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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州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之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8日
  
  以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首要任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本领。创新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注重学用结合,做到以学促工,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全会精神的有效机制。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同高质量开展海南纪检监察工作贯通起来,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胸怀“两个大局”,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州委的大局为大局,以州委的中心为中心,聚焦州委“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确定的任务部署,通过整合力量开展蹲点监督、下沉监督、走访监督等,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委重点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深刻汲取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突出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的整治,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督促县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木里矿区和祁连山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地。开展有效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政策落地、责任落实、权力行使,促进制度完善、政策改进、责任压实、公正用权,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紧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省纪委监委安排,在县一级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选择1个县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的实践路径。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协助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细化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落实三大协助职责的具体措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重点对维稳工作中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态度暧昧、立场摇摆以及“双重”信仰等问题,切实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强对换届工作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中出现的任人唯亲、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严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涉及换届人选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结,结论准确,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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