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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新时代海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海南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9日)
井 永 杰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州委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今天上午,张文魁书记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政治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夯实思想根基,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努力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深化认识、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年内州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30次,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集中学习36次,党员集中学习35次。

  聚焦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履行政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省州委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找准纪委监委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年内针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3次,发现问题130个,约谈95人(次),谈话提醒58人(次),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15次,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积极协助州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州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厕所革命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如对“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发现扶贫领域项目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及时向州委报告并督促整改,助推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年内提交州委常委会研究各类事项11次。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力度,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领域开展集中检查14次,明察暗访12次,作风纪律专项集中检查5次,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等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底,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起。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假作为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通报曝光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2起。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协助州委对全州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了两轮次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3个县、5个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下发《工作提醒函》约谈负责人。通过督查整改,使一些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大力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超标等问题,找准症结,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文办会、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及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单位修订完善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评比达标表彰、津贴补贴发放、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10个方面的制度规定,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2020年,州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43件(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71人(次)。处置问题线索357件,谈话函询38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227人。立案163件,同比下降24.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同比下降20.7%;移送司法机关6人,同比下降5%;采取留置措施5人,同比上升60%。监督执纪减存量、遏增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严格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海南州关于开展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加强请示报告、强化调研督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形式,逐步实现监督同级党委“六个常态化”。着力发挥“两书”作用,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2份,督促发案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实监督全覆盖。共和县积极构建“四位一体+X”联合联动监督检查机制,统筹整合各监督力量,聚焦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两个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报曝光身边事等形式,持续向党员干部敲警钟,打“预防针”。全年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3次,组织州县乡村8185名党员到州县两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对31名党员干部和1个单位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党纪党规及案件查办等各类信息960余条,全州党员干部反腐防腐思想防线进一步夯实。同德县组织开展了“晒家风、亮家训”活动,将征集到的干部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编印成《同德县家训家规集锦》供全县干部学习借鉴。

   (四)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8个方面21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财政部门重点对近几年对口援青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实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行动,截至2020年底,2018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完毕,为确保办案质量,对受理的“查否件”按10%的比例进行了复查复核。深入开展“惩腐打伞”“一十百”“六清”行动,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2020年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件,办结17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2人。贯彻落实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督促人防等职能部门认真梳理2010年以来人防重点城镇实施的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625.21万元,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4人。

  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到人民反对和关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安排,深入部分县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监管不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海南落实落地。加大“厕所革命”督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当地县委县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兴海县建立《兴海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兴海县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强化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推进各项监督全面覆盖

  强化纪律监察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稳步迈进。2020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6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15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06人,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第四种形态处理25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强化派驻监督。持续深入推进州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认真执行《中共海南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各县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巡回派驻、重点派驻等,加大力量统筹整合,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发挥“探头”作用。2020年,州县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四重一大”会议等开展监督222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93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件,处置问题线索15件。

  强化巡察监督。完成十三届州委第八、第九轮巡察,对18个州直部门进行常规巡察,2个州直部门和6个县直部门进行专项巡察。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36条,已整改533条,移交问题线索20件,并对3个州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目前,本届州委巡察已实现全覆盖。贵德县建立县委书记约谈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县委书记结合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六)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制定《海南州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建设深化年”任务清单》,实行“巡察+派驻+监督”模式,建立巡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工作机制,取得了“1+1+1>3”的效果。扎实推进县级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要求,五县纪委监委共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落实工作人员39名,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贵南县通过“县乡协作、片区办案”,乡案县审、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模式,整合配置全县办案力量,有效破解熟人监督难问题。

  (七)不断提升干部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从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文明规范执纪执法年”活动为载体,突出“精、专、实、引”,通过“小班”培训、以考促学、跟案锻炼、引才引智等方式,不断强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水平。自主举办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180人(次),组织州县乡三级6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江苏参加业务培训,专题测试5场(次),开展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评比和技能大赛。积极利用对口援建平台,柔性引进江苏2名专业人才到州纪委监委开展工作,选派2名干部到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跟案学习。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应用部署,全州52个处置子平台已开通运行,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稳步向前。

  从严管理纪检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着重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纪检干部队伍进一步凝心聚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书记专题会、州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内部管理制度22项,机关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着力抓好特约监察员聘请工作,州县两级监委共聘请65名社会各界代表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并结合实际制定《海南州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6件,严防“灯下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受疫情影响,造成外出办案受限、工作节奏减慢,但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加班加点、兢兢业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纪检监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此,我代表州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措施不够具体、抓手不够有力,管党治党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二是对政治监督的内涵、方式把握不准,围绕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督仍需提高。三是奢靡享乐歪风在高压之下隐形变异,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四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开展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五是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

  以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首要任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本领。创新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注重学用结合,做到以学促工,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全会精神的有效机制。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同高质量开展海南纪检监察工作贯通起来,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胸怀“两个大局”,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州委的大局为大局,以州委的中心为中心,聚焦州委“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确定的任务部署,通过整合力量开展蹲点监督、下沉监督、走访监督等,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委重点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深刻汲取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突出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的整治,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督促县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木里矿区和祁连山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地。开展有效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政策落地、责任落实、权力行使,促进制度完善、政策改进、责任压实、公正用权,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紧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省纪委监委安排,在县一级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选择1个县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的实践路径。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协助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细化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落实三大协助职责的具体措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重点对维稳工作中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态度暧昧、立场摇摆以及“双重”信仰等问题,切实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强对换届工作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中出现的任人唯亲、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严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涉及换届人选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结,结论准确,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引领,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执纪办案工作的领导,县纪委监委每月向州纪委监委报告同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案件情况,州纪委监委负责加强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改革走深走实,健全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请示报告、履职考核、工作例会、服务保障机制。采取个别谈话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推进与约谈反馈等措施,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制度执行专项督查工作,对县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执行重要法规情况开展抽查,针对发现问题开展约谈或点名通报,并跟踪整改,以督查倒逼制度落实。加大对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形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的有效闭环。加大“两书”运用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力度,切实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推动基层工作再上台阶。继续推进县监察职能向乡镇一级延伸工作,全面推动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助理任职工作,进一步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基层监督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五强五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新的任务措施要求,指导推动提升年活动走实走细。完善联系指导基层工作有关制度,建立问题线索领办机制,州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都要在联点的县乡领办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跟踪管理,推动基层办案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认真开展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评估工作,切实做好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谋划,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法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技术调查、移送审查起诉、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巡察、派驻、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检员力量统筹联动、重要情况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建立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联动顺畅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

