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河南县纪委监委召开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第三次学习会,传达学习《民法典》《环境保护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纪委副书记才让代吉主持。

会议指出,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了解和掌握法典内容大有裨益。《民法典》对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整合,采用七编制,有别于法国的三编制、德国的五编制,更成熟更完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现了我国多年来期待编纂《民法典》的梦想,对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了明晰和规范,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通过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环保税将取代排污费等一系列新规。
会议强调,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立足职责定位、结合本职工作精准运用。要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思考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善于把监察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贯通执行,既有力惩治腐败犯罪,又保障合法民事权利。三是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筑牢环保底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把环保任务扛在肩上,切实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