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报告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囊谦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1日
  
  


  --在中共囊谦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 世 贺

  (2022年3月1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囊谦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也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州第十四次党代会、州委二次全会、县委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西然县长对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认真学习领会,保证贯彻落实到位。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忠实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围绕健康现代幸福新囊谦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一是学习领袖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净化思想心向党、修养内涵提素质、履职尽责抓落实的纲领性文献,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十个明确”的丰富内涵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自觉做到了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站稳立场、强化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永葆党员本色。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24次,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赴北京党史教育展览馆,青土村党性教育基地观摩、阅读党史文献等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学习了党的百年奋斗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自我改造、履职尽责、开拓新局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我为先锋、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干部深入卫生责任片区大扫除、捡垃圾、发放倡议书,为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提供了纪委力量。

  一年来,我们强化作风建设,全力整治作风问题成效更加突出

  一是做实日常监督,“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10余次,监督干部廉洁度假。召开县“两会”期间,对不按要求着装,会场打瞌睡、玩手机不遵守会场纪律的10名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县疾控中心办公环境脏乱差、县农牧局主责主业不明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教职工管理松散、拒不执行有关会议决定、不按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等问题,诫勉谈话11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通报批评2家单位。

  二是深化作风整治,对干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责、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监督检查6次,干部工作作风向好发展。赴部分乡镇、县直机关就“四气”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对推进工作形式化、查摆问题表面化、整改措施一般粗等问题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跟进监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20余次,汇商研判10余次,对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的2名政法干警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四是加强换届监督,选派5名纪委常委深入10乡镇,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现场监督检查;出具换届人选廉政意见复函103人次,建议暂缓使用1人,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一年来,我们坚持有腐必惩,“三不”一体推进机制体制更加健全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21年,我委共收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32件(重复2件),已办结29件、正在办理3件,立案9件2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人次,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次、行政记过处分1人次、开除党籍2人次,开除公职1人次、诫勉谈话16人次,共24人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通报“曲麻莱县会计腐败案”等身边案例,以最直接、最鲜活的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反思,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年来,我们融合监督合力,实现多项监督同向发力更加完善

  一是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十六届县委五年巡察规划》《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研究成立“由挂职副县长任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任副组长、股级干部任组员”的巡察组,加强了巡察力量,圆满完成9家单位巡察任务。

  二是有效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根据省州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结合县情实际,成立了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全县所有党政单位监督全覆盖,使派驻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到有效,为强化监督合力注入了新力量。

  一年来,我们聚焦重点工作,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更加有效

  一是紧盯违法土地交易和私搭乱建监督检查。与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订了“囊谦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参与违法土地交易和私搭乱建承诺书”,为深入专项整治工作清障消阻。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各社区对整治违法土地交易和私搭乱建有关政策纪律解读宣传,通报相关案例,切实起到教育引导和案例警示的良好效果。

  二是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乡村振兴局工程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资金拨付进度达到省级要求。督促民政局及各乡镇按照家庭条件“优出拙进”原则对全县民政低保系统作出合理调整,防止了因不当人情关系而优亲厚友等不公不廉现象。对村集体购买的商铺未出租空置、合作社经营不力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所属乡镇调整思路、谋策出力,解决了村集体经济效益不明显问题。督促乡村振兴局将西宁购买商铺收益分红如数足额发放到群众手里。督促水利部门对全县人蓄饮水补短板项目存在问题加强整改,防止易发多发间歇性断水现象,努力保障人蓄饮水连续、健康、安全。先后6次赴肖龙沟水库、南大桥、环城南路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2次赴觉拉沙场监督检查,责令封停并现场督促拆卸采沙设备,助推“生态宜居”目标逐步实现。联合有关部门赴违规建设“小木屋”生态园,督促拆除有关设施和房屋,助推“治理有效”目标逐步实现。

  一年来,我们注重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一是坚持“以案代训”,提升履职能力。要求十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统一办公,参与具体案件查办、信访处置、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干部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参加州纪委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在全州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较好成绩。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县纪委干部、乡镇纪委书记12人到海东市交流学习信访知识,通过学习,对信访接待有了新的收获。建立全省纪检监察领域汇商系统,为召开会议、参加培训、联系沟通提供了便利。根据省州纪委部署,积极筹措乡镇纪委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资金172万元,圆满完成了十乡镇“两化”建设工作。

  这一年,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有效扭转,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形成了惩恶扬善、纠治并举的良性循环。取得这些成绩,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得益于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在此,我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领导和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但也要清醒看到,与上级纪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还有差距。有的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政治监督不够具体深入、方法手段仍需丰富完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不强、执纪执法贯通能力不足、办案不够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的政治大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州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深刻认识和把握正风肃纪反腐经验规律,以营造积极健康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社会环境、风清气正政治环境为着力点,一以贯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三不”一体推进总方略,取得更多制度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用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谱写囊谦健康现代幸福生活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聚焦“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监督。要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围绕“政治要件”进行监督。一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二要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三位一体”发展战略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重要工作安排督查问责机制。三要督促全县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决防范和纠正贯彻落实打折扣、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聚焦“国之大者”进行监督。一要持续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督促各乡镇、部门履行河湖生态治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洁净美”提升行动、“林长制”、全域无垃圾及禁塑减废整治等主体责任,确保囊谦天蓝地绿水清。二要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族和宗教政策的问题,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三要持之以恒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压实各乡镇和部门责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取得成效。

  紧盯“关键少数”进行监督。一要多向县委和“一把手”报告上级纪委监委最新部署和工作要求,使县委和“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县委和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二要按照下级党政班子和重点部门“一把手”由纪委书记谈、其他“一把手”和班子副职由副书记及常委、委员谈的要求,开展好日常谈心谈话工作。三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

