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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5月7日 | |||||
4月26日,乌兰县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文国栋书记批示精神和全州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县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任务。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洛桑才让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苏廷宝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县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是省纪委、州纪委和县委从乌兰县情和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点领题交办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委书记李元兴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指出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和现实检验,也是推动工程项目廉洁建设的有力举措,紧盯治理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加大执纪监督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试点工作。要紧盯治理重点,紧盯19个方面突出问题,围绕四个阶段任务安排,深入排查、深挖线索、从严把控、注重质量,有力有序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履行监督责任,以鲜明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管用的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以专项治理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治理效能提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会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专项治理工作从23日开展,到11月5日基本结束,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县水利局为专项治理试点单位,各镇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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