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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茫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 |||||
为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正常作息,明确值班、加班及相关调休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由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制定每年节假日值班表,由分管副书记审核。 第二条 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值班管理,由办公室(干部监督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节假日的值班情况在委机关内通报。 第三条 值班人员由市纪委监委人员担任,值班时间为早上8:30至次日8:30。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该按时到岗、不得随意换岗、脱岗、不在值班时间做与值班不相干的事情;要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 对参加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的工作人员实施调休,24小时值班可安排调休一天。调休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分管副书记审批,办公室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条 遇紧急特殊时日须加强值班,按照委机关要求安排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明确调休时间。 第七条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调休的行为,委机关将给予相应的教育和处分。本制度适用于茫崖市纪委监委全体工作人员值班和调休。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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