  (二)聚焦“三不一体”,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加大腐败查办惩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一要重点查处“七个有之”、违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违反“五个必须”、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案件,提升政治效果。二要聚焦生态环保、教育医疗、民政社保、执法司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立项审批、项目招标、资金拨付、监管验收等重点环节,深挖腐败线索,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三要着重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事关民生部门的反腐力度,对此类问题线索和案件优先处置办理,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使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转向自觉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

  扎紧织密权力监管制度笼子,构筑不能腐的堤坝。一要严肃查处案件,也要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党组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提出加强权力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等要求,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二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每10天对账盘点、每一月督办会商等工作机制,用好问题线索“七类处置方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防止造成线索积压。对移交问题线索采取“移交+督办+帮扶”的方式,防止出现一转了之或久办不结。三要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制订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管理体系,扎紧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深化廉洁从政思想教育引导,形成不想腐的自觉。一要开展个案的、同级同类的警示教育,推行被查处干部写好忏悔书、纪委监委编印忏悔录、县委组织同级干部阅看忏悔录工作,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二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进村社、进家庭等,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齐家。三要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夯实“不想腐” 的思想基础。

  (三)聚焦作风建设,有力保障民生福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反复抓、抓反复。

  紧盯“四风”反弹回潮。一要继续开展“四气”整治,严肃查处干部“四气”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二要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三要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公职人员“吃空饷”、公职人员赌博、婚丧大操大办等问题。四要严查重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系统治理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一人多兼、临聘人员管理财务等问题,推动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财务清查工作。

  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一要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整治工作,推动金融机构代发不规范、基础台账不齐全、村社干部代持等突出问题整改,保障惠民资金落到实处。二要集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不公不廉等问题。三要开展“清廉民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养老院”“孤儿院”监督检查,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四要推动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管理混乱问题整治,发挥保障性住房作用。

  (四)聚焦政治巡察,彰显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安排部署,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2022年两轮巡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标尺,把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认真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完善巡察联动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巡察与审计、统计等部门协调贯通,充分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健全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

  (五)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发挥专项监督办公室作用。要学懂吃透乡村振兴一系列新要求新政策,做好“专项治理”与“专项监督”对接和深化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责任落实开展监督。一要紧盯关键人和关键事,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党委履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情况评估工作。二要对乡村振兴工作职能部门履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三要着力破解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善于从群众信访举报,进村入户调研,审计、财政、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履责中发现问题线索。四要注重监督推动解决宗教对群众造成隐性负担依然较重的问题。

  聚焦风险隐患开展监督。一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两委“一肩挑”人员的监督。二要重点监督处置群众分红得不到保障、效益分配不公等问题,确保脱贫产业发挥富民作用。三要重点监督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致贫返贫风险。四要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上的点进行监督,突出重点环节,有针对性防范违纪违法案的发生。

  聚焦腐败问题开展监督。一要推动有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清查,摸清资产底数,建立产权清晰、公私分明、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防止资产流失或被侵占;坚决查处化公为私、化整为零、中饱私囊的贪污侵占案件。二要重点查纠党员干部以“民俗”为名吃喝敛财、借婚丧嫁娶搞宗教活动、党员暗地里信教传教等典型案件。三要严肃查处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决策部署不力,执行“四个不摘”要求不到位等问题,防止脱贫摘帽后出现精神懈怠、思想松动、工作断档。四要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管好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转移帮扶资金,提高资金使用廉洁度,

  (六)聚焦体制改革,有效保证执纪执法贯通融合。要按照省纪委监委改革要求,及时向县委进行汇报,扎实做好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一要全面落实省纪委《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意见》,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支持,科学合理设置派驻机构,用好用足增加的编制,有效配备工作人员,实现“形”的重塑扎实到位。二要巩固拓展“一对一”循环式派驻监督成果,将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针对问题不足及时调整举措,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成效。

  深化乡镇纪委“两化”建设。一要在全面完成乡镇纪委“两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优化“软件”建设,提升依纪依规依法履职能力。二要采取“组室地”结合、乡案县审、县乡联合办案、片区作战等工作机制,加大乡镇办案力度,今年各乡镇纪委办案“破零率”要达到70%以上。

  (七)聚焦自身建设,永保忠诚卫士本色

  突出政治建设、筑牢信仰之基。一要充分应用支部学习会这个“学习单元”,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夯实干部纪法基础。二要健全落实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三要把“抓支部、用支部、活支部、强支部”具体措施抓实落细,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

  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一要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线培训专栏,学习党内法规、“一报两刊”等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基本知识考试、纪法研讨、案件评查等方法,加大对学习效果的检验,解决学习不深、不透,学用脱节的问题。二要充分利用北京市西城区对口支援的优势资源,完善挂职锻炼、案件帮扶、定期交流、远程指导等长效机制,提升综合素养。三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程序的指导,通过加大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业务部室人员协助办案等措施,培养一支乡镇办案骨干,提高乡镇纪委办案率,力争实现乡镇纪委办案全覆盖。

  健全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一要严格落实《监察官法》相关规定,落实干部职务职级待遇;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畅通干部晋升渠道。二要克服不良风气、保持谦虚谨慎,坚决纠正委机关“四气”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切实解决“推、拖、怕、贪”突出问题。三要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

  同志们,踏上新的赶考之路,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州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尽职、担当作为,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相关链接
  加强监督检查 推进工作落实
  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推进会视频会议召开
  囊谦:召开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严肃“两会”会风会纪 县纪委监委在行动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囊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囊谦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囊谦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