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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9日
  
  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学习领会《规则》精神,贯彻落实好《规则》各项要求。

  一、加强学习宣传,及时安排部署。近日,市纪委召开2020年第3次(总第94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纪检干部特别是信访室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力戒学习和贯彻执行《规则》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学好、用好《规则》,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特殊时间节点,创新学习方式,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网络和微信工作群进行转发,并做成口袋书发放到每个纪检干部手中,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微信、口袋书进行自学、讨论,确保疫情防控和学习两不误。

  二、明确职责要求,规范受理程序。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规范检举控告受理程序、对检举控告加强筛选和研判,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建立健全对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的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向下转送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制约和监督、加强检查督办、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和责任等制度设置,以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的全流程工作都依规依纪依法、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三、抓好自查自纠,督促贯彻执行。委机关关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自觉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调整改进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精神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对不符合《规则》精神和要求的及时修订或废止,对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总结,上升固化为制度。市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精神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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