普遍失职缺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近三年,县委常委会未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将巡察工作等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没有体现政治巡察要求,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和王建军书记在巡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二是坚持把加强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一项重点政治任务来抓,主动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安排部署推进巡察工作。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督促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三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安排,为开展巡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突出巡察政治功能,解决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要线索见人见事提出处置意见。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向州委作出说明,并在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责任领导:张生彪、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责 任 人:优拉太、马成仓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完成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问题三十七:扶贫领域案件查办不力。2018 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力,信访举报中涉及扶贫领域案件13件,但查办案件为“零”,在全省范围内被通报。 整改措施:一是汲取教训,深刻分析原因,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做到快查快办。二是针对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少和办案能力不足的现状,整合乡镇纪委力量,采取以老带新、新老结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的形式,克服办案力量不足、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由县纪委常委牵头和指导,组成核查组,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攻破重点、急难案件,以缩短办案时间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四是针对扶贫领域案件13件查办不力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按照案件办理程序,对每一件案件进行再次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 任 人:优拉太、韩强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问题三十八:执纪问责宽松软,河卡镇红旗村将扶贫收益分红资金用于修建活佛府邸和玛尼康问题未予立案;中铁乡干部才项南杰利用工作便利,冒用村民姓名违规占用游牧民定居房指标,安排给其亲属,致使该村民未享受到国家政策而反复上访,对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县纪委监委只是给予党纪轻处分,村民反映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对河卡镇红旗村将扶贫收益分红资金用于修建活佛府邸和玛尼康问题,成立专案组,及时核查处理。二是对“中铁乡干部才项南杰利用工作便利,冒用村民姓名违规占用游牧民定居房指标问题”的案卷进行重新审核,对“村民反映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整改期间内全力查清查实,及时向村民反馈查办结果。 责任领导: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开发局 责 任 人:优拉太、久先太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问题三十九: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滞后,2019年6月份才启动工作,印发方案,目前人员未到位。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6个乡镇纪委书记仍然分管其他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设立兴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实施方案》,及时启动两个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定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二是县纪委各常委、委员做好所联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实现“派驻”全覆盖。三是按照纪委“三转”要求,督促各乡镇党委书记及时调整工作分工,明确乡镇纪委书记职责,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责任领导: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 责 任 人:优拉太,各乡镇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的问题依然突出 问题四十:整改生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不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仍有4项没有整改到位,抽查8个建设项目,4个没有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全部未做环保竣工验收,县生态环境局在发现供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后,仍以“还在供暖期”为由拒不立案查处,严重影响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未完成整改问题4项,其中,县域自行整改1项,配合省级业务部门整改3项。针对河卡集中供热环保问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于2020年5月份开工建设,10月份投入运行,11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令县生态环境局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针对已完成整改验收的赛什塘铜矿环保问题,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于年底前完成销号。针对党村水电站、班多水电站环保问题,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争取早日通过国家相关手续审批。二是对抽查发现的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尽快组织专家开展环评验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县域内所有在建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建立台账,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内容,组织专家逐项进行环评验收、网上公示及备案。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及“三同时”制度,对县域建设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跟进督查机制,坚决防止建设项目在未履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责任领导:哇多、王启财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和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索南项秀、王安伟、华青太、扎西尼玛、赵庆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问题四十一: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力。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只从面上推动,没有举一反三找差距。如项目资金监管缺失,扶贫领域执纪宽松软、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发展破题措施少等3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的整改行动,确保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资金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三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加大督促检查和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四是立足兴海实际,把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现代生态农牧业、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新型农牧业,通过禁牧、划区轮牧等方式,切实减轻草场压力,走农牧结合、牧繁农育的发展之路,最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增收互促双赢。 责任领导:达哇旦周、李春红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责 任 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四十二: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提出的个别村干部整改要求重视不够,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整改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未按要求对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通报的9项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整改。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对上次省委巡视反馈的9个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着力解决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政府面临巨额经济损失”的问题,县委将以这次案例为警示,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加强案例的学习,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村级班子作风建设”的问题,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为抓手,切实规范组织生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环节,做到严格执行和落实,着力提升村“两委”班子的履职能力。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政、审计部门对57个行政村的村务管理进行再次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票据、银行凭证等的管理,对仍然存在类似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针对“关于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由纪委、组织、财政部门安排人员,对全县各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关于“个别公职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守纪律规矩。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加大全程监督,杜绝违规运作和“暗箱操作”,确保工程领域不出问题。 责任领导:达哇旦周、马海山、李春红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责 任 人:优拉太、才太本、马成仓、官却才让、魏琦,各乡镇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完成 五、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不折不扣地逐项整改落实。 (二)明确整改责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责任领导负责牵头跟进,重点、难点任务亲自抓、亲自管,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听取一次专项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县委办公室要制定问题清单,实行逐项挂号销号。 (三)细化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对认领的问题列出三项清单,紧紧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要坚持短期问题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整改措施,尽快分解落实,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措施,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分步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的相关要求,注重做好检视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按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将不定时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度。对在整改中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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