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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州纪委州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州纪委州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州纪委州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的统一管理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重点课题和工作实践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州纪检制度和监察法规建设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相关纪检制度和监察法规;参与起草制定地方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协调指导全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机关依法治州工作等;负责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领导机关工会、妇女、青年等工作;负责州纪委州监委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 组织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州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及编制管理、人员档案、工资福利、因私出国(境)备案或办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协调办理州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州委组织部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 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负责对州纪委州监委机关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等;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应由州纪委州监委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措施、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四县和州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州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和县级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州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州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及时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承担州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办理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等。 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参加指导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办理联系 单位(地区)州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 第一至第二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州纪委州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州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州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州纪委州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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