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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 | |||||
近年来,天峻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殷切嘱托,深化对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认识,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责任,为牧民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 扛牢生态环保重大政治责任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监督检查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全过程,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会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两次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祁连山北麓甘肃境内违法开采问题和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及其教训警示通报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聚焦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重点任务,准确理解并把握州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打造生态保护和治理样板县”的新要求,引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扛牢生态环保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二是贯彻政治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省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生态环保工作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将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及时驱散“雾霾”,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三是聚焦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州、县委相关规定,深入了解全县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重点领域生态环保问题整治等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压紧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保责任,并会同组织部门对全县新提任94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生态环保知识测试,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凝聚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合力 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维护好牧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青海考察调研、两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和认识,紧盯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对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以群众的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推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牧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一是全力做好“问题图斑”整治监督。制发《天峻县“问题图斑”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日研判、周汇总、季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截至目前,祁连山南麓天峻片区41个问题图斑,已全部完成省、州、县三级验收及西宁市交叉检查复核评估。专项整治期间,开展监督检查68次,反馈问题164条,约谈提醒8人,下达《提醒函》6份。二是全力做好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以强监督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和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案等,先后开展问题整改督导5轮次,反馈问题20条。截至目前,第一轮反馈的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第二轮反馈的4项问题已整改完成3项。两轮环保督察移交的信访件7件,办结6件,1件待销号。三是持续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在常态化监督生态环保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中,紧扣天峻实际,扎实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制定2021年至2023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措施及年度专项监督重点任务分工,对照专项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将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环保督察及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轮次,发现共性问题2条,个性问题20条,针对发现问题制发专报1份,下发纪检检查建议书2份,提醒函2份。同时,坚持把履行生态环保领域监督责任情况纳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双向联动机制,紧盯全县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积极推动职能部门规范履职、从严履职。 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以零容忍态度为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百姓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持续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靶向监督,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确保“青海湖源头”“祁连山腹地”生态屏障更加坚实。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优势,利用天峻发布、天峻纪检监察微信平台转发天峻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线索举报受理通告,引导牧民群众检举全县生态环保领域党员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在各类平台转发通告、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内容等1000余次。制定《关于全县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定期情况通报、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情形及移送方式,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打造生态保护和治理样板县交上“绿色答卷”。二是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主动对标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认真核查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责任缺失、失职渎职等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上级部门及我县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围绕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州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1名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发提醒函1份。县监委受理并处置涉及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4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督促各单位切实担负起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历史重任,确保各类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引导。结合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背后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制发党内通报、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参加庭审直播、观看《正风反腐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等警示教育片、廉政党课等多种方式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活动40余场次。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跟进监督,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整改、高质量整改,对整改进度缓慢、敷衍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做到立行立改,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真正让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惠及广大牧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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