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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 |||||
“按照《都兰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和《都兰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一岗双责”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全县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向您抄告如下……请您指导并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开展自查工作、推进问题整改,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近日,都兰县副县级领导分别收到了一份由都兰县纪委监委送达的《抄告单》,告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要点,要求各副县级领导督促分管的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开展自查工作、推进问题整改,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自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纪委监委安排部署,迅速安排部署、果断行动,通过全面梳理,重点监督、自查摸排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在集中整治中存在的代表性、普遍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台账、强化推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进一步夯实集中整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体系,结合各职能单位制定的任务责任清单及分工方案,本着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让各种措施看得见、可操作、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及时制发《抄告单》,力促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向各分管副县级领导发放问题抄告单10份。 通过“一抄一回”,即县纪委监委发放抄告单,分管县级领导对抄告内容作出批示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不仅督促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抓主业、担主责,突出县纪委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工作,进一步强化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的政治担当,坚决杜绝集中整治流于形式,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下一步,都兰县纪委监委将紧盯集中整治抄告事项落实情况,督促细化措施,提升整治成效,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机贯通,让监督责任的“有形”与“有效”统一结合,高效推动都兰县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干部执政能力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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