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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8日 | |||||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助党委做好巡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办提出的4个方面的意见逐条分解为11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深刻剖析、逐项整改、逐条销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县委高度重视协助党委做好巡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统筹推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了巡视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三是在整改落实阶段,县委成立巡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在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整改工作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责任人,先后召开会议3次,修改整改情况报告5次,开展专项检查1次,常委会审议报告1次。在整改过程中县委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各项巡视整改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是县委及时成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狠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研究部署,亲自谋划指导,带头整改落实,推动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市州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为指导,紧紧聚焦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整改。三是县委要求全县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整治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提出的反馈意见,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不回避,列出清单,照单全收。并对照反馈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进一步查清问题的本质和源头,审议通过下发了《关于协助党委做好巡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方案》,向州委巡察办和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关于协助党委做好巡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针对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的意见逐条分解为11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落实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深刻剖析、逐项整改、逐条销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已整改到位。 三、取得的成效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中央、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对照自查、举一反三不够,存在重安排、轻落实,未能按要求及时听取巡察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县委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大任务,主动担负起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中共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书记专题报告巡察情况的规定》《中共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5项规定,形成了县委书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的工作格局。二是在县委第54、64次常委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滕佳材同志在全省市州县巡察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巡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关于对市州和8个被巡视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县委书记就贯彻落实好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上述精神贯彻落实于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当中,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始终。三是在县委第73、76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请示》《关于调整县委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请示》,并听取了《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了《中共兴海县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兴海县关于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海南州巡察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0年3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了《兴海县委巡察工作操作流程》等8项制度,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听取了县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自查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在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坚持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要求被巡察的4个单位按照反馈意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上报巡察问题整改“双报告”,杜绝巡察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巡察办组成审核工作组,对被巡察的4个单位的“双报告”进行了审核评估,对整改不力的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下发了整改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二)落实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及相关资料报备制度不够及时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市党委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完善党委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情况报备制度,防止巡视表面化、形式化”的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及时建立健全了《关于做好开展巡察情况报备规定》,同时,兴海县十五届委员会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工作相关报备资料已向州委巡察办进行了报备。 (三)未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机制,或建立但未得到有效落实问题。 已经制定了《兴海县委巡察办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了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协作机制,以制度规范协调内容、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制度的建立,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明确责任体系。二是加强了专业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强化了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巡察办合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共同担负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推动突出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和成果的运用。为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整合党内监督资源,形成党内监督合理,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强化巡察监督,细化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办、审计在巡察工作中的职责,构建分工明确,步调一致的责任体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上自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特殊使命感和重大政治基础。 (四)对政治巡察重点不突出,发现一般性业务和面上的问题多,深层次和系统性问题少。 一是提高履职能力。在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兴海期间,省委第二巡视组侯周吉处长针对我县巡察工作人员在巡察实践发现问题不精准、发力不聚焦、发现问题只停留于表象,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进行了巡察业务授课,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刘强在我县调研指导工作中,以会代训的方式为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在县委第七轮巡察动员会上邀请州委巡察办副主任吴福安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进行了以会代训。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程序性、规范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巡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日常工作期间,巡察办工作人员、巡察组人员自学《中央巡视工作流程》《巡视巡察参考》《青海巡视巡察工作》等内刊资料。