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 | |||||
紧盯前期准备,力促考核结果精准。为做实做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县纪委监委修改完善了《海晏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明确和细化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次评定、正反向加扣分标准等,确保检查考核工作更加合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侧重于考核各单位工作开展实不实,形成鲜明的务实工作导向;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通过召开考核工作部署会、培训会,考核前集中约谈、考核中听取汇报、考核后认真总结等环节,切实强化工作指导、压实责任,确保检查考核重点明、要求严、结果准。 紧盯考核过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考核采用季度性评定、半年督查评定、年度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年底考核前通过突击干、集中补等形式主义作法而得分的问题。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领导班子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了认真检查和考评,特别是把各单位落实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方面进行认真检查验收,认真对数据资料查证核实,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分情况、扣分因素等进行详细记录和说明,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据可依,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全面。 紧盯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前的考核单位肯定成绩,进行表彰,同时指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1个单位由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考核分类排序末位的2个单位,抄告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对问题限期整改。通过有效运用检查考核结果,切实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 紧盯反馈问题,持续跟踪抓实问题整改。坚持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县委、县纪委全会点评意见整改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量身定制反馈意见,及时向全县39个被检查考核单位印发了督办通知,督促各单位根据反馈问题认真查找不足和短板,严格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整改,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