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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 | |||||
8月4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同志从《规则》的主要内容、特点,在健全群众监督、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方面所作的制度安排,对实名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提出的要求等九个方面答记者问。同时,格尔木市日报开辟活动专栏,刊发活动相关内容及检举控告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一是用活现代手段,打开信访举报的“阳光房”,减少信访举报的“神秘感”,巩固网络阵地,让群众一查就灵;畅通电话渠道,让群众一拨就通;让制度成册,让群众一看就懂;让信访走进群众,让群众一见就信。二是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开展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三是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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