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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听民意、办实事
有效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6日
  
  自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乌兰县始终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出发,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助力纾困解难,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精准监督保障生活补贴及时发放。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和规范民生资金发放,乌兰县聚焦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坚持及时足额发放、强化专款专用。县纪委监委通过分析审计反馈问题发现县民政局存在民生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及时向县民政局下发提醒函,督促发放超期未发的低保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4936元,发放21名老干部2022年度生活补贴28560元。返还工程项目质保金5.6万元。

  撑好劳动维权保护伞纠治欠薪。为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及时处置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抓早抓小、积极推行“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工作机制,督促调解青海茶卡天空壹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结清拖欠4名群众的工资0.8万元,督促调解茶卡盐湖景区西部矿业集团结清拖欠32名群众的47.38万元工资,督促调解茶卡镇天境唐番风景餐厅结清拖欠1名群众的1.1万元工资,督促调解九江市晟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结清拖欠2名群众的0.89万元工资,共计50.17万元。

  靶向监督守护群众“安居梦”。将解决保障性住房问题纳入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项目,及时畅通反映渠道,积极收集民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针对部分群众反映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审核部门过多,程序过于繁杂的问题。县住建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由14个部门审批压缩至11个,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流程多加速。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收取押金无依据及参照标准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尽快修订完善《乌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押金收取标准,做到收费标准透明可查。针对困难群众无法缴纳押金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困难群众住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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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乌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乌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候又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乌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兰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乌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