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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2日 |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州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落实好省、州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海南州纪委监委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职能要求。始终把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并克服“书面审”弊端,主动加强横向与纵向的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审慎提出审理意见。全面把纪律、法律“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使用,实现执纪执法有机统一、相互衔接。 统一规范审理文书,严格证据审查标准。一是高度重视审理报告等文书的起草,突出党内审查特色,精准运用纪律和法律语言,全面客观表述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实现纪律和法律“双施双守”。二是结合忏悔反思或者检讨材料,深入剖析被审查调查人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特别是对理想信念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准确概括和评价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和特点,注重把政治成因和政治影响揭示出来、深挖到位。三是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理念,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四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证据审核方式,客观全面审核证据。对存在诱供、指供以及其他瑕疵的证据,及时通知案件承办部门予以补强。对经审核发现收集的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积极协调案件承办部门及时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一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结合上年度本地区受理和处置的典型案件,分析案件特点和发案原因,及时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年度分析报告,找准管理监督和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为改进监督执纪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省州纪委案件审理室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确立科学规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评选优秀典型案例,加强干部锻炼培养。认真筛选和评选一批典型性强、办理质量高的案例,分析总结发案原因,案件特点,统一汇编成册,发给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不断锤炼审理干部的政治能力,提升从政治和大局高度审视、分析、把握问题本质的水平。提高审理干部运用政策理论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同时,通过采取省纪委监委跟案学习和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干部锻炼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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