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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5月9日 | |||||
5月9日,乌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罗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充分认识执行“禁酒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强化我县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与敬畏心。县纪委监委组织我县7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此次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全程观看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庭审调查、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酒驾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敲响了拒腐防变、正风肃纪的警钟,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威严的审判给人以深深的震撼。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酒驾醉驾行为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都有着严重的危害,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加强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时刻敲响警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牢法纪意识,严守铁规禁令,切实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和行为堤坝。 旁听庭审是县纪委监委用活本地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问题的重要举措,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面对面以案说法,使警示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震慑性,达到了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的目的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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