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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 | |||||
根据州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西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办法(试行)》(西纪办发〔2020〕19号)的文件精神,为健全天峻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开展学习讨论,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为使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现建立天峻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组成人员和职责 1.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不在岗时,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委托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学习; 2.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3.委机关办公室负责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和方法 学习时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每年召开1次理论务虚会。 学习方法:做到四个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与纪委常委会、学习例会适时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日常自学与问题讨论交流相结合;业务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同时中心组成员轮流开展微讲堂。每次集中学习前,要求每个成员要按学习计划规定的篇目完成阅读任务,认真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每次集中学习时,要确定主持人、领学人、微讲堂主讲人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人1至2人。 三、学习主要内容 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规定、规则,党章准则条例等内容,系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的综合知识。 四、学习纪律要求 (一)健全考勤制度。 1.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2.保证集中学习出勤率,无特殊原因,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缺席超过中心组成员三分之一,不得进行集中学习; 3.如实记载出、缺席情况,对缺席原因、缺席时间、批准人等记载清楚,不得随意改动; 4.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研讨,要向理论学习中心组作出书面检讨,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坚持缺席补课制度。 中心组成员如有缺席,组织学习的主持人要向缺席人员通报专题学习的情况,缺席人员要自学补课,并由中心组组长或分管领导督促检查补课情况。 (三)健全通报制度。 1.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学习主题、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学习简要情况等; 2.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每半年向中心组成员通报一次学习情况。; 3.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理论探讨或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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