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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9日 |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直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 、党支部: 2019年4月2日,县纪委监委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关于“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存在相关问题”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7年11月16日,省林业厅向我县农牧林业和环保局下发《关于上报2017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需求的紧急通知》(青林技[2017]733号),要求“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于11月20日前上报需求名额”。贵德县农牧局林业站要求常牧镇政府上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50名。2017年12月15日,经常牧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后将名额分配给农区40名,牧区110名(下岗查村49名)。下岗查村“两委”违规将27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生态护林员名单上报至常牧镇政府;常牧镇政府在明知生态护林员指标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未及时纠正下岗查村上报的不符合规定的名单,并将此名单上报给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在明知常牧镇上报名单中有27人违规的情况下,还将此名单上报至省林业站,直到2019年3月经向省林业站汇报,被要求将这27名生态护林员进行调整后才进行了调整。2018年常牧镇原150名生态护林员已上岗履行职责,但报酬一直未得到落实。2019年1月11日,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在县财政局通过预算后可以列支2017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报酬的情况下,未及时列支,直到4月9日才发放合规的123人的报酬(违规的27人自愿放弃补助),导致相关人员因此而上访。 下岗查村“两委”对国家的惠民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违规将27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生态护林员名单;常牧镇政府、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对上级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透彻,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对违规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调整和整改,并逐级上报至省林业站;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在护林员补助资金来源不清时,未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局内工作人员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沟通不畅,在今年元月可以发放生态护林员报酬的情况下未及时发放,工作上推诿扯皮,导致资金滞留长达3月之久。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常牧镇人民政府、下岗查村“两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贾昭、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关却俄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主管农牧林业的副局长宋廷瑾、张红培,常牧镇人民政府主管农牧林业的副镇长仁青多杰、县公益林办公室负责人田娟诫勉;由常牧镇党委对下岗查村“两委”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党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但以上问题反映出我县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和个别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对扶贫项目实施重视不够,主动作为不够,协调督促作用发挥欠缺,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资金滞留,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希望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引以为戒,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压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责任,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擅作主张,监管落实不力等违纪违规问题,如再发生类似问题将严肃追责。 中共贵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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