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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4日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州纪委监委要求,扎实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六个受理”和“三个不受理”,加大对信访举报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反映问题,在全县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氛围。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行政大厅、税务大厅、各单位(部门)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面向公职人员广泛宣传《规则》的精神内涵,通过出租车顶灯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方式,各主要干道悬挂横幅、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检举控告规则要点、检举控告方式、受理范围等知识,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检举控告,逐步减少诬告、错告等行为;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讲解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对象,信访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不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及渠道,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覆盖面,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乡合力,做实宣传活动。天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系统,在县城、乡镇政府驻地沿街人员密集的区域、居民小区、周边牧户发放宣传册、讲解检举举报控告工作相关知识、解答牧民群众的疑问,利用脱贫普查小组牧区入户深入宣传检举控告工作。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清楚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什么,不受理什么,如何正确反映诉求,鼓励实名举报,讲清楚错告、诬告、无实质内容的举报等情形的处置方式,引导群众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反映问题,群众会举报、敢举报,真正发挥提升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借势借力,丰富宣传形式。借助2020年“智阁鲁如”文化旅游艺术节,组织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巡察办(组)、派驻组、村(社区)等全体纪检监察力量,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活动通过舞台大屏滚动播放《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宣传片、采访牧民群众、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讲解规则相关知识等多种方式,向商户、游客、牧民群众进行检举控告规则的宣传。宣传从老百信最关心的检举控告范围对象、渠道方式、义务权利等方面入手,详细讲解纪检监察机关检举工作中的具体受理内容、受理方式、实名举报快速受理、匿名举报保密等细节内容。在现场答疑解惑3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500余册,过往群众停留脚步观看学习宣传片3000余人次。同时,在县汽车站、文化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滚动播放宣传片及检举控告告知事项,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妇孺皆知、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大家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以考促学,检验宣传实效。为检验“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的学习宣传效果,如实反映全县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学习掌握情况,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委机关全体干部,巡察办(组)和派驻组人员以及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知识测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充分检验全县纪检干部对《规则》中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掌握、理解和运用情况,力促全县纪检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提高对应知应会内容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闭卷答题查找自身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学习、探讨交流、互学互评,巩固学习宣传成果,真正达到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促学习、增强业务本领,以考验学、以考敦行、学用结合的目的。 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2条,摆放宣传展板25板,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为民村级服务微信群发送藏汉双语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等300余条次,县电视台滚动播放规则相关知识及宣传活动情况5期,天峻发布和天峻纪检监察微信号连载7期18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也让大家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自身利益维护的重要意义, 引导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规依纪信访、合理有序举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宣传好、学习好、落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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