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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全面监督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省州县委工作部署落实,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细。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通过常委会、晨读、集体例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6次,召开专项安排部署会3次,理清护航生态建设专项监督问题台账,逐项问题逐项研究,着重聚焦重点任务和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印发《天峻县纪检监察机关2021至2023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措施》和《关于持续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全面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两期专项监督,对15个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及3个乡镇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询问相关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发现共性问题1条,个性问题19条,持续跟进19条。截至目前,20条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整改情况4次,提交工作专报2期,以强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压实责任,靶向纠治生态环保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监督问责作用,围绕党中央、省州县生态优先战略部署,突出“四个重点”,注重发现“四类问题”,定位“三个最大”,以精准高效的监督保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见行见效。截至目前,下发提醒函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谈话提醒1人,约谈3人,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坚决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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