  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铲除腐败滋长的温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是否到位、问责处理是否到位、资金清退是否到位等问题。始终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一刀切式”“包装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违规吃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深挖细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新问题。紧盯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严查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等问题,着力加强对精文减会、督察检查考核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检查。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围绕“推、拖、怕、贪”突出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推动作风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加强基层微腐败治理,有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探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对村党务政务公开、三资管理、公共服务重点事项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制定监督管理清单,确保监督规范到位。

  着力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和“急、难、愁、盼”,对失职失责不作为、违规决策乱作为、虚多实少打折扣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功能,达到曝光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梳理近年来重点领域和行业组织实施的各类项目资金长期闲置、工程项目烂尾等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漠然处置、不闻不问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督促保持脱贫“四不摘”,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和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治理,强化对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对移送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严肃处理,净化政法部门政治生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财政、扶贫、发改、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置线索、联合办案能力,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协同贯通。

  (四)坚持巡察政治属性,做实用好巡察整改成果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解决好政治巡察属性不突出、巡察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上下功夫,推动政治监督再深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的事、关注的事、强调的事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注重上下联动,推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九个一”工作方法,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统筹联动任务、组织实施、队伍建设,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巡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突出巡察重点,按照中央“四个着力”的要求,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注重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州县巡察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巡察工作成效。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就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促使被巡察党委(党组)切实履职尽责,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措施办法,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分管领导全程盯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的闭环整改长效机制。

  (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刻把握腐败的政治危害,坚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减存量、遏增量,严查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震慑常在。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下级纪委监委上报重要线索和案件办理情况,运用指定管辖、案件督办等方式排除下级纪委监委工作中的阻力困扰。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水平,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运用异地交叉办案,指定管辖、提级办案等措施,增强案件办理的能力。建立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乡包案制度,提升基层办案工作水平。对2019年以来下达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强化不能腐的约束。把握监督重点内容,运用好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考核监督等措施。认真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选好用好一批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发案特点,指出严重问题,研究发案原因,推动以案促改。规范纪检监察建议运用,精准发现问题,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纪检监察建议,并坚持做到“谁办理、谁提出、谁督办”。协助各级党组织查找制度空白、短板和“模糊地带”,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沟通、协调联动,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审计等监督的有效贯通,不断完善发现问题、移交线索、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有效构建多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推动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深入、再突破。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抽调各县相关人员对案件质量开展评查。健全安全风险整体防控和安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严格看护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落实。全面完成留置中心建设任务,保障“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场所安全。健全日常监督协同贯通制度机制,制定《海南州“四项监督”力量统筹协调措施》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使用、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乡村纪检监察职能建设,建立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在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之间的合作,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各县和州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和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内外交融、线上线下互补、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格局。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拍摄典型案件专题片、微视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建立宣教基地等措施,推动廉政宣传工作立体化,营造浓厚的不想腐氛围。严格执行州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暂行办法》,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与“三个区分开来”相统一。扎实做好对反映失实干部的澄清保护工作,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用好问责利器,对不负责、不担当、乱作为行为,精准有效问责。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细化实化思想政治工作,让监督执纪兼具力度和温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锻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思想政治过硬。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州委具体措施,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做到政治坚定、头脑清醒、辨清大局、判明大势、着眼大事,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州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向州委请示报告工作办理规程》,自觉主动向州委请示报告,接受州委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健全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讨论、务虚研究、班子成员讲党课和业务课制度,每月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召开1次务虚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机关干部、分管部室讲1次党课和业务课。

  能力素质更强。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创新干部理论学习模式,积极探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继续开展“一室一课堂”,鼓励业务骨干上讲台、教方法、讲心得。定期开展检查性考试,形成以考促学常态化。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围绕新阶段新部署新要求领题调研,提炼实践经验,把握特点规律,破解工作难题。继续实行小班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并督促各县做好自主办班,加大对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委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培训力度,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建立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才库,探索实行州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跟案学习、跟班锻炼、随案实战等模式。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评比,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深化对口支援合作,加强与江苏省纪委监委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对口支援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的长效互动机制。

  干部选用更优。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人才,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干部活力。建立干部内外交流、上下交流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年轻干部和基层干部的交流锻炼培养。健全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突出“六必谈”,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活动,认真做好“廉政家访”和“关怀慰问”工作,营造和谐健康的机关氛围。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及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切实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

  监督管理更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遵规守纪依法执法”主题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找准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弱项和短板,健全理论学习、评先选优、党内活动、奖惩关爱,及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和动态管理等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海南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抽调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智囊参谋、提醒监督作用。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更要有新作为,在新征程即将开启之际,我们要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坚守定位,在州委中心工作中找准着力点,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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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州纪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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