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程序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果洛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1日 | |||||
复审程序是指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政纪处分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监察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原处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的工作程序, 申诉案件的复核程序是指监察对象对监察机构复审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监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复审决定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关决定的工作程序。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
|||||
相关链接 | |||||
审查调查程序 | |||||
监督检查程序 | |||||
办理申诉程序 | |||||
审理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