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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日 | |||||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3月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意见集中反馈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祁红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负责同志,第五派驻纪检组组长、自然资源局、国资委、被巡察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单位负责人、各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巡察组就第五轮巡察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第五派驻纪检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以10个工作日为节点报送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从严落实各项工作的过程,作为对标看齐、学习提高的过程。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要发挥好指导作用,要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向被巡察党组织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指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经常。 会议强调,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要以重点问题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达目的不“收兵”,避免“后半篇文章”成为“烂尾”项目。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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