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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1日 | |||||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7月21日,工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桂家学主持会议,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青海省贯彻<党组织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青海省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大柴旦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制度》。依次听取了矿区人民法院和行委公安局、审计局单位负责同志关于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的情况汇报,并就反腐败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进行交流。 会议强调,在工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区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反腐败协调工作为切入点,助推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牢牢把握我区反腐败工作形势,聚焦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重点环节,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形成“优势互补、整体作战”的格局,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共同推动我区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区反腐败工作形势。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定反腐败决心,高举反腐败利剑,凝聚反腐败力量,围绕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落实中的困难、问题,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政法委(司法局)、矿区人民法院、矿区人民检察院、行委公安局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思想自觉,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组织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处分决定落到实处;审计部门要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工作制度,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快速高效办理。三要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和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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