二是突出政治巡察导向,巡察人员在进驻巡察前期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近年来对省州县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带着问题进驻,找准巡察要点、焦点和难点,力求准确辨别政治巡察和业务检查的内在关联和区别,深入分析研判,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细查一般性问题背后的政治偏差,精准发现问题。三是对第五轮巡察工作中巡察出来的政治站位不高,问题查找不准,巡察工作不深入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体提醒约谈,避免在第六轮巡察工作中发生此类问题。四是加强了对县巡察办及巡察组人员巡察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2019年12月派巡察办主任参加全国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12月底组织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巡察组副组长培训学习了相关内容。 (五)从政治的高度发现、提炼、概括问题的能力不强,对具体业务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分析研判不够,形成的巡察报告类似于党建、财务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专项检查报告,套路化、同质化现象突出。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外出培训、以会代训、一轮一培训的方式加强巡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巡察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准确分析判断现象后的本质问题,政治问题,政治偏差,形成政治巡察、体现政治定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及与其相关的实际情况,找准巡察要点,深刻分析、准确辨别业务检查和政治巡察的内存关联和不同之处,精准发现问题。二是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开展前期,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了巡前培训,把巡察培训和巡察指导精神贯穿在巡察的每一个环节,总结前一轮巡察工作经验,克服不足和短板。经过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在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提炼问题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第七轮巡察工作在巡察程序方面进行了加强,目前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当中。 (六)巡察工作浮于面上、不深入。 一是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巡察组成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巡察工作人员担负起“两个维护”“三个聚焦”政治责任,提高了从政治的高度看待巡察工作,推动查处政治偏差。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巡察工作人员自觉学习熟悉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掌握专业知识,练就准确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三是加强与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目前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件已办结,县委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件正在办理当中,并安排审计部门组成审计组对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历年财务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七)巡察组人员缺少纪检、组织等党务工作经历,把握政 策、原则和巡察特点规律能力不足。 一是重新调整了巡察“人才库”,注重将熟悉纪检、组织、 党务等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巡察“人才库”当中,并对巡察组人员进行巡前培训,提高了巡察组人员的政治素养和巡察业务水平,并坚持在巡察抽调期间不安排其他与巡察无关的工作,确保巡察人员能专职专责,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开展巡察工作。二是第七轮巡察组组建时充分考虑被巡察单位的职能和工作范畴、业务性质,抽调相对符合的工作人员组建了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八)巡察组人员为临时抽调,存在临时观念和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不愿、不敢、不会履职的情况。 一是通过教育引导巡察干部政治担当有所强化,党性原则和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查找问题的勇气有所提高。二是为确保精准巡察发现问题,提高巡察质量,制定了《兴海县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2020年我县常规巡察当中,要求各巡察组巡前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近3年来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并直接下沉到部门、单位、村、社区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着力去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挖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三是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 “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促整改落实,杜绝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目前第五轮常规巡察发现的4条问题线索已办理完毕。 (九)巡察干部面对本乡本土熟人,拉不下脸面、放不开手脚,做不到真巡察、真发现问题。 针对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一是严把巡察人员准入关,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选拔巡察干部的首要考虑因素,通过多方了解、组织推荐等方式,从入口上把好巡察干部的素质关,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出巡察队伍。二是提拔重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开展巡察工作。有意识、有针对性的安排新提拔干部到巡察岗位开展巡察锻练。三是在开展好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继续推进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四是健全保密机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签订保密承诺书,防止泄露巡察内容。五是根据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巡察工作思路,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2020年上半年安排6个县直机关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安排七个乡镇的27个村和7个社区进行常规巡察,针对复杂、疑难的巡察对象及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提请州委巡察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安排实施“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打破熟人社会制约,用“级差”破解“巡不深、察不透”问题,以高质量巡察发现问题。 (十)已建立的巡察人才库中,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参差不齐。 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3月份重新调整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库及巡察人员人才库,将相关单位的专业性、政治性方面的优秀人才纳入库中,调整后的“组长库”人员由原来的19人增至21人,“人才库”由原来的43人增至58人,主要从“两办”、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等部门和新提拔干部中选择巡察人员,形成巡察需要的专业技能。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兴海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员的抽调、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规定抽调的巡察人员必须参加开展两轮巡察,确保熟悉巡察业务。 (十一)没有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的工作规则,没有建立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制度。 已建立健全《中共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巡察情况的规定》《中共兴海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等15项制度,为规范巡察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目前,我县巡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有的问题还要继续整改,并将长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以严紧硬实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再修改完善,不断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对一定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严格台账管理,建一件,销一件,加强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整改工作中针对已经建立,且过时的相关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需要建立的制度,借鉴其他地区经验,抓紧制定完善,加快建立健全我县巡察工作相关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三)夯实靠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严格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推动兴